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個笑話說:
某縣官寫字潦草,欲置酒延賓,批票付隸人買豬舌,“舌”字書之過長,隸人誤爲買豬“千口”。遍鄉尋買,但得五百口,赴官哀告,願減其半。縣官笑曰:“吾令爾市豬舌,何以識爲市豬千口?”隸人對曰:“今後若市鵞,千萬書短些,休要寫作買‘我鳥’。”—— 【明】馮夢龍纂輯《廣笑府》
譯文:某縣官寫字潦草。想要準備請客人,寫條子給差役買豬舌,“舌”字寫的太長,差役誤以爲是買豬“千口”。走遍鄉里尋找買豬,只得到五百口,到縣官那傷心地稟告,希望減掉它的一半。縣官笑著說:“我命令你買豬舌,爲什麼看成買豬千口?” 差役回答縣官:“今後如果買鵞,千萬寫短一些,不要寫作買“我鳥”。
古人豎行書寫,將上下結構的一個字誤認兩個字,或者將兩個字誤合爲一個字的情況想來是很常見的情況。我們發現以下二例或許就是如此——
一、上博二《民之父母》簡9:“亓(其)才(在)(語)也,敗矣!厷(宏)矣!大矣!”對應的傳世典籍作“言則大矣!美矣!盛矣”和“言則美矣!大矣”。 敗,原簡字形作“”。原整理者讀爲“快”,又疑是“”之誤寫(第168頁)。
臆測:
原整理者認爲“敗”是“”之誤寫很有可能。楚簡中的“”字作“”(郭店《老子》甲15)、“”(郭店《唐虞之道》17)、“”(上博二《容成氏》14)等形,與左部減省成一個“貝”的“敗”字如“”(包山文書128)、“”(上博七《凡物流形》甲19)形寫法較爲近似。不過,楚簡中的“敗”字左部絕大多數寫作兩個“貝”形,如本篇簡2即有“敗”字寫作“”形。又此句簡文對應今本的“言則大矣!美矣!盛矣”和“言則美矣!大矣”,其中“亓(其)才(在)(語)也”可對應“言”字,而竹書本不見“則”字。在楚簡文字中,“則”字或寫作“”(上博一《緇衣》17)、“”(上博二《子羔》2)形。因此,我們懷疑此處簡文所據的底本原本當作“亓(其)才(在)(語)也,則(美)矣!厷(宏)矣!大矣”,抄手在抄寫時誤將“則”字的左部與“(美)”字的右部混寫在一起,從而形成了誤字“(敗)”。
也即,此句簡文或當本是作:亓(其)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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