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無聊齋主 于 2016-3-24 23:09 编辑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此句“在親民”慣常被讀作
1.“在親民”(在於親近民眾)
2.“在新民”(在於使民眾棄舊圖新)
已是常識,在此不復贅述。筆者在此提出一種新的合理讀法:
3.“在薪民”(在於以薪火照亮民眾)
從詞源上來說,“新”是“薪”的本字。既然“親”可讀作“新”、自然也可讀作“薪”。就文義上來講,“大學之道”以“薪火照亮”譬喻也義理暢通,甚至非常貼切。故而“在薪民”讀法的合理性本生可成立。
事實上,釐清“親、新、薪”的語義源流更有助於我們認清一個事實,即上古同源詞族必然有其共通的語義來源——這種語義來源直接反應人類物質生產實踐,又往往因為社會形態與技術形態的天翻地覆般的變革而逐漸被人遺忘。
“親、新、薪”的共通語義來源最合理的重構便是以“薪火”為詞族本源,引申出“更新薪火”或“新砍薪柴”,以及“親族”即“圍繞薪火(火塘或篝火)彼此相見”。這個重構合理性在於,同源詞族通常以某種事物作為詞族共有語義本源,再以這種事物的抽象或引申含義生成派生詞。“薪柴”、“薪火”是具體事物,“新”是“薪柴”的抽象特性(新柴,新砍的柴或沒燒過的柴),“親”則是古人圍繞火塘烤火的派生具象(因為圍繞火塘,故而彼此相見,彼此親近)。
詞義派生關係如下
薪:薪柴、薪火(具體事物)
新:新近、新创、更新(抽象特性)
親:親近、親密、親切、親人、親族(派生具象)
現代漢人早已遠離“火塘”這種事物,然而我們不難從紀錄片中發現在西南少數民族生活中仍然大量保留屋宅火塘,親族夜間圍繞火塘社交的生活習慣也仍然存在。我們有理由推測,春秋甚至跟早的“造字時代”,先民的生活情狀不會有太大差異,包括房屋正中的火塘,屋頂懸掛的燻肉,以及親族夜間圍繞火塘的生活景象。“親”字理解為“圍繞薪火相見”再為合理不過。
從字型來看,
“新”是“薪”的本字,加上“斤”字義符已是繁化。我們甚至可以認為,“亲”是最初的會意字,將“辛”斧子,“木”木柴放在一起,便是“薪柴”。而“辛”是斧子的頂視圖。由於“新舊”的“新”的語義替代,“薪火”的“薪”字,加上了草的義符,再次繁化。我們可以類比“立、位、蒞”。這組同源詞的語義本源在“植樹”,“樹立放置就位”,其詞族孳乳情況與“新、親、薪”頗有可類比之處。
最後,我們回到原文。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為何不能同時兼具“親、新、薪”三義呢?
大學之道猶如往火塘中添加新的薪火,讓民眾親近光和熱,同時讓民眾彼此親近。這樣兼具全部三個同源詞詞義的解讀,難道不是比只取一義更好嗎?無論“親民”也好、“新民”也好、“薪民”也好,只有在理解重構古人圍繞火塘這一具象之後,才能更完整更貼切的為我們今人所理解,所領會。
16年3月24日初稿,敬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