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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貓:甲骨金文“畟”字補釋
在 2025/6/23 17:24:17 发布

甲骨金文“畟”字補釋

(首發)

湯姆貓

東周文字中“稷”“禝”字形多見,右側所从之畟聲通常作“”“”“”等形,魏宜輝已指出其寫法與“鬼”有別:“畟”下部常从卩、女或二者糅合之形,而“鬼”下部一般从人[1]。這無疑是極重要的發現,據此可對“畟”字形進行上溯,並對其構形本義及相關字形、辭例略作推闡。

我們認爲,甲骨金文中的“”“”等形均應釋作“畟”。甲骨文中多數非人名用法的“畟”(其異體又作“”“”等)均應讀爲“怪異”“災異”之“異”。“鬼”“畟(異)”本一形分化,後始以从卩者表示“畟”,从人者表示“鬼”,其分化年代不晚於武丁中晚期。“畟”中古之精組讀音來源尚不明確。下即對上述看法略作討論。

一、畟、鬼字形區別補說

魏文所論主要爲戰國文字,所舉从畟之字最早無過春秋者,對更早的西周乃至殷商時期而言,是否亦存在如魏文所論的“鬼”“畟”字形區別,是首先亟需明確的。下即從春秋金文逐步上溯,對二者區別進行檢討。

兩周金文中的从畟與从鬼之字

首先,魏文已指出東周文字中的“醜”本从畟,不从鬼,其說甚是。在魏文之後,又有兩例新見金文可作佐證。其一是西安博物院藏同銘叔醜父鼎、盤,器物年代約在兩周之際[2]字原分別作,整理者已正確釋出,然字形分析仍信從从鬼之說,則非。其二是《銘三》1383著錄的醜戈(同銘器物又見《銘圖》16592,即魏文所引《近出》1133),“醜”字原作,魏文已作充分字形分析,此不贅。唯魏文以爲《近出》1133戈銘年代屬西周中期,似偏早,當從《銘圖》定爲春秋晚期[3]。關於“醜”之構形,魏文疑其所从之畟可能兼表讀音,“不能排除‘/醜’是一個兩聲字的可能性”,則似不確,此字仍應理解作从畟、酉聲爲宜。

其次,西周金文已數見“鬼”及从鬼之“畏”“媿”“槐”等字,這些字“鬼”形下部無一例外皆从人/儿,不从卩[4]。又東周文字中多有从畏聲之字,如“”“愄”“”“㟪”“隈”“㙗”“”“渨”“鍡”“䋿”等,其中的畏旁所从之鬼下部亦皆作人/儿形[5]

又,春秋時期的羋加編鐘(《銘三》1282)銘文中有“聭(恥)”字,原作,左側所从與同銘“畏”字中的“鬼”形寫法明顯有別,當亦是“畟”。此字又見於西周早期的聭尊(《铭图》11666),器主名原寫作,左側亦从畟。“聭(恥)”所从之畟形似當從陳劍等分析爲从醜省[6],“醜”“恥”在傳世和出土文獻中也常見同義換用[7]

從上舉數例來看,兩周金文中“鬼”“畟”二者字形區別應一直較爲嚴格。據此回看以下五例金文中舊認爲从鬼的人名,亦皆應改分析作从畟[8]:①,原寫作,見父卣(《銘圖》13113);②(?),原寫作,見引尊(《銘圖》11725),此字左側較漫漶,右側从畟應可確定;③,原寫作,見鬲(《倗金集萃》第293頁),此字亦見於甲骨文,詳後;④,見舊所謂作冊䰧卣(《銘圖》13344),此字左側多隸定作虎,未必可靠;⑤,原寫作,見蘇州博物館藏王子盤、匜[9],此字又見於曾侯乙簡,宋專專近有文討論,可參看[10]


甲骨文中的畟及从畟之字

從西周金文進一步上溯,先來看此前已公佈的西周甲骨文中的兩個字形:①寧夏彭陽姚河塬遺址出土了一件由西周早期卜骨改制的骨鏟(2019PYF21),上有刻辭“曰囟(稼)稷□”五字[11]。其中“稷”字原寫作,與東周文字寫法基本相同,當分析爲從禾、聲。此例有利於證明西周甲骨、金文中的“”類形體都當釋爲畟。②陝西岐山鳳雛H11:13甲骨上有刻辭“貞。既”,其中“”顯與上舉爲一字之繁簡異體。此字舊皆釋“”,由上述討論知應改隸定作“”。

”字亦見於殷墟甲骨文,在無名組卜辭中辭例皆作“其遘/不遘日”(參看《合》29712、《屯南》2442、《拼一》16、《南師》1.170等)。“日”在其他類組的殷墟甲骨文中,一般寫作“日”,舊多釋“鬼日”,今按實應釋爲“畟日”。經裘錫圭、黃天樹、陳劍等學者遞相研究,現已基本明確“畟日”應指“太陽的一種不理想的狀況”[12]。“畟/日”之“畟/”在殷墟甲骨文中通常皆从卩,偶見下部改从女作者(見《合》14293<《綴三》565)。甲骨文中習見同一字有从卩、从女兩種異體者,如“賓”之“”與“”、“”之“”與“”、“瞽”之“”與“”、“坐”之“”與“”等[13]。又卜辭多見“畟夢”一詞,其中之“畟”在王卜辭中通常寫作“”,在花東甲骨中則作“”,亦可作“”“”本一字異體之證。

“畟”在殷墟甲骨文中亦用作人名,見《合》1371114557721092,《合補》10492等片。其寫法除《合》21092作“”形外,其餘都作“”形。這些甲骨刻辭字體類組的年代都集中在武丁後期到祖庚時期,故這些用作人名之“畟”有可能指同一個人。又遼寧省博物館藏有一商末青銅爵,鋬內鑄銘“子(畟)”[14],“畟”殆“子”之私名。從器形看,此爵年代當在殷墟三期前後,與甲骨文中的“畟”恐非一人。

(引自《遼寧省博物館藏金石文字集萃》037號)

殷墟甲骨文中同時還有“”字,多用爲方國名(見《合》85918592,《合補》2561等片),學者多認爲此即《易•既濟》“殷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的“鬼方[15]。甲骨文中這類用法的“鬼”,以及从鬼的“畏”字下部亦皆从人,不从卩。

綜上所述,甲骨文中的“”“”,絕大多數情況下與“”用法區分嚴格(唯“畟日”有寫作“”者,詳下文解釋),用作偏旁時一般也不混同(例已見上舉,又如甲骨文中之“”“”“”諸字,也從無从“”者)。可見我們完全有理由將二者徹底區分開來。下文如無必要,就將“”“”等形直接隸寫爲“畟”,不再逐一解釋[16]

“畟”的字形演化序列

魏文在討論戰國文字中的“畟”時,已指出其有多種異體寫法,並推定了各異體間的演化序列。今驗諸卜辭,可以對“畟”的字形演化作更精準的描述。下面先將魏文所列字形與甲骨文中相關字形對照列表如下(分組沿用魏文):

魏文所引東周文字

甲骨文

A

銘續474新蔡·甲三341清華·祭公13

00137屯南4338341461375114288花東102.3花東156297110058609508

B

銘續1032清華·繫年121清華·芮良父毖15上博·子羔3

C

郭店·唐虞10上博·子羔6上博·容成氏28上博·柬大王18清華·湯處於湯丘8

花東113.10花東113.11花東349.201429321092

D

新蔡·零338

2077220757

E

集成10374集成2840

魏文據東周文字認爲上表A形寫法最早;B形系在A形下部添加“”形又進一步訛變爲“女”形而來;C形爲在B形基礎上省略中間“”的部分;D形爲改造A形而來,可能爲表示不同的詞而進行的異體分工;E形是晉系、齊系文字特有的寫法,即將楚文字中的卩形變爲“”形。今頗疑楚簡中D形與其說是改造A形的異體分工,毋寧說是“畟”晚期又與“鬼”相訛混的結果,屬於罕見的特例;傳抄古文字中“畟”寫作“”(《汗簡》),整體亦與“鬼”相混;裘錫圭指出戰國時代在楚系文字之外从人的“(視)”字已普遍用爲本應从卩的“見”[17],與之情況相似。E形可以如魏文所說,理解成B形基礎上演變而來,或也可分析成本係“鬼”之繁形(即“鬼”在人形下增添“橫止”形,復進一步類化成“女”)與BC類寫法的“畟”相訛混。類似的例子,魏文已舉出三晉私璽有(《璽彙》1628)、(《璽彙》2674),認爲人名當釋爲“亡”,從畟聲考慮讀爲“無戚”或“無愁”,二說在語音上皆有距離,似不可信。按三晉古璽中“褢”字可寫作(《璽彙》1295)、(《璽彙》1692)、(《璽彙》1528),又寫作(《璽彙》448)、(《璽彙》696)、(《璽彙》1218)、(《璽彙》2954)等形;从鬼之“瘣”又可寫作“[18]等,皆可視爲是从鬼(或其繁形)與从畟字形相混之例。“亡”亦當作如是觀,應從吳振武說讀作“無畏”[19]。秦文字中,畟形右上亦有寫作从鬼者,如岳麓貳《數》簡104“稷”字正寫作“”。至於“”在隸楷字形中最終演變爲“畟”,正與近蘇建洲、布之道所論之“”演變爲“夋”平行[20]

二、甲骨文中“畟”字的讀法及構形理據

1. 舊讀較難解釋的辭例

古文字中獨體的“畟”字僅在殷墟甲骨文中較爲常見,最常爲學者稱引者即上述“畟日”等辭例。此字此前有釋“鬼”[21]、釋“兇(凶)”[22]諸說,帶入“畟日”皆無不可,但就下引兩組辭例而言,“鬼”“凶”等讀法似都不夠完滿。

①“畟夢”類,如:

1)貞:亞多畟夢,亡疾。四月。(《合》17448

2)子有畟夢,亡。(《花東》349.20

3)甲寅卜,貞:亞多畟夢,亡不若。(《合》17447+《輯佚》367[23]

4)貞:亞多畟夢,亡疾。四月。(《合》17448

5)庚辰卜,貞:多畟夢,不至。(《合》17451

6A)貞:多畟夢,惠□見。

6B)貞:多畟夢,惠言(愆)見。

6C)庚辰卜,貞:多畟夢,惠疾見。(《合》17450

7A)乙卜:丁有畟夢,亡

7B)丁有畟夢,禳[24]在上甲。(《花東》113

8)丙申夕卜:子有畟夢,祼告於妣庚。用。(《花東》352.6

結合前述“畟日”爲太陽的一種不理想的狀況來看,“畟夢”應該也是一種並不太好的夢。上引卜辭值得注意者有二,一是卜辭數言“多畟夢”,“有畟夢”,說明“畟夢”應是籠統地指稱某一類夢,而不會是多次出現相同而具體的夢境;其二,上引卜辭中占問畟夢的後果爲“亡不若”“不至”“亡疾”等詞,而不見占問是否有鬼神作祟,似乎說明“畟夢”的惡劣程度不至於到“凶夢”“噩夢”的地步,這可與以下占夢卜辭相比較:

9)庚戌卜:王夢,唯㚸咎執?不抑?九月。(《合》21382+22527+19785+19911[25]

10)乙未卜:夢,妣丁咎。(《綴彙》810

11)辛亥卜,古貞:王夢有舌(愆),唯之。(《合》17410

9)、(10)兩例占問王或子做夢,是否是已故先人作祟,可見夢的內容大概不會很好,而這類命辭從不見於“畟夢”。(11)則直接說王夢預示著不好的事情(有愆),可能是對噩夢的記錄,與(6)卜問多“畟夢”會不會導致有愆出現,惡劣程度顯然不同。這些對我們推定“畟”的字義較爲重要。

②花東甲骨中的“畟/”,如:

12)乙丑卜,在柚京:[]有畟心,其衛,戌<我(宜)>[26]。(《花東》88.10

姚萱認為(12)當與下引一辭中的“有心”有關[27],可信:

13)乙卜,貞:二卜有求(咎),唯見,今有心,亡。(《花東》102.3

周忠兵也指出,花東甲骨文中的“有畟心”、“有心”,應與裘錫圭所論王卜辭中的“心(蕩)”相似(見《綴集》350、《合》7182),指心臟的一種不正常的現象(周文仍將它們釋爲“鬼心”)[28]。關於王卜辭中的“心(蕩)”,裘錫圭已引及《左傳·莊公四年》鄧曼謂楚武王,楚先王認爲王祿將盡,故使王心蕩給予警示[29]。以此反觀上述“有畟心”“心”等辭例,讀爲“有凶心”“心凶”等顯然不夠合理。學者或將“畟/”釋爲“鬼/”、讀爲“畏”,訓爲驚、懼,認爲“有畏心”“心畏”“皆指心臓異常之疾”[30],對字形的認識雖與本文不同,但對辭義的理解則較爲近似。

13)中的“”原寫作“”,又見於以下兩版花東卜辭:

14(禦)。(《花東》156

15A)丙卜,子其于歲(御)事。

15B)丙卜,子弜于歲()事。(《花東》114

姚萱解釋說(引文仍按原文隸定,將“”寫作“”):

(引按,指上引三版花東含“”字的卜辭)其義皆不能確解。但從102.3還是可以看出,“當爲表示某種不好的意思的名詞,並非動詞。156(御)當是卜辭而非記事刻辭,是就“御除而貞卜,可能就是102.3[31]

我認爲,將“(禦)解釋爲“禦除十分可信,但不一定必須與“心”相聯繫。這裏的“”也可以泛指某類不好的事,與上述“畟夢”諸例中的“畟”表示同一個詞。(15)中的“”用作動詞,根據司禮義和裘錫圭的相關研究[32],從(15)對貞前一句用“其”,後一句否定詞用“弜”來看,“”最可能表示的應該是一種“子”可控且不願實施的行爲,(15B)大概可以勉強譯爲:子不要在歲御事這件事上做出的舉動吧。

體會上述諸辭中“畟/”的用法,其詞義大概只能往“異常”“怪異”的方向考慮。其實先前討論花東甲骨“有畟心”、“有心”的學者,多已點出此類含義。帶入到“畟夢”中泛指怪異的夢境、(15)中指子做出某些異常的舉動等,也都較爲通順。結合其他相關材料來看,上述卜辭中的“畟/”大概就可以直接讀爲“異”。

2. “畟”讀爲“異”的語音證據

殷墟甲骨文中已有“異”字,但基本都用作虛詞“式”[33]{}這一常用詞在甲骨文中尚缺乏對應的字形,“畟”則剛好可以填補這一空位。將“畟”讀爲“異”,可舉出以下兩條語音方面的證據:

① 《銘三》0151著錄的藝父丁鼎,吳鎮烽釋文:“亞(藝),父丁。”所謂“亞”二字,銘文原寫作,此釋文似本自黃錦前[34],“”字之釋不可信。亞形內之字當分析爲从畟,从倒止,从弋,似可隸定作“”。又《銘圖》01148著錄有一件傳世的父丁”鼎,今僅存銘文摹本,所謂的“亞”原摹作,结合藝父丁鼎來看“亞”內之字似也是“”字之残。弋聲字每與異聲相通,傳世及出土文獻皆習見[35],故頗疑“”字中的“弋”旁可能是加注的聲符,提示“畟/”的讀音與“弋”相近。

② 近來種建榮披露了一版新出周原甲骨,上有刻辭“柞田,其稷,囟……”[36]。其中的“稷”字原寫作,右側所从爲“畟”“異”二者糅合之形,或可作“畟”“異”二字音近的確證。據此回看《銘圖》4701著錄的屯襄簋,所謂字原作,此器近又著錄於《山西珍貴文物檔案·17》,後書所收銘文彩照此字作[37],所从似也是“畟”“異”糅合之形。又蒙陳建新、古廣政先後分別提示,殷墟甲骨文中實早已出現此類字形,見《合》30416,辭例爲“…卜,其…”,顯亦應釋爲虛詞“異(式)”[38]

3. 其他相關辭例解釋

除上引(1)~(15)外,其他與“畟”有關的卜辭文例,陳劍已有較全面列舉[39]。將“畟”讀爲“異”,帶入其中都較通順,且在古書中也多能找到類似說法。下僅簡舉幾例略作解釋:

①常見於氣象記錄的“畟/日”,可讀爲“異日”。陳文已指出其中的“日”應指太陽,即太陽的一種特殊狀況。所謂“特殊狀況”未必專指“烈日”,或許也可以指太陽光綫突然變暗、被遮蔽等“特異”“變異”情況。古書中或有“天有十日”的看法,《論衡·說日》篇反駁這一看法時曾說:“如日有十,其氣必異。今觀日光無有異者,察其小大,前後若一。如審氣異,光色宜殊;如誠同氣,宜合爲一,無爲十也。”王充所說的“日光無有異者”、其氣不“異”,意即謂太陽光綫沒有什麼變化,其說法與“畟(異)日”相對。這類用法的“畟(異)”又見於以下一辭:

16A)辛酉卜,貞:自今五日雨。壬戌雷,不雨。

16B)自今辛五日雨。王占曰:“唯甲,茲畟(異),唯介(害?)。”四日甲子允雨,雷。(《合》1086正反)

16B)中“茲畟(異)”的“畟(異)”同樣用於氣象占卜,應該跟“畟(異)日”的“畟(異)”統一考慮。結合(16A)(16B)的命辭來看,辛酉這天大概是沒有下雨的,而(16B)說“甲子允雨”,可知此處“畟(異)”仍應理解爲變異,指天氣由晴天變爲雷雨,亦即“變天”,只不過這種變異是占卜者不期望見到的。

②卜辭有所謂“降畟(異)”的說法,見以下一辭:

17A)庚[]贞:有降畟(異),允唯帝令。

17B)庚辰贞:其畟(異)。(《合》34146

陳文將“降畟(異)”釋爲“降凶”,引《詩·小雅·節南山》“上帝不傭,降此鞠訩(凶)”及漢碑相關語例指出“降凶”一詞於文獻有徵,唯其論證“畟”形頭部之“田/囟”形變爲“西”形、又進一步變作“凶”形,缺乏中間環節或平行例證[40]。今改釋爲“降異”,其詞亦數見於文獻。《申鑒·時事》:“禮重本,示民不偷,且昭典物,其備物以豐年,日月之災降異,非舊也。”《後漢書·肅宗孝章帝紀》:“朕新離供養,愆咎眾著,上天降異,大變隨之。”《後漢書·陳忠傳》:“天之降異,必有其故。”《後漢書·劉陶傳》:“故天降眾異,以戒陛下。”稍晚期文獻中的上天“降異”與卜辭中帝令“降畟(異)”的說法亦頗堪比對。

③前引(13)中“求(咎)”“(畟-異)”並見,實甲骨文中另有二者連用之例,如:

18)…貞:求(咎)畟(異),于告。(《屯南》4338

“咎異”一詞亦見於文獻。《漢書·五行志下之下》:“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能應之司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漢書·杜周傳》:“如此,即堯舜不足與比隆,咎異何足消滅!”這類用法的“畟(異)”與“咎”應係義近連用,意義偏向負面,亦近於文獻中所謂“大傀(怪)異災”(《周禮·春官·大司樂》)、“災變異常”(《韓詩外傳·卷八》)等,當理解作“災異”“災咎”一類。

古人認爲“異”是上天降災前的警告。《論衡·異虛》:“夫王者有過,異見於國;不改,災見草木;不改,災見於五穀;不改,災至身。”《論衡·譴告》:“人君失政,天爲異;不改,災其人民;不改,乃災其身也。先異後災,先教後誅之義也。”《白虎通·災變》引《春秋潛潭巴》:“災之言傷也,隨事而誅;異之言怪也,先發感動之也。”據此,出組二類卜辭中經常與“惠吉”相對之“惠畟(異)”,也應理解爲占問是否會出現“異常”——在古人心中,也就是不吉的預兆。這裏的“畟(異)”我們雖不同意如陳文直接讀爲“凶”,但其意義無疑當與“凶”接近。類似例子又如下舉一辭:

19A)貞:王心蕩,亡來艱自方。一月。

19B)己丑卜,賓貞:惠(畟-異)。(《綴集》350

陳文已引蔣玉斌說指出(19A)(19B)兩辭當相關,如此說,則(19B)或應理解成因王出現“心蕩”,而貞問這是否是上天即將“降異”的信號。

甲骨文中尚見以下數例用於占辭中的“畟(異)”,陳文已有列舉、解釋:

20)癸丑卜,𬆩:旬亡。王占曰:兹畟(異)……祖丁……(《合》16882

21)乙巳卜,𬆩𢏂亡疾。九月。王占曰:兹畟(異),。戊貞。五旬又一日庚申爽。(《合》13751正)

22[]占曰:!若兹畟(異)。(《合》07153正)

23A)翌癸卯獸,禽。

23B)翌癸卯勿獸。

23C)王占曰:兹唯畟(異)卜。(《合》10613正反)

24)…[]占曰:畟(異)…(《合》14276

25貞。既(異)。(鳳雛H11:13西周甲骨)

從(23C)來看,這些占辭中的“畟(異)”大概是就兆象而言的,指兆象有異、不吉。(21)中的“”亦从“畟(異)”作,又寫作“”“”等形,見於以下兩辭:

26A)丙子卜,爭貞:。十一月。

26B)丙子卜,爭[貞:其有]…曰:艱,。昔我舊[]…石之,齒;今之[有由]…,齒。三旬有六日…相方允…(《綴彙》274

27)庚(《合》14287

26B)中的“齒”、“由”都表示不好的意思,這種用法的“齒”陳劍認爲可以一形多用爲“毀齒”之“毀”而讀作“禍”[41];表示災咎義的“由”字姚萱指出可能跟古書中有“憂”“病”一類意思的“妯”“怞”“軸”等字有關[42]。從文例看,“”的用法當與它們相近。(19)中“艱”“(畟)”對言也可與(26)中的“艱”合觀。再結合(21)辭中“畟”“”並見,或許前者是就卜兆有異,後者是就將會出現的災異、異象而言的。

4. 卜辭中“畟”和“戠”的用法異同

陳劍曾考釋賓組、歷組卜辭分別用“(樴)”、“(戠)”表示一個“自然界異常現象”義的詞[43],唯舊說讀爲“異”現在看來語音不甚密合[44],學者或讀爲“特異”之“特”[45]。下文姑且統一寫作“戠”。“戠”與我們所討論的“畟(異)”應是一組近義詞,將含有它們的辭例對照合觀,可以更好地體會二者的聯繫與區別:

可比較其共性者,如(8)中因“畟(異)夢”向祖先“祼告”,似可與下列卜辭中的“告戠”“戠”類比:

28)庚辰卜,賓貞:告戠于河。(《合》14533

29A)己丑卜:有戠,其(禱?)于河,王受有祐。在鯀,獲中田。

29B)弜(勿)。

29C)其(禱?)三牛。(《醉》241

又(14)中的“禦(異)”,似乎也可以與卜辭里的“亢戠”類比:

30)貞:日[有?]戠,其亢。(《懷特》1502

關於(30)中的“亢”,陳劍認爲:

“亢”在古書中有“抵禦”一類意思(或作“抗”),疑此辭的“亢”即用此義。由“抵禦”引申而有(對已發生之事)禬除、禳除(其可能帶來的不好的後果)之義,跟卜辭常見的禦祭的“禦”相類。《周禮·天官·女祝》“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鄭玄注引鄭眾說“讀梗爲亢”(梗、亢音近相通,《說文》“迒”之或體作“”、“秔”之或體作“稉”可證),“亢”謂“亢惡去之”,可以印證此辭“亢”字的用法。[46]

可分析其區別者,如前述之“畟/(異)日”,可與歷組、賓組卜辭中多見之日、月“有戠”相比較。陳劍已指出,日、月“有戠”“表現可能是日月暈、日月光變色等異常現象”[47]。但與“畟(異)日”一般都是占卜者不願看到的情況不同,“有戠”在當時人眼裏則同時有吉、凶兩方面的可能:

31)庚辰貞:日有戠,非,唯若。(《合》33698

32)王占曰:丁丑其有戠,不吉;其唯甲有戠,吉;其唯辛有戠,亦不吉。(《合》06485反)

33)王占曰:其有戠,其唯丙,不[];其唯壬,亦不[]。(《合》06354反)

34)…日庚其有戠,吉,受祐;其唯壬,不吉。(《合》06087反)

35)戊午卜,𬆩:今早王征土方。王占曰:甲申其有戠,吉;其唯甲戌有戠于東,…唯壬戌有戠,不…(《合》06441

36)…其唯丙[]戠,不吉;其唯丁有戠,吉。(《合》15862反)

結合前已指出的出組卜辭中“畟(異)”往往和“吉”對貞,我們可以體會到當時語言中“畟(異)”和“戠”在用法上的細微差別:“畟(異)”多指偏向負面的特異情況,“戠”的用法則較爲中性。

另外,卜辭中未見類似(17A)中的“降畟(異)”那樣的“降戠”等說法,或許也在暗示“戠”在甲骨文中偏向於指自然界客觀存在、可以觀察到的異常現象,與畟(異)還可以同時指上帝降下的災異不同[可與“降畟(異)”相類比者,是卜辭中屢見上帝“降”的辭例(《合》1417114173),而這裏的“”字鄔可晶即讀爲“凶”[48]]

5. 畟、鬼本係一字分化

從字形上看,“畟”與“鬼”字形相近,都有“異”的特點,前輩學者早已體會到。如葉玉森就曾認爲甲骨文“異”字“乃象一人捧頭如鬼狀可驚異也。異之本義當訓怪[49]。“異”字本義是否如此或可尚待研究,但他說“鬼狀可驚異”實已指出了“鬼”和“畟(異)”字義上的密切關係。又劉桓在爲《字源》“畟”字撰寫的說解中指出:“《汗簡》形與鬼字無異,推測畟乃鬼字繁形,由鬼字分化而來。”[50]謂“鬼”“畟”同源分化,我認爲也是可信的。

“鬼”“畟(異)”二者字義密切相關,字形上前者从人而後者从卩,最易想到的類似例子即甲骨文中的“(見)”與“(視)”[51],又卜辭中多用从口从人者爲“兄”、 从口从卩者爲“祝”,情況亦相似。“視”與“見”、“兄”與“祝”在用作合體字偏旁時常混用無別,如“監”字之“”與“”,“凰”字加注之“兄”聲寫成“”、整字作“”等。學者已指出“見”與“視”、“兄”與“祝”原本應經歷了一個在字形上混用無別(亦即一形多用)的階段,後纔人爲“硬性規定”利用異體分工分化開[52]。據此推想“鬼”與“畟(異)”在最初也應有一字形無別的階段,這在甲骨文中也有蹤跡可尋。

第一節已舉出甲骨文“畟”之D類字形,見於“畟日”合文“”,其所處辭例爲:

37)丁丑卜:今日令,不(遭)。允不。兔十…(《合》20772

劉釗曾考釋此辭中的“”爲“鬼日”合文,並已與前述之“畟(異)日”相聯繫[53]。寫作鬼形的“畟”字又見於下引一條卜辭:

38)庚子卜,步,不(遭)鬼(畟-異)日。步,延取。(《合》20757

38)中的“鬼(畟)”字,據史語所網站公佈甲骨照片“”知其下从人,不从卩,當也是早期“鬼”“畟”共用一形之例。陳文已指出此“鬼(畟)”字左下尚有“日”字筆畫,故此處之“鬼(畟-異)日”亦本作合文。受上引二辭啓發,我們又找到以下一辭:

39[(遭)]鬼(畟-異)日(?)…(《合》22012

此辭殘甚,“鬼”字上僅存一“止”形,結合(37)(38)中“(遭)”寫作“”、“”,可知這裏的“止”形殆即“(遭)”字之殘。“鬼(畟-異)”字右側甲骨表面已殘氻,但仍可見C形的弧筆,未知是否即“日”字。

學者或據(37)~(39)認爲甲骨文“”“”無別,則是我們不同意的。(37)~(39)字體皆屬𠂤組小字類,這類卜辭延續時間較長,從武丁較早至武丁晚期都有,此三辭中尚有”“混用不別現象;而到了武丁中晚期以後的典賓類卜辭、花東子卜辭及再之後的古文字資料裏,二者的分別就十分嚴格了[54]。結合字體類組與前述“見”-“視”、“兄”-“告”的情況考慮,頗疑上舉三例是年代較早的𠂤小字寫法孑遺,也可能是刻手保留了更古老的用字習慣,即“鬼”、“畟(異)”二字早期尚未完全分化開的寶貴證據。若這一想法成立,那麼“鬼”“畟”完成分化的時代,大約就應在武丁中後期左右。

三、“畟”在西周中期以後僅存精組讀音

《詩·周頌·良耜》“畟畟良耜”,毛傳:“畟畟猶測測也。”出土秦漢簡帛文獻中,“畟”聲字又可讀作“側”“昃”等[55];又蒙沈奇石提示,上博簡、郭店簡中均已見“禝”寫作从“則”省聲之例[56]。可知至少在戰國時期,“畟”聲字已有與其他精組職部字通假的可靠案例,而不見其再與“異”聲字有交涉。結合“稷”字的出現年代較早考慮,似也只能承認“畟”早期在可讀爲“異”之外,另有一精組的讀音,其來源則尚待進一步研究[57]

從現有材料看,自西周中期以來,古文字中即再不見“畟”與“異”聲可靠的相通之例,頗疑讀爲{}之“畟”已漸被“異”吞併,而“畟”只保留其精組讀音。《銘圖》9849收錄一西周早期觚銘,器主名寫作“”,此字似應與上舉甲骨、金文中之“”爲一字,其右側“畟”旁頭部之“田/囟”形已變成“𠙹)”形,我懷疑很可能出於有意的變形音化。“𠙹”即“甾”之聲符[58],與精組職部之“畟”聲母同爲齒音,韻部陰入對轉,“𠙹”完全可作“畟”的聲符。若此看法可信,由“”字或可推測此時“”字已逐漸受“畟”之精組讀音的影響,也開始改讀入齒音。

在上述猜測與推論下,本文的最後再來討論豳公盨(《銘圖》5677)中“”字的讀法。我認爲,“”字也應與前舉甲骨、金文中之“/”爲一字,其右側“畟”形頭部受左側“貝”形特殊寫法的類化,寫得近似“凶”形,但整體似仍要與東周文字中的“𧵮”字分開。豳公盨銘文說“用厥卲好,益明德,康罔不懋。孝友宇明,經齊好祀,無心”,主要是對民眾的告誡語[59];釋“”爲“𧵮(凶)”的學者則多聯繫《墨子·非命下》引禹之《總德》及清華簡三《芮良夫毖》中的“凶心”爲說,然後二者是就統治者而言的,未必定要與豳公盨中的“心”作統一理解。如從“”字本从讀爲齒音之畟得聲的角度考慮,豳公盨銘文中的“心”或可以讀爲“賊心”,亦即“賊害人之心”。散*氏盤(《銘圖》14542)說“我既付散*氏田器,有爽,實余有散*氏心賊”,這裏的“心賊”亦猶豳公盨銘文中的“賊心”。傳世文獻中“賊心”一詞亦十分多見,如《莊子·天地》“大聖之治天下也,搖蕩民心,使之成教易俗,舉滅其賊心而皆進其獨志,若性之自爲,而民不知其所由然”,《管子·明法解》“故軸偽之人不得欺其主,嫉妒之人不得用其賊心,讒諛之人不得施其巧,千里之外,不敢擅爲非”等,似都頗堪與豳公盨銘文相對照。

(拙文初稿原寫於2020年,曾承多位師友審閱指正,謹此一併致謝,恕不一一。然因對拙文結論終不自信,遂久作擱置。今蒙古廣政、陳哲、陳建新、沈奇石諸先生鼓勵,改寫舊稿,敢奉博雅君子一哂。)

20201229日草

20250621日改



[1] 魏宜輝:《談古文字“畟”“鬼”之辨及相關問題》,《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八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9年,第201-209頁(下簡稱“魏文”)。魏文對“畟”字形演化序列認識與本文概括稍有不同,詳後文。

[2] 崔鈞平:《西安博物院新入藏的一批商周青銅器》,《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0年第10期。

[3] 《銘三》1383銘文與《銘圖》16592細節高度相似,不能排除系偽作。

[4] 西周金文“畏”“媿”等字所从鬼形寫法,參看蘇影:《商周金文偏旁譜》,南京大學出版社,2022年,第471頁。又“鬼”字作“”(《銘圖》12217)等形,“槐”字作“”(《銘續》453)“”(《銘續》454)、“”(《銘三》251)等形。

[5] 相關字形略參黃德寬主編:《古文字譜系疏證》,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2906-2911頁。

[6] 陳劍:《說等字並論一些特別的形聲字意符》,收入楊榮祥、胡敕瑞主編:《源遠流長:漢字國際學術研討會暨AEARU第三屆漢字文化研討會論文集》,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第1-25頁。

[7] 鄔可晶:《讀簡帛古書札記(續)》,收入臺灣出土文獻硏讀會主辦、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協辦《第二屆出土文獻語言文字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254月,第181-193頁。

[8] 魏文第204頁已引及“《金文編》將西周金文中从‘’旁之字皆歸入‘鬼’部下……而……‘’當爲‘畟’字的早期寫法”,但未做進一步展開,覈《金文編》實即指下舉“聭”“”“”“”諸字。

[9] 蘇州博物館編:《東方吉金:楊休先生捐贈青銅器》,文物出版社,2024年,第142-151頁。

[10] 宋專專:《讀金文札記三則》,臺灣出土文獻研讀會主辦、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協辦《第二屆出土文獻語言文字學術研討會論文集》,第171-180頁。

[11]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物考古研究所、彭陽縣文物管理所:《寧夏彭陽縣姚河塬西周遺址》,《考古》,2021年第8期。馬強:《姚河塬城址出土“稼稷”甲骨文及其相關問題》,《江漢考古》,2023年第4期。

[12] 裘錫圭:《公盨銘文考釋》,《裘錫圭學術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46-166頁。黃天樹:《殷墟甲骨文“鬼日”補說》,《黃天樹古文字論集》,學苑出版社,2006年,第237-239頁。陳劍:《釋造》,《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线装书局,2007年,第146-147页;又陳劍:《卜辭{}詞覓蹤》,《中國文字》第8期,(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133-158頁。

[13] 參看吳盛亞:《甲骨文構型研究》,首都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20年,第45-48頁。

[14] 劉寧主編:《遼寧省博物館藏金石文字集萃》,文物出版社,2021年,第037號。

[15] 參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0322號“鬼”字下引諸家解釋,中華書局,1996年,第357-360頁。

[16] 又甲骨文中亦有从畟用爲人名之“”“”兩字,可分別隸定作“”“”,未詳其造字本義。

[17] 裘錫圭:《戰國文字及其文化意義研究(緒言)》,《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09-222頁。

[18] 《觀妙堂藏古璽印精選·戰國三晉篇》第2號,轉引自聶菲:《古璽文字與其他戰國文字合證》,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24年,第326頁。

[19] 吳振武:《〈古璽文編〉校訂》,人民美術出版社,2011年,第355365頁。

[20] 蘇建洲:《說》,《第二屆出土文獻語言文字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25425-26日,第236-259頁。布之道(網名):《說字小記(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25430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11258#_edn45

[21] 又有學者進一步將“鬼日”讀爲“歸日”,參看陳健:《卜辭鬼日及相關問题考辨》,《文史》,2015年第1輯。

[22] 陳劍:《卜辭{}詞覓蹤》,第133-158頁。

[23] 展翔綴,見展翔:《殷契綴合第4041則》之41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5005.html,先秦史研究室網站,20201224日。

[24] 周忠兵:《釋花東卜辭中的禳》,《古文字研究》第32輯,中華書局,2018年,第68-74頁。

[25] 蔣玉斌綴,見蔣玉斌:《甲骨新綴35組(更新第30組)》之10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576.html,先秦史研究室網站,2012222日。

[26]衛,我(宜)”從周忠兵釋,見周忠兵:《釋花東卜辭中的“衛”》,《文史》,2019年第3期。

[27] 姚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綫裝書局,2006年,第256頁。

[28] 周忠兵:《釋花東卜辭中的“衛”》。

[29] 裘錫圭:《殷墟甲骨文考釋四篇·釋“》,《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437-438頁。

[30] 杜鋒:《花東卜辭中的“”、“心”、“鬼心”及相關問題》,《出土文獻》第十四輯,中西書局,2019年,第10-25頁。

[31] 姚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第198頁。

[32] 裘錫圭:《說“弜”》,《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第15-19頁,並參文末“《論集》編校追記”引司禮義、張政烺等學者意見。

[33] 裘錫圭:《卜辭“異”字和詩、書裏的“式”字》,《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第212-229頁。

[34] 黃錦前:《河南大學文物館藏商周青銅禮器》,《文物》2018年第2期。

[35] 裘錫圭:《卜辭“異”字和詩、書裏的“式”字》。

[36] 見《2024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終評會(上午篇)》,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FJLxz8EAU/?share_source=copy_web&vd_source=8c62b4e879beae5da7e60231c415af00

[37] 山西省文物局編:《山西珍貴文物檔案 17 臨汾卷》,科學出版社,2022年,第32頁。

[38] 裘錫圭:《卜辭“異”字和詩、書裏的“式”字》。

[39] 陳劍:《卜辭{}詞覓蹤》,下簡稱“陳文”。

[40] 陳文舉《合》29711=《宮藏謝》440中的“”字,作爲甲骨文鬼形上部“田/甶”形可變爲“囟*”形之例(按,即內部本作“十”形交叉的筆畫改作“×”形交叉者)。今覆覈《宮藏謝》440彩照,此字作,其頭部內側筆畫仍是“十”形而非“×”形(橫向一筆略斜,類似寫法之“囟”形西周甲骨多見,整理者摹本亦不盡準確)。又商周古文字中“囟”字多見(“思”所从),內部筆畫早期均作“十”形(說得繁複些,即中豎的起筆落在“”形上方頂點處,下端則與卩形的豎筆相接或直接貫作一筆),戰國以後始多見中部改作“×”形者。因此早期文字中的“鬼/畟”形大概是很難變作“兇”形的(僅豳公盨寫法較特殊,更宜視作特例)。

[41] 陳劍:《殷墟卜辭{禍}詞覓蹤》,《中國文字》第12期,(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1-14頁。

[42] 姚萱:《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初步研究》,第219頁。

[43] 陳劍:《殷墟卜辭的分期分類對甲骨文字考釋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414-427頁。

[44] 施瑞峰:《作爲同時證據的諧聲、假借對上古漢語音系構擬的重要性——一項準備性的研究》,《出土文獻》第13輯,中西書局,2018年,第422-432頁;又施瑞峰:《上古漢語的*T-系、*L-系聲母及相關古文字問題補說》,《中國語文》,2020年第1期。

[45] 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教程》,中西書局,2024年,第311頁引鄔可晶說。

[46] 陳劍:《殷墟卜辭的分期分類對甲骨文字考釋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425頁。

[47] 同上注,第424頁。

[48] 鄔可晶:《釋“”》,《甲骨金文語文論稿》,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第191-211頁。

[49] 葉玉森:《殷虛書契前編集釋》,(上海)大東書局,1934年,第五卷42頁背。

[50] 李學勤主編:《字源》,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485頁。

[51] 裘錫圭:《甲骨文中的見與視》,《裘錫圭學術文集·甲骨文卷》,第444-448頁。

[52] 是說聞於陳劍:《古文字形體源流研究》課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2021年秋季學期。

[53] 劉釗:《古文字構形學(修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8頁。

[54] 對各類卜辭年代的判定,參看黃天樹:《殷墟王卜辭的分類與斷代》,科學出版社,2007年。陳劍:《說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丁”——附:釋“速”》,《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81-98頁。

[55] 參看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95頁。

[56] 蘇建洲:《〈姑成家父〉簡3“社稷”考釋》,收入《〈上博楚竹書〉文字及相關問題研究》,(臺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第71-73頁。

[57] 關於精組讀音之“畟”的由來,我們沒有什麼有把握的看法,姑暫記“暴論”猜測如下。上博簡四《采風曲目》中有音律名“商”“羽”,“”字董珊認爲當从畟聲讀爲“曾”(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簡帛文獻考釋論叢》,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61頁)。如此說可信,從諧聲考慮或可推測“畟”早期亦可用爲“憎”。陳文論及“鬼”“畏”“兇”三者關係時曾說(原注略):

字本身的構形取義,可謂異說紛紜。簡而言之,我同將看作就是爲{}所造象形字之說。字之常訓、基本義爲,在一般人看來,凶恶之物自莫過於,這是很好理解的({}{}同源,其字即作鬼執杖類形,亦可見凶惡可畏此點);當初在爲意義甚爲抽象的{}造字時,最容易聯想到的,就是凶恶之物“鬼;故字可同時一形多用,也就是非常自然直接之事了。其間關係,猶如--/等,即某一具體之形,既可用作象物字代表其所象之物本身,又可用作所謂象事字表示跟它聯繫最爲密切的某種抽象意義之詞。這在一形多用情况中,也屬於較爲多見的一類。

將此段話中的替換爲,似也尚能接受。之常訓爲,指對象憎疾可惡而言,古書或又訓爲”“等(參看宗福邦主編:《故訓匯纂》,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2347-2348頁),亦與可惡義密切相關。本爲可惡、可畏者,故或又可用鬼(畟)表示。其關係與”“略相似。

又,甲骨文已見“醜”字,辭例爲:

40A)……貞:若茲不雨,唯茲邑,有醜于帝。

40B[]占曰:唯茲邑,有醜。(《契合集》33=《合》7855+12878+14167

此“醜”字學者或引《淮南子·說林訓》“莫不醜於色”高誘注訓爲“怒”(參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9年,第356頁引李孝定說,又編者按語)。按“醜”本多訓爲可惡、憎惡,古書中亦見“醜”“憎”對言,如《淮南子·說林訓》:“戰兵死之鬼憎神巫,盜賊之輩醜吠狗。”又“憎醜好美”之說古書多見,如《論衡·譏日》“夫人之所愛憎,在容貌之好醜”,《文子·自然》“美醜不好憎,賞罰不喜怒”等。由此推測,所謂“怒”義應也是可惡、憎惡義之引申。《說文》:“醜,可惡也。从鬼,酉聲。”段玉裁注:“非真鬼也,以可惡,故从鬼。”前已述及“醜”本从畟,不知此處之“畟”是否即取“憎”之音義。

[58] 陳劍:《說字並論𡿧”形的真正來源》,《饒宗頤國學院院刊》第8期,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2021年,第1-46頁。

[59] 陳英傑:公盨銘文再考》,《語言科學》,2008年第1期。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5年6月22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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