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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鳳瀚:出土文献与考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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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6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土文献与考古学

朱凤瀚 《 光明日报 》( 2013年09月11日   14 版)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老子》(局部)
马王堆汉墓帛书中的彗星图

    史前时代没有同时代的文字记录,因此史前考古学与出土文献可以说关系不大。但是,历史考古学(即进入有同时代文字记录的历史时代的考古学)则与出土文献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之所以这样讲,不仅是因为出土文献就其所具有的历史文献的性质及其研究方法与狭义史学主要依靠历史文献作研究有较多的共性,而狭义史学与考古学共同构成历史科学研究的双翼,从而与考古学有关系,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出土文献”这个概念即已表明其与传世文献的区别和与考古学的内在联系。固然,现在我们所研究的“出土文献”中并非全是通过考古发掘获得的,但属考古发掘出土者有相当大的比重,其本身(包括其载体)即是考古发掘所得的实物资料,因此也就必然应该是考古学研究的直接对象(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非经考古发掘的“出土文献”资料,也并非与考古学没有关系,这也不仅是指研究方法与手段层面)。

    考古学作为一门科学,在发掘取得实物资料后,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对实物资料的整理,分析并提取这些实物资料所包含的多种信息。考古发掘所获得的出土文献,作为文字资料,对其本身所含信息的正确阐释,往往会极大地影响对共存的整个考古发掘资料的理解,特别是对其性质、年代等内涵的正确判断与对发掘工作意义的认识。这样的事例可以说是不胜枚举。即以最近引起中国考古学界瞩目并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北随州叶家山西周墓地考古工作而言,墓地的发现首先是因为2010年冬天,叶家山村民在平整土地时发现一批青铜器,由器形与铭文推知其出土地为一处西周墓地。但其意义与价值真正获得重视,是因为在2011年2月正式考古发掘开始后,经过对M2与M7出土的若干件有“(曾)侯”、“(曾)侯谏”之称铭文内容的研究,这一墓地的性质是始自西周早期偏早的(曾)侯墓地遂得以知晓。在西周早期,在今随州这一汉东临近长江之地竟然有了周王朝所封的侯国,特别是这一(曾)侯国与东周时存在于此一区域内的姬姓曾国是不是同一个国家,这个(曾)侯是否也是姬姓,此一墓地发掘是否有助于“曾随之谜”的解决?由出土的金文资料信息所系联的这些极为关键的学术问题,不仅使此墓地的重要学术价值得到充分重视,促进了全面揭露这一墓地的计划之落实,而且深化了考古工作者对整个墓地布局的了解,使继续展开的发掘工作之预见性与科学性大大提高。可以推测,已经开展的第二阶段发掘中取得的多种考古资料中,出土的青铜器铭文仍将因其直接关乎上述重要学术问题,会成为叶家山墓地考古发掘中大家所关注的焦点。

    类似的出土文献研究给予考古工作的重要影响,也体现在上世纪末与本世纪初曲沃晋侯墓地的发掘中。陆续发掘的十八座甲字形大墓及一座中字形大墓,所出不同年代的青铜器中多有“晋侯某” 之称。对铭文内容的释读,不仅使墓地的性质得以明确,且通过与《史记》所载晋侯世系对读,亦使由青铜器等出土器物的形制、纹饰得出来的墓位序列、诸墓年代与整个墓地的年限进一步得到印证。顺便说一下,由于一件曾流到海外(现已由国家文物局回购)的西周早期青铜器——公簋铭文的披露与释读,带来晋侯墓地之所在可能并非唐叔始封之唐地的信息,并因此促使考古工作者思考应在晋侯墓地所在附近地区去探寻唐叔始封之唐,这也应是出土文献影响及考古研究的一例。同样,上世纪90年代进行的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墓地发掘所出青铜器铭文多见器主人(有的可能即是墓主人)受到“匽(燕)侯”赏赐,所出盾饰(昜)上有“匽侯”之称,特别是M1193大墓中出土带长篇铭文的克罍、克盉,记载了封大保(召公)之子克于匽(燕)之史事。上述出土金文资料信息的提取,不仅证实召公确封于燕,而且使墓地是西周燕国上层贵族墓地而附近的董家林城址即应是西周早期燕国都邑所在得以知晓,从而使整个琉璃河西周遗址考古工作的学术意义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考古发掘中,出土的文献资料对共出的同时代的文化遗存属性的判断有重要意义,还可以举出著名的山东济南大辛庄商代遗址发掘的例子。上世纪50、80年代,此遗址曾先后经过发掘,已被证明是一处大型的自商前期即存在的商代聚落遗址。但该遗址远离安阳,是商人还是当时受了商文化影响的方国遗存,仍难以判定。直到2003年春季在遗址东南部发掘出土了带刻辞的卜甲,其中一片较大卜甲有34字刻辞,字体、文法与卜甲所表现的占卜方法均同于殷墟卜甲,只是钻凿形态略异,表明大辛庄遗址的主人很可能即是商人一支,属于非王的地方性贵族家族。这自然对认识此遗址的性质至关重要,并可据此进一步研究和阐释此遗址中出土的其他遗存以及该遗址的文化发展过程。

    近年来日益受到学界与社会各界关注的简牍,作为出土文献的一种,亦与出土的地点及环境具有极其密切的关系。新疆尼雅遗址在上世纪初被发现并确定为古精绝国故地,最直接的证明就来自于当地出土的一枚书有“汉精绝国王承书从事”的木牍。此后在甘肃、内蒙等地汉代屯戍遗址不断发现的简牍,对各个城塞、烽燧遗址名称、相对位置和统属关系的判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些简牍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实际上已经成为西北汉塞考古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南方长江流域也有类似的情况。1996年以来,湖南长沙市中心五一广场周围的古井遗址中陆续出土了大批西汉、东汉和三国时期的简牍,绝大多数属于长沙郡和临湘县的官文书,考古学家因此得以确认此一地点正是西汉以来长沙城市的中心区域和官署所在。此外,各地出土的纪年简牍,还是考古学家准确判定所在墓葬、遗址绝对年代的关键依据。

    上述这些例子均说明,属于考古发掘资料的出土文献(包括其载体),作为考古学研究的一个层面,其价值是多么重要。出土文献的作用绝非仅是用来“证经补史”,其置身于特定的考古学文化环境中,作为考古资料的一部分,往往会与其他考古实物资料一起,极大地扩充我们从传世文献中所不能得知的对中国古代文明的了解。中国考古学近数十年来在探讨中国古代文明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承认,影响相当深远,但其中相当重要的历史考古学研究成果中,实际上也凝结着几代学人辛勤研究出土文献所付出的心血。

    以上谈的是作为考古发掘资料的“出土文献”对考古学研究本身的重要意义。除此以外,当今出土文献在研究的范围与方法上也与传世文献有所不同,而是同时会研究其载体的形制及文字形体结构,因而在研究范围与方法上与考古学研究领域有所交叉。例如众所周知的,研究金文的前提是对凡可见器形的青铜器,必应同时(或说首先)关注其形制,作器型学的考察,同时也应研究金文的字体,从而明确器物的时代与文化区域特征。近几十年来,简牍的整理和研究也日益重视使用考古学方法。整理过程中,研究者多已开始关注简背划痕的形态与形成过程,并通过考察简牍形态与工艺特征,进一步探讨简牍制度。出土文献的其他门类,如甲骨刻辞、古玺印文字、陶文、封泥文字、符节文字研究等等,更必然与对其载体的器型学研究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总之,今日中国出土文献的研究已经呈现出多学科交叉的特征,其中与考古学的关系更是天然的,也是最为密切的。出土文献的研究应该和考古学研究同样得到学术界乃至全社会的关注,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出土文献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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