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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簡〔壹〕》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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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9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里耶秦簡〔壹〕》出版《里耶秦簡〔壹〕》出版與聞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秦簡〔壹〕》,2012年1月由文物出版社出版。書爲8開本精裝,有圖版284頁、釋文等114頁,刊載有里耶古井第五、六、八層的簡牘圖像和釋文。承主事先生美意,茲以前言、凡例、目錄、後記揭載于次。 *前 言*   一 出土概況  里耶秦代簡牘(簡稱里耶秦簡)包括出土於里耶古城遺址一號井的三萬八千餘枚和二○○五年十二月出土於北護城壕十一號坑中的五十一枚簡牘。  地層堆積和出土器物表明古城始建於戰國晚期的楚國時期,第五層出土的有楚國文字特點的竹簡上有“遷陵公”字樣,説明楚國晚期可能在此設有遷陵縣。一號井和護城壕溝出土物種類眾多,包括當時各種生活廢棄物。食物類的多見果核和動物骨骼。動物骨骼經過鑑定有牛、馬、豬、狗、鹿、猴和小型食肉類及齧齒類動物和禽類。金屬器具有刀、削、斧、鍤、鏃、錐、劍、鉤以及鐵絲、銅絲。竹木質地的有木鏟、橛、椎、棰和竹編的籃、筐等。生活用品有棕麻編織的履、繩索。陶質器具有罐、豆、壺等,數量最多的是筒瓦和板瓦。正式報告已經發表,詳見《里耶發掘報告》(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嶽麓書社二○○六年)。     二 簡牘材質和形制  簡牘材質多為取材方便,易於加工的杉、松(經鑑定有水松、油杉、杉木等)。出土時大多殘斷,數量眾多的削衣之外,是占總數一半以上的無字簡。文字均是毛筆墨書。  簡牘長二三釐米,寬一·四至五·○釐米。特殊的如號(木方),長一二·五釐米,寬二七·四釐米。一般兩道編繩,木牘多不編聯,一枚木牘之上文字即是完整文書。也有個別在不規則材料上書寫的現象,如用灌木條稍加改削,甚至保留有部分樹皮。  觚:正面削出五至六個坡面,背面平整,長二三釐米。  簿籍類:長四六釐米,寬一·八至四·八釐米。  券書(校券):記載錢糧物的數量,其上有與數量相符的刻齒。長三七釐米,寬一·二至二·○釐米。  楬:一端平直,一端圓弧,其上鑽二或四孔,圓弧端塗墨。長七·一至一四·三釐米,寬四·八至一○·八釐米。  檢:大多數下端削尖。長八·○至二三釐米。  封檢:在長方體木块的一面挖去一部分形成泥槽,形如小板凳。絕大多數兩端整齊,只有少數幾枚一端削成坡狀,側面如楔形,如10-91、10-93、9-49。泥槽已是方便捆紮,也有個別封檢泥槽中鑽有兩孔,如10-89号“洞庭泰守府以郵行尉曹發”豎穿兩孔,增加捆紮的牢靠程度。長四·六至一一·八釐米,寬一·八至三·三釐米,厚一·三至一·八釐米;泥槽長三·五至四·五釐米,深○·七至○·八釐米。  另有自名為“束”者。束的形狀非常特別,正面削成梯級狀,背面平整,側視恰如一段鋸条。有的兩端呈圓弧狀,中間側向横穿一孔;或兩端齊平,於四棱的中間部位削出凹槽。文字書寫於束正面的各個小坡面上,束頂端或有墨點,或塗墨使黑。長二三釐米,寬一·八至二·二釐米。     三 簡牘自題名稱  文書形式種類眾多,據簡文所記之内容和名稱,分類如下:  一、書傳類  往來書:真書、騰書、寫移書、別書、制書  司法文書:爰書、劾訊、辟書、診書、病書、讞書  傳、致(傳食致)  私書  二、律令類  律(均為引用律文)  令(更名詔令等)、令目  式(式令、書式)  三、録課類  録:行書録(郵書課)  志:吏員志、黔首志、園志、起居志、芻藳志……   課:倉課、畜官課、畜牛死亡課、畜彘雞狗產子課、徒隸死亡課、徒隸產子課、作務產錢課、徒隸行繇課、畜雁產子課、畜雁死亡課、產子課、水火敗亡課、漆課、墾田課等  四、簿籍類  簿:作徒簿、倉徒最簿、畜員簿、度簿、獄簿、尉徼簿、見户數簿、器物簿、校簿等  記:工用計、捕鼠計、視事計、庫兵計、車計、錢計、少內器計等  籍:自占籍、自言名籍、除調名籍、冗佐名籍、冗史名籍、 更戍名籍、 坐罪名籍、 死亡名籍、 卒衣名籍、 廩食名籍……   伐閱居勞  計表(吏員用餐記録表)  五、符券類  符(信符)  券(校券):出入券、出券、入券、辨券、參辨券、中辨券、右券、別券、責券、器券、椑券  六、檢楬類  檢  楬  函封  標題簡  七、曆譜  八、九九術、藥方  九、里程書  十、習字簡     四 內容概述  簡牘為秦朝洞庭郡遷陵縣遺留的公文檔案,年代为秦始皇二十五年(前二二二年)至秦二世二年(前二○八年)。  簡文中有很多有關秦代遷陵一帶的農業生産的資料,對我們今天瞭解當時的社會經濟有很大的用處。  當時田地有公田和民田之分,秦的公田是國家擁有的部分田地,由官府來管理,收成全歸官府。有左、右公田,管理公田事務是其主要職責。民田即黔首田,簡文中有“都鄉黔首田”、“黔首墾草田”等記載。秦實行“行田”制,即把國有土地劃分成小块後頒發給黔首,黔首沒有所有權,不可以買賣。  黔首使用田地,按規定,受田者要向國家交田租,里耶簡記載畝租為“一斗三升九百一十三分升二”。除田租外,還要每頃交芻藳錢六十錢。  槎田是當時使用較普遍的一种特殊耕作技術。“槎田”實際上是農田的休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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