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廿五頁、十三個註釋的論文,就能升等為教授?台師大歷史系教授劉紀曜的升等案十年前就送到文學院教評會,但被認為分量不足,歷經三任院長都被擋下;但教育部做出訴願決定,要求台師大另為適法之處置。
台師大的校教評會上月底依教育部決議,通過劉紀曜從副教授升等為教授,並且追溯過去十年的年資,必須補償劉百萬薪水差額;消息傳回系上,師生譁然。
台師大有人質疑,劉紀曜在九十六年底的教師評鑑時,因五年內均未發表著作,被評為不及格,「為何連當副教授都不及格的人,可以當上教授?」
台師大文學院長陳麗桂表示,劉紀曜第一次評鑑的確未通過,必須在兩年內再評一次,但劉之後就在台師大歷史學報發表一篇論文,已於九十八年六月通過評鑑。
劉紀曜在台師大歷史所取得博士學位,於八十九年申請升等為教授,當時提出的論文為發表在台師大歷史學報第廿四期的「梁啟超的自由理念」,共廿五頁,引用〈飲冰室文集〉等文章,探究梁啟超對自由的認識與理解。
當年這份升等著作由歷史系送校外三位學者審查,其中兩位評分超過七十分通過,一位未通過。再送到院教評會時,文學院認為論文分量不足,重新送校外專家審查,結果兩位未通過、一位通過,學院不接受升等複審。劉紀曜自此向院、校及教育部提出訴願。
文學院前院長:台師大的恥辱
【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台師大文學院前院長王仲孚痛批劉紀曜案是台師大的恥辱,也是學術界的恥辱。他指出,教育部應尊重大學本於學術自主的決定,不應橫加干預。
王仲孚說,八十九年此案送到文學院教評會時,委員都認為升等教授應有專書,或是有份量的論文,但劉紀曜的論文僅廿五頁,委員拒絕評分。
此外,劉紀曜提出的參考著作〈中國公學時代的胡適思想〉(十六頁,四註)、〈阿Q的自我迷戀〉(十五頁,九註),刊登在其任執行編輯的同一期台師大歷史學報上,也被院教評委員認為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