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肆)·筮法》有(簡19)、(簡57)二字,原整理者引陳劍先生《試說戰國文字中寫法特殊的“亢”及從“亢”之字》,釋前一字爲“亢”,訓“遮蔽”(見《清華(肆)》下冊80頁),釋後一字爲“玉+亢”,讀爲“璜”(見下冊120頁)。我認爲這兩個“亢”字,尤其是簡57那一例,跟見於殷墟甲骨文的如下之字似爲一字:(李宗焜《甲骨文字編》89頁)
從字形看,此字極為生動地象一個人跨越某物,可能是跨越之“跨”的表意初文(《左傳·昭公十三年》“康王跨之”,杜預注:“跨,過其上也。”段玉裁注《說文·足部》“跨,渡也”說:“謂大其兩股間,以有所越也。”)可惜卜辭中均用作人名,無法從辭例上加以驗證。清華簡《筮法》簡57之字,無非是在跨越物的下部兩豎筆上分別加了飾筆而已;簡19之字則把加了飾筆的跨越物下部兩豎筆略寫得靠近了一些,與上部的橫筆不相銜接,字的圖畫意味就遭到了削弱。戰國文字中原從兩個的形體,往往減省爲一個(參看陳劍先生發在《集刊》第5輯上的文章),頗疑、這樣的字形,是省其下端爲一個之後,爲求字形的平衡、美觀,挪寫到中間來的。、一類字形則是在其上、下添加飾筆而成的。“跨”、“亢”聲母相同(皆爲溪母),韻部魚、陽陰陽對轉,古音很近。有先生認爲“亢”字在人的兩股間加一橫(指示符號),很可能就是“胯”的本字。既然“亢”是“胯”的本字,那麼戰國文字中其職責與“亢”相當之字由“跨”之表意字變來,是很自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