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棗陽曾國墓地所出曾伯陭鉞銘云:“曾伯陭鑄戚鉞,用為民刑(下從鼎),非歷殹井,用為民政。”
其中“非歷殹井”一語難以索解,望高人有以教之。另,黃錫全先生曾撰文討論該墓地所出銅器銘文,然其文無緣得見。
举报
谢一上兄成全。读罢此文,深受教益。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
GMT+8, 2024-11-24 02:35 , Processed in 1.06075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