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祖甲齐公簋跋
文祖甲齐公簋,为己丑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淄博陈庄遗址开展工作时所得吉金。作器者为“丰般”,刘源先生指出:“所谓‘丰’字是从两‘亡’,而不是两个‘丰’,林沄先生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字,但目前很多学者还是多把它写作丰”(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856.html)。刘先生复以爯方鼎为证,指出“丰”为山东古国之名。刘先生此文在先秦史研究室网站发布同日,随即改隶为“丰肇”,并以丰为作器者名。相同观点,此前已见于北大博雅论坛(http://bbs.pkuarch.org/viewthread.php?tid=14719&extra=page=1)。方辉师近日撰文(《中国文物报》2010年3月5日),所持观点与刘先生最初意见相同。
“丰般”、“丰肇”,何为是从?尚需验证。而簋铭“齐公”一称,则颇为重要。按周初有周文公、召康公,故说皆谓其元子就封鲁、燕,其次子留周室代为周公、召公。而齐太公就齐封,此于史有明文。然《檀弓》郑玄注云:“太公受封,留为太师,死葬于周,五世之后乃葬齐。”按《困学纪闻》、《金石录》引汲县太公碑云:“晋太康二年得竹策之书,其《纪年》曰:‘康王六年,齐太公望卒’”,而《顾命》已见齐侯吕伋。考今本《竹书纪年》云:“成王八年书命齐侯伋,康王十六年锡齐侯伋命”。其成王之命,与伯禽、康叔、唐叔之封岁月相近。而康王之命,则当如井侯簋铭文所记,增其附庸。是齐太公卒前,吕伋已封。此事若真,则齐太公虽曾就封于齐,实与周、召二公相同。且周初历史,业经儒家编排一过,焉能以齐太公、伯禽就国缓急而视为同时事耶。周公欲葬成周以表其忠,尚不可得而归殡。齐太公五世葬周,此等破例,虽有儒家粉饰,实有其所必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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