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簡《李頌》“倝(蹇/謇)冬之旨(祁)寒”補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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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小
上博簡八《李頌》有下引文句:
(相)
(乎)官梪(樹),桐
(且)
(治)可(兮)。
(摶)外
(疏)
(中),眾木之
(紀)可(兮)。
(晉)𣅈(冬)之旨(祁)寒,喿(燥)亓(其)方茖(落)可(兮)。
(鳳)鳥之所
(集),䇃(竢)𠱾(時)而
(作)可(兮)。
讀書會(李松儒執筆)說:
“
”整理者讀爲“寒”;“旨”整理者讀爲“耆”;“寒”整理者釋爲“倉”。按,整理者已將“
𣅈之旨寒”與郭店、上博一之《緇衣》相參照,承馮師勝君見告,可將“
”依《緇衣》諸本讀爲“晉”,“晉”,真部字;而“
”從“倝”,元部字,“倝”是“戟”的聲符,而“戟”或從“丯”得聲,清華一《祭公之顧命》之“祭”亦從“丯”聲,郭店《緇衣》“祭公”寫作“晉公”,可見“倝”與“晉”在古音上有所交涉;古書“晉”或讀爲“箭”,“箭”爲元部字,也是真部的“晉”與元部有關聯,所以從“倝”的“
”讀爲“晉”應該沒問題。看吳師振武《假設之上的假設——金文“公”的文字學解釋》(《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建所二十周年紀念文集》,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8頁)一文引諸家之說。又如本書《鶹鷅》簡1“
”可讀爲“翩”,臱,幫母元部,翩,滂母真部;另承程少軒先生見告,清華一《楚居》簡12“秦溪之上”應讀爲“乾溪之上”,“秦”爲真部字,“乾”爲元部字,此亦爲真、元二部相關聯之證。[1]
蘇建洲先生已經指出,整理者所隸定的“
”,應釋為“倝”,並將“倝”讀為“爰”。[2]
案“倝”與“晉”的古音不盡合,而且也沒有確切的例證作為支撐。故多為人所質疑,如網友金滕(2011/7/18)說:
倝讀為“晉”,韻部自然沒問題,但是聲紐見系與精紐遠一些。又清華一《楚居》簡12“秦溪之上”不能讀為“乾溪之上”,李守奎先生在6月底清華國際會議論文已經指出了。復旦網王偉也有文章論述。[3]
後來看到郭永秉先生主張“倝”字應讀為“旱”[4],聲韻密合,長久以來我都相信郭先生的意見。
隨著《楚辭》類文獻日漸增多,對“倝”字我們也有了新的認識。現在寫出以就正於有道。
安大簡三《哀誦》簡1有“玄玉以下席兮,
其在蒼梧”(釋文用寬式)語句,胡桃先生指出:
其中从“言”“倝”聲之字,顯係爲楚簡中用爲句首發語詞的{蹇/謇}所造的專字。《楚辭·離騷》:“謇朝誶而夕替。”《楚辭·九歌·雲中君》:“蹇將憺兮壽宮,與日月兮齊光。”王逸注:“蹇,詞也。”[5]
其說可從。
除了胡文所引得兩例,我們現在把見於《楚辭》的帶有“蹇”“謇”的語句,被王逸等學者訓為語詞的都找出來:
《九歌·湘君》:君不行兮夷猶,蹇誰留兮中洲?
王逸注:蹇,詞也。(72頁)[6]
《九章·惜誦》:紛逢尤以離謗兮,謇不可釋。
王逸注:謇,辭也。(147頁)
《九辯》:時亹亹而過中兮,蹇淹留而無成。
五臣云:蹇,語詞也。(218頁)
《七諫·謬諫》:心悇憛而煩冤兮,蹇超搖而無冀。
王逸注:蹇,辭也。(301頁)
此外,一些帶有“蹇”“謇”語句的被王逸誤訓為實詞的,如《離騷》“謇吾法夫前脩兮”、《招魂》“謇其有意些”、《九章·哀郢》“蹇侘傺而含戚”等等,王泗原先生都將它們改訓為語詞,[7]是有道理的。
現在據安大簡《哀誦》的用字習慣,回頭再看上博簡《李頌》的“倝冬之祁寒”,其中的“倝”字,也應讀為句首發語詞“蹇/謇”。“倝(蹇/謇)冬之祁寒”與本篇之簡1背“願歲之啟時”句法頗相類似。“倝(蹇/謇)冬之祁寒”即“冬之祁寒”,“倝(蹇/謇)”為發語詞,無實義。偽《古文尚書·君牙》所引止作“冬祁寒”,雖有可能是偽作者有意與前面“夏暑雨”相對而改,但無論如何,將“倝”讀為句首發語詞的“蹇/謇”,絲毫不影響文意,且合於用字習慣。因與《緇衣》的文體不同,可能楚人在自己所創作的詩歌類的文學作品裏,襲用古書的語句自然會有異,實無足怪,所以沒有必要字字都與《緇衣》所引的《尚書·君牙》相對。
又關於“喿”字,原整理者讀爲“燥”。復旦讀書會認為此字似是“葉”之訛變。
案《李頌》的“喿”作:
,與常見的楚文字樹葉之“葉”字作
,並不相近,只有侯馬盟書中委質類(編號185·7)名“枼”的人名作:

(張守中摹本)[8]
與《李頌》的“喿”字形相近,故有訛誤的可能。
又見於《郭店楚簡·語叢四》簡11有“食韭惡知終其
”語句,此字有多種釋法,當以李運富先生釋“葉”[9]最為合理。此字艸頭下面之所從顯然與侯馬盟書的“枼”為一字之異,只是繁簡不同而已。
綜上所述,我們將《李頌》重新釋寫於下:
(相)
(吾)官梪(樹),桐(侗)
(且)
(煕)可(兮)。
(摶)外
(疏)
(中),眾木之
(紀)可(兮)。倝(蹇/謇)𣅈(冬)之旨(祁)寒,喿〈枼—葉〉亓(其)方茖(落)可(兮)。
(鳳)鳥之所
(集),䇃(竢)𠱾(時)而
(作)可(兮)。
附記:
小文寫成後,才發現陳民鎮先生早已懷疑此“倝”字應讀作《楚辭》常見的句首助詞“蹇”[10],甚具卓識。小文只不過是據新材料作了一個小小的補充而已,實無新見,殊無刊布之必要。但考慮到陳民鎮先生同時也認為“讀書會的這种解釋於文義較爲順畅,目前而言最有理據。包括屈赋在内的楚辭作品都有受經典影響的現象,《李頌》作者化用典句子,非無可能”;另外,一些論著及工具書也引讀書會的意見作為證據;[11]還有,《哀誦》“
其在蒼梧”的“
”字是為《楚辭》類文獻句首語詞的“蹇/謇”而造,到目前仍然不被一些學者所接受。所以,還是覺得有小文有寫出來的必要。
2026年1月3日寫畢
又,小文寫成後呈郭永秉先生審閱,郭先生肯定了小文的觀點,同時也指出“喿”是“枼(葉)”的誤字可能性更大,又提示了侯馬盟書的字形。據郭先生的提示,小文又增寫了一些內容,謹向郭先生致謝。
參考文獻
陳民鎮、鍾之順、萬德良、張彩華著《上博簡楚辭類文獻研究》(上),(古典文獻研究輯刊十九編、第16册),新北市: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4年。
郭永秉《從戰國文字所見的類“倉”形“寒”字論古文獻中表“寒”義的“滄/凔”是轉寫誤釋的産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賈連翔《論“標”字本義與字形的關係—兼釋戰國竹書中的“標”字》,《簡帛》第2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
蔡偉《讀上博八《〈蘭賦〉〈李頌〉札記二則》,提交中國訓詁學研究會2023年學術年會會議論文,梧州學院,2023年6月9日至11日。
[1] 讀書會(李松儒執筆)《上博八〈李頌〉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1596#_edn5,2011/7/17;後此文正式發表於《華夏文化論壇》(第二十三輯),吉林大學出版社,2011年。
[2] 蘇建洲將“倝”讀為“爰”(匣元),認為“爰”有及,到的意思。《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后稷創業於唐,公劉發跡於戎,文王改制,爰周郅隆。”司馬貞索隱:“爰,於,及也……以言文王改制,及周而大盛也。”參見讀書會(李松儒執筆)《上博八〈李頌〉校讀》一文後的跟帖。
[3] 見讀書會(李松儒執筆)《上博八〈李頌〉校讀》一文後的跟帖。
[4] 郭永秉《從戰國文字所見的類“倉”形“寒”字論古文獻中表“寒”義的“滄/凔”是轉寫誤釋的産物》,《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397頁。
[5] 參胡桃《說安大簡〈哀誦〉中的“煩袽”》注3,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11304,2025年10月10日。
[6] 洪興祖《楚辭補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5年。
[7] 參王泗原《楚辭校釋》,中華書局,2022年,28頁、139頁、170頁。
[8] 郭建偉、曹亞彬、楊二斌《侯馬盟書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25年,126頁。
[9] 李運富《楚國簡帛文字叢考(三) 》,《古漢語研究》1998年第2期,87—89頁。
[10] 陳民鎮、鍾之順、萬德良、張彩華著《上博簡楚辭類文獻研究》(上),(古典文獻研究輯刊十九編、第16册),新北市: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4年,37頁,小注(72)。
[11] 俞紹宏《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校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6年,665頁;白於藍《簡帛古書通假字大系》,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 年,1214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6年1月3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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