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儀》簡11整理者原作:(釋文用寬式)
譬之如兩犬夾河啜而猌,豈畏不足,心則不【11】察。
其中“夾”字作形,程燕先生釋為“延”字,訓為“及也”(程燕《清華簡六考釋三則》,簡帛網4.19)。“啜”字整理者訓為“絕也”,網友“暮四郎”先生則認為當訓“飲”(簡帛論壇“清華六《子儀》初讀”貼評論第60樓)。循此思路,網友“此心安處是吾鄉”將簡文斷為“譬之如兩犬延河,啜而㹞,豈畏不足?”并讀“猌”為“㹞”,訓為“犬吠聲”,說是兩犬及河,喝完水開始掐架。(簡帛論壇“清華六《子儀》初讀”貼評論第65樓)
按,諸家所說,文義大致可通了。不過,整理者釋為“啜”的那個字,其字形作,細審左上並非“叕”字,而當是“爻”字的變形。郭永秉先生舉過一個從“爻”從“土”的“”字(《集成》2303),讀為“庖”。清華簡《繫年》簡34有一個從“保”從“爻”的“”字,也是“保”字加注了一個“爻”的聲符,用為“抱”,可看作從“爻”聲字與“包”聲字相通的確證。(看郭永秉《談談戰國文字中可能與“庖”有關的資料》,《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續編》第31-59頁)則簡文的這個字似可以讀為“咆”,整句話就是:
譬之如兩犬延河,咆而猌,豈畏不足?心則不列(按,“列”字從蘇建洲先生釋,見簡帛網4.20)。
“咆而猌”就是“相對咆哮,露齒而怒”,文義也比較通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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