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式,句式……
《武王踐阼》篇有個从“祈”作的字,兩見於簡2,一見於簡12。原考釋者讀為“齋”。復旦讀書會以為此說恐不確,他們根據簡12的語境“君齋,將道之;君不祈,則弗道”,認為“祈”與“齋”大概是一類活動。【1】
我們認為原考釋者讀為“齋”的意見是可信的。簡12的語境“君齋,將道之;君不祈,則弗道”並非“祈”不可讀為“齋”的證據,相反地,我們認為這正是“祈”應當讀為“齋”的證據。這類“(如果)……則……;(如果)不……則……”的句式,從正反兩方面說明問題,前面作條件狀語的句子中所用之字反義對舉,在意義上要麼是完全一致,而在隨後對舉之字前加否定詞;要麼就是完全相反,不加否定詞。如《荀子·議兵篇》中的一段話:
好士者彊,不好士者弱;愛民者彊,不愛民者弱;政令信者彊,政令不信者弱;民齊者彊,不齊者弱;賞重者彊,賞輕者弱;刑威者彊,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彊,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重用兵者彊,輕用兵者弱;權出一者彊,權出二者弱。
又如上博五《姑成家父》簡3“幸,則晉邦之社稷可得而事也,不幸,則取免而出”在句式上亦是如此。
若將“祈”與“齋”僅理解成同一類活動,而非同一個字且同時指代相同的一件事,則二字意義必有差別,所謂“對文則異”。那麼簡12就猶如說“君如果齋,我將告訴你;而君如果不做另一件類似齋的或與齋有關的活動‘祈’,我就不告訴你”,這在意義理解上就變成了師尚父要求武王既要“齋”又要“祈”,而這樣表達顯然是不合邏輯的,恐先秦文獻中也很難找出類似的表述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