1、至於你所舉的例證,也沒有上來下女的例子啊!何妨也舉一個出來看看! ——龍泉先生應該明白什麼叫類比,俺舉的“上部從來作聲符”的諸多例子,難道不可以以此類推麼?類推此字所從“來”亦是聲符?又,《凡物流形》中那個字是上來下女的例子,俺如果認為是從“來”聲可不可以呢?——先提個說法,省得說俺舉不出來(一時沒查對,若是前邊已經有此說,就當是暫時借用的)那個字從“來”聲,讀為“釐”,訓為“治理,整飭”等義。坐而思之,釐於千里:坐在那裏思考謀劃,千里之外的事情都辦理好啦。 2、但古文字中從“每”的字,有許多將“母”寫作“女”的例證,這是你不能否認的事實! ——俺就是在否認這點的呀,所以要叫先生舉個相反的例子來反證一下,瞅瞅俺的否認究竟對不對的啊?怎麼您光說不幹呢? 3、文中所舉的“緐”之形體,如《戎生編鐘》、《包山簡》、《鄂君啟車節》所從的“母”,不就是寫作“女”嗎? ——請先生再回頭好好讀讀俺的原話再來說話:(“緐”字不省之形體保留有“糸”旁,此時的“母”旁或可寫成“女”形;)先生終於算是舉了個例子,但又舉個“緐”字不省之形體,恰好撞到了俺的槍口上(俺已經說過了如何分辨省與不省的情況),這不是××××嚒? 4、不要堅持只有“緐”才可以將“母”省作“女”,而此字就不行! ——請問:“此字”您是指哪個字?俺就是堅持只有“緐”不省之形才可以將“母”省作“女”,而作為“緐”之省體或者“每”字就不行(即不可以將“母”省作“女”),那麼,您的這個“此字”就是俺說的“每”字了?而閣下所舉的例子卻是“緐”之不省之形體(俺主張這種形體中“母”可以省作“女”的呀),您這不是給俺舉例子麼?(而且這個現象俺前邊的帖子裏早就明確說明了呀?) 5、再舉一例,單獨的“母”字也有作“女”之形的,如《司母戊鼎》(《金文編》卷十二收入“母”字下) ——也提請先生注意文字材料,請舉個楚簡的例子~(金文鑄刻加之銹蝕難保丟那麼一筆的這個還能叫例子麼?) 6、古文字“母”、“女”可以通假應該是常識吧! ——看來先生已經糊塗啦:——您且找個古文字中“母”、“女”通假的例子讓俺瞅瞅(或者翻所有的通假字字典去查也可)【俺閉著眼睛就能聽出來您這話說錯了:若說那誰誰之母,讓您給通假成誰誰之女,古人管這叫亂倫啊,罪過罪過~】——整了半天,原來先生所說的一切都是在開玩笑 7、先秦文獻可有“姑來”作為女兒意思的例子? ——這個真沒有~ :但俺就用現代方言的“姑來”來比附楚簡的意思,而且俺還就認為可以比附,而且俺還要進一步比附“姑娘”一詞,而且俺還就承認章太炎先生的“當知今之殊言,不違姬漢”~~~而且,俺還真沒有打算在這點上將您駁倒,更沒有要證明自己的說法是如何對的意思,您相信不相信與俺何幹?——再申明一遍:方言問題在字形結構分析問題搞清楚之前暫不討論。 所以,還是回過頭來,請先生繼續舉例,祇是別再舉俺明確說過的那種現象的例子嘍(緐不省之形體母可以寫作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