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鐘、差鎛銘文考釋(上)
張光裕、謝明文、郭理遠、傅修才
某私人藏家收藏了一套青銅編鐘與一套青銅編鎛,其中編鐘共9件,編鎛共4件,皆有銘文。最近出版的《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四編》[1](下文簡稱《銘四》)將鐘稱之爲伯
父鐘(《銘四》1154—1162),將鎛稱之爲伯
父鎛(《銘四》)1186—1189),公佈了它們的相關資料並附有比較準確的釋文。我們擬在《銘四》的基礎上對相關銘文略加討論。編鐘、編鎛銘文絕大部分係鑄銘(少數係刻銘)、反書、右行[2]。編鐘銘皆在舞部,頗為鮮見,銘文能連讀。編鎛銘在舞部與邊篆。據銘文可知,編鐘、編鎛當爲同人所作。從形制、字體及銘文內容來看,編鐘、編鎛可以確定爲春秋中期之器。鎛銘中有器主的祖考“左右晉公”、“左右獻文”等內容,“獻文”指的是晉獻公和晉文公,據此可以把晉文公之後襄公的元年(前627年)作爲編鐘、編鎛鑄造時間的上限。下面分別介紹編鐘、編鎛的銘文。
編鐘一套9件,形制基本相同,大小相次。器身爲合瓦形,立面呈上窄下宽的梯形。平舞圓紐,下部敞口,口緣上弧。每面兩側各有三組乳釘狀枚,篆帶飾竊曲紋與小乳釘,鉦部無紋飾,鼓部爲竊曲紋,中部靠下有一圓渦紋。銘文計有240多字。下面先按內容將銘文分作四段釋寫如下(前八鐘右行,第九鐘左行。全銘絕大多數字爲反書,我們摹寫的字形均爲水平翻轉後的字形,編鎛銘文同):
唯王十又一月初吉丁亥,有[3]中周奠(鄭)邑大內史兀(元)孫內史差孫白(伯)
(踊)父用有吉金幺(玄)鏐【鐘甲】
鋁,用
(鑄)鈴鐘、小
鎛。唯用追孝,用𨓲(侃)高且(祖)皇考。
六月既生霸乙【鐘乙】丑,王才(在)
京,各(格)大室,即立(位)。
(司)馬
入,右。王若曰:“差,懋女(汝)
唯商(尚)辟,朙(明)乃心,
(司)奠(鄭)邑,朙(明)典井(刑)【鐘丙】,亯(享)我一人,肁(肇)
(威)義(儀),母(毋)彖(惰)才(在)服,茍(敬)能乃事,女(汝)無尹非王。受(授)女(汝)玉
,易(錫)女(汝)鬯一
(卣)、幺(玄)衣
(
)【鐘丁】屯(純)、赤巿(韍)、幽黃(衡)、龍旂、
(鑾)、焂(鋚)勒、
(鏓)銜,用事,茍(敬)朙(明)乃工(功)。”
正月庚申,公才(在)東宮,各(格)武公大室。公曰【鐘戊】:“差,
魚(魯)乃且(祖)考辟事天子,爾
(忱)于周邦。余弜女(汝)叚(遐)
(忘)明奠(鄭)典井(刑)百執事,易(錫)女(汝)屯(純)【鐘己】衣、常(裳)、
(幔—冕)、赤舄、朱巿(韍)、
(
—蔥)
(衡)、
﹦(
馬—牡馬)
(四匹)、乘車、帛、羊百,
(助)余一人。”
孫白(伯)
(踊)父曰:“穆﹦(穆穆)我皇且(祖)
(莊)白(伯)【鐘庚】憲聖灷(遜)
(恭),典奠(鄭)明典,台(以)
(助)晉公,天【鐘辛】命晉公,卑(俾)罰楚刱(荊),
奏其
(靈)【鐘壬】。
銘文內容分爲四段,第一段說明作器時間、作器人身份、作器原料、作器種類以及作器用途,第二段內容是周王對差的賞賜,第三段內容是晉公對差的賞賜,第四段是器主自述其祖先莊伯的事跡。前三段開頭分別記有時間,第二、三段記載的賞賜的時間應該早於第一段記載的作器的時間。下面對相關文句略作考釋。
(踊)父“有”與典籍常見的“有夏”、“有周”之“有”同,是代詞性用法。“中周”結構與何尊的“中國”同。“中周”即“周中”,“中國”即“國中”,也即“國之中”。“中周鄭邑”指處於周邦中心的鄭邑。
“鄭”亦見於鐘丙“司鄭邑”、鐘己“明鄭典刑”、鐘辛“典鄭明典”。古代鄭地有三,一在今陝西華縣北,也稱“西鄭”,爲周穆王所都。一在今河南新鄭,即東周的鄭國。一在今陝西南鄭縣東,即《漢書·地理志》漢中郡南鄭縣。[4]“西鄭”、“南鄭”在春秋時均爲秦地,新鄭的“鄭”是鄭國國都。本銘的“鄭邑”爲晉地,與這三個“鄭”無關。鎛乙有“以康士女采”句,這個“鄭邑”應該是器主的世襲采邑。
“元孫”,金文中見於叔弓鐘(《集成》00277)、叔弓鎛(《集成》00285)“其乍(作/祚)福元孫”。但此鐘銘元孫之“元”不能完全排除是“大內史”私名的可能性。
“內史”在冊命金文中多見,據《周禮》可知,其主要職務是幫助周王處理爵祿廢置、生殺予奪之事。據鎛銘可知,本銘的器主還主持晉公對先公的祭祀。“大內史”不見於《周禮》,金文中另見於叔上匜(《集成》10281)“鄭大內史叔上作叔㜏媵匜”。《周禮·春官·宗伯》有“大史”,鄭注:“史官之長。”則“大內史”有可能是內史之長。
,人名。它原作“
”,從木從又,其下部兩短橫應是飾筆或區別符號而非重文號,可釋作“差”。鎛銘中相應之字作下部從“工”的“差”。東周金文中從木從又的“
”又見於一件戰國晚期的韓國兵器(《簡帛》第10輯第6頁)。從“木”的“差”與中山王鼎(《集成》02840)“
”字所從可合觀[5]。下部從兩短橫的“差”形又見於蔡侯申編鐘(《集成》00211)“
”字所從。金文中差作人名又見於吳王夫差、“國差”(國差
,《集成》04032)、“宋公差”(宋公差戈,《集成》04032)等[6]。
《說文》:“
,喪辟
。从走、甬聲。”“
”是“踊”字異體。侯馬盟書中被誅討的人名“
𣣆”之“
”有“通”、“
”等異體[7]。金文有以“踊”爲名者,見於
踊簋(《集成》04032)、踊鬲(《集成》00564)[8]。
器主名字之前冠以祖考的身份,在東周金文中習見。有兼稱祖、考身份者,如“殷王之孫、右師之子武叔曰庚”(庚壺,《集成》09733)等。也有單稱“祖”的身份者,如“余鄭太子之孫與兵”(與兵壺,《銘圖》12445)等。也有單稱“考”的身份者,如“攻吳王皮
之子者減”(者減鐘,《集成》00197)等。
根據一般文例,應在“元孫”後斷讀,“大內史”、“內史差”似都應該是“白(伯)
(踊)父”的祖先。如是,那第二段、第三段應都係伯
父追記祖先“差”的內容。伯
父係器主,鐘應稱爲“伯
父鐘”,鎛應稱爲“伯踊父鎛”。但從後文既言“王若曰:差……”、“公曰:差……”,又言“孫白(伯)
(踊)父曰”且鎛銘中只見人名“差”而未見“伯
父”來看來看,不排除“內史差”與“孫白(伯)
(踊)父”是同一人,內史是其官職名,差是其私名,伯是其排行,
(踊)父是其字。第二段、第三段分別是周王與晉公稱呼臣子,屬於上對下,故稱私名。“某某之孫”後的自稱,帶上官職的見於曾大工尹季怡戈(《集成》11365)“穆侯之子,西宮之孫,曾大攻(工)尹季怡之用”等,名和字同見的見於庚壺(《集成》09733)“殷王之孫、右師之子武叔曰庚”等。如果“內史差”與“孫白(伯)
(踊)父”是同一人,那鐘也可稱爲“差鐘”。考慮到鎛銘中只見人名“差”,因此我們暫統一用“差”來命名,將鐘命名爲“差鐘”,將鎛命名爲“差鎛”。
鐘銘後半,器主“伯踊父”自稱其祖爲“穆穆我皇且(祖)
(莊)白(伯)”,鐘銘所見賞賜地點又在武公太室,這是晉國祭祀晉武公的太廟。我們知道,晉武公通過“曲沃代翼”,打敗了晉侯緡,小宗篡奪大宗,取代了晉國的君主。鐘銘器主“伯踊父”祖先“莊伯”應是晉武公之父“曲沃莊伯”,伯踊父也正是晉國公族的一支。
“有”,代詞,其義與厥相當[9],“用有吉金”即“用厥吉金”。邾叔之伯鐘(《集成》00087,《銘圖》15319)“唯王六[月]初吉壬午,邾叔之伯□友擇吉金,用鑄其龢鐘”,其中“”字,舊一般釋讀作“厥”。我們認爲另還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讀作“差”,“擇”、“差”近義連用[10],不過金文中未見“擇”、“差”連用之例。第二種可能即它實是“又”字反書,讀作代詞“有”。
鎛“鎛”前一字,原作“
”,其中上部作“尔”形。我們曾懷疑此字可看作是“
”、“湯”、“鍚”三者的糅合。“
鎛”之“
”當即金文中“鍚鐘”之“鍚”。今結合《銘四》公佈的資料,此字應隸作“
”。青銅樂器銘文中“鐘”前經常會出現以“倉廩”之“廩”的表意初文爲聲符的字,“廩”“林”音近可通,古書中又多見“林鐘”,研究者一般將金文中的相關諸字讀爲訓“眾”的“林”,或進一步將“林鐘”與編鐘聯繫起來。如果僅是從溝通文獻的角度看,倒也未嘗不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從金文資料以及字詞關係看,從金從“廩”的表意初文得聲的相關諸字才是本字,它們本是一個形容樂音的詞,這與書鐘“
(林)帀(師)”是樂師之屬相合。古書中“林鐘”的“林”反而是一個晚出的假借字。[11]
“𨓲”讀作“侃”,古書中或作“衎”。“追孝”、“侃”,樂器銘文中多見,如兮仲鐘(《集成》00066)“兮仲作大
(林)鐘,其用追孝于皇考己伯,用侃喜前文人”,
鐘(《集成》00110)“肆
作龢父大
(林)鐘,用追考(孝)、侃前文人”,逑鐘(《銘圖》15634)“用追孝、卲各(格)、喜侃前文人”,它們與“唯用追孝、用侃高且(祖)皇考”文例非常接近。
(司)馬
入,右。“
”,私名。冊命金文中或先言“右”再言“入”,如此鼎(《集成》02821)“王格太室,即位。
(司)土毛叔右此、入門,立中廷”,
鼎(《集成》02819)“王格太室,即位。宰頵右
、入門,立中廷,北嚮”等。或先言“入”再言“右”,如呂服余盤(《集成》10169,《銘圖》14530)“唯正二月初吉甲寅,備仲内(入)、右呂服余”,師
簋(《集成》04312)“王格太室,
(司)工液伯入、右師
,立中廷,北嚮”等。“
(司)馬
入、右”則屬於後者,“入”即入門,“右”的賓語省略,據上下文,可知即差。
唯商(尚)辟《說文》:“懋,勉也。从心、楙聲。《虞書》曰:‘時惟懋哉。’”金文中類似用法的“懋”亦見於卯簋蓋(《集成》04327)“余懋爯先公官”。“
”,金文中又見於晉公
(《集成》10342)、晉公盤[12]、吳王餘昧劍[13],竹簡文字中見於《上博四•采風曲目》2號簡、《清華六•子產》簡28,它當從隹聲。晉公
“
”,研究者讀作虛詞“唯”[14]或“惟”[15],辭例通暢。晉公盤“
”,吳鎮烽先生讀作“唯”[16]。吳王餘昧劍“
”,或讀作“唯”[17]、或讀作“雖”[18]。《清華六•子產》“
”,整理者讀作“惟”[19]。
“
唯”疑讀爲“唯唯”。“辟”,指對差講話之周王。“明乃心”,金文中類似之語亦見於師訇簋(《集成》04342)“命汝助擁我邦小大猷,邦
辥,敬明乃心,率以乃友捍禦王身,欲汝弗以乃辟圅(陷)于艱”,
盨(《集成》04469)“王曰:
,敬明乃心,用辟我一人”。從文義看,“商辟”之“商”當是含有“臣事”或“佐助”義的動詞。商聲字與尚聲字關係密切,兩者在古文字資料中以及古籍中常通假[20]。鐘銘“商”似應讀作“尚”。《爾雅•釋詁》:“尚,右也。”邢昺疏:“郭云:‘紹、介、勸、尚,皆相佑助。’”《詩經•大雅•抑》:”肆皇天弗尚。”王引之《經義述聞》:“言皇天不右助之也。[21]”
(司)奠(鄭)邑,明典井(刑),亯(享)我一人,肁(肇)
(威)義(儀)“
”讀作“司”,金文中習見,義爲治理、管理。
“典井(刑)”,見於《詩經》、《尚書》、《管子》、《孟子》、《荀子》等書,指常事故法。
“享”,“奉事”義,此類用法的“亯”習見於金文,此不贅舉。我一人,同位短語,周王自稱。商代甲骨文、西周金文中王者自稱或作“余一人”。西周金文中“我一人”、“余一人”兩種說法亦可合稱爲“余我一人”。東周以降,周天子勢力衰微,諸侯國的最高統治者亦可稱“余一人”,如叔弓鐘(《集成》00274)、叔弓鎛(《集成》00285)“左右余一人”之“余一人”指齊公。本鐘銘下文“
(助)余一人”的“余一人”指晉公,與之同例。
“
”,甲骨文中多見,亦見於商代族名金文。西周金文中見於
簋(《集成》04317)等器。“威儀”即禮容,掌管威儀是史官的職務[22]。差的官職爲內史,屬於史官,因此“肇
威儀”顯係差的職務之一。比較
簋(《集成》04170—04177)“
皇祖考
(司)威義,用辟先王”、
鐘(《集成》00247)“丕顯高祖、亞祖、文考克明厥心,疋(胥)尹
(敘)厥威義(儀)”、叔向父禹簋(《集成》04242)“余小子司(嗣)朕皇考,肈帥井(型)先文且(祖),共朙(明)德,秉
(威)義(儀)”,“
”字大概與“司”、“敘”“秉”意義相類,是治理、掌管一類意思。研究者或據“覃”字認爲“
”與“覃”音近,如果此說可信,則鐘銘“
”或可讀爲“導”。研究者或據“厚”字認爲“
”與“厚”音近,如果此說可信,“
”或可讀爲“講”或“糾”[23]。
“彖”,讀爲“惰”[24]。“服”與後面“敬能乃事”之“事”義近,指職事。此種用法的“服”在金文中多見[25]。“毋惰在服”指在職事方面不要懈惰,它是從反面立論。“敬能乃事”則是從正面立論。
“尹”即管理。“非王”乃縮略語,指“與王無關的事”。“汝無尹非王”就是“你不要管跟王無關的事”[26]。
,易(錫)女(汝)鬯一
(卣)、幺(玄)衣
(
)屯(純)、赤市(韍)、幽黃(衡)、龍旂、
(鑾)、焂(鋚)勒、
(鏓)銜(衡)“玉”後面一字,原作“
”,當是某種器物專名,《銘四》(第3卷第387頁)釋作“壺”。[27]“
”從“且”聲,《銘四》(第3卷第387頁)、《商代金文研究》[28]讀作“
”,可從。“幺(玄)衣
(
)屯(純)”與師
鼎(《集成》02830)“玄哀(衣)
(
)屯(純)”可合觀。“巿”,作爲服飾,金文中習見,典籍中或作“韍”、“芾”等,指蔽膝。“黃”讀作“衡”,即繫巿(韍)的帶[29]。
“龍旂”,在目前已發表金文中首見。它在典籍中多見,如《詩經•周頌•載見》:“載見辟王,曰求厥章。龍旂陽陽,和鈴央央。鞗革有鶬,休有烈光。”《詩經•魯頌•閟宫》:“周公之孫,莊公之子,龍旂承祀,六轡耳耳,春秋匪解,享祀不忒。”《詩經•商頌•玄鳥》:“武丁孫子,武王靡不勝。龍旂十乘,大糦是承。”這些龍旂,鄭箋皆訓作“交龍為旂”。《周禮•考工記•輈人》:“龍旂九斿,以象大火也。”鄭注:“交龍為旂,諸侯之所建也。”賈公彥疏:“九斿,正謂天子龍旂。”“銜”位於馬器“鋚勒”後面,它可能即《說文》訓作“馬勒口中者(者字據段注改)”的“銜”。如果此說可信,那麼這是目前已發表金文中首次出現馬器“銜”。一說“
(鏓)銜”可能不是馬器而是車器,“銜”當分析爲從金、行聲,讀作表示車轅前橫木之“衡”[30]。
茍用作敬,金文中習見。工讀作功。《詩經•豳風•七月》:“載纘武功。”毛傳:“功,事也。”《豳風•七月》:“上入執宮功。”毛傳:“可以上入都邑之宅,治宮中之事也。”字或作“公”。《詩經•召南•采蘩》:“夙夜在公。”鄭箋:“公,事也。”《詩經•大雅•靈臺》:“矇瞍奏公。”毛傳:“公,事也。”《詩經•大雅•江漢》:“肇敏戎公。”毛傳:“公,事也。”“戎公”即指“兵事”[31]。“戎公”,嘉賓鐘(《集成》00051)、叔弓鐘(《集成》00273)、叔弓鎛(《集成》00285)、配兒句鑃(《集成》00427)、王孫誥鐘(《新收》418—439)作“戎攻”,不其簋蓋(《集成》04329)、虢季子白盤(《集成》10173)、楚大師鄧辥慎編鐘[32]、楚大師鄧子辥慎編鎛[33]、卌二年逑鼎甲(《銘圖》02501)作“戎工”。敬明乃工即敬明乃事。不說“敬明乃事”而說“敬明乃工”,可能是爲了與之前的“用事”、“敬能乃事”之“事”避複。
武公,從鐘銘末句以及鎛銘來看應即晉武公。據由鼎(《銘圖》02453)“王在康宮,格于大室”、
鼎(《集成》02815)“王在周康昭宮,格于大室”、
比鼎(《集成》02818)“王在周康宮夷大室”等類似文例,可知晉武公的宗廟在東宮之中。東宮除了武公宗廟外,可能還有其他晉公的宗廟。
晉武公的宗廟,即典籍中的“武宮”。《左傳》、《國語》等書多見晉國在武宮舉行大事,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前636年)記載文公即位:“(二月)壬寅,公子入于晉師。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宮。”[34]《左傳》宣公二年(前607年)記載成公即位:“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十月,據杜注)壬申,朝于武宮。”《左傳》成公十八年(前573年)記載悼公即位:“(正月)辛巳,朝于武宮。……二月乙酉朔晉侯悼公即位于朝。”《國語·周語上》記載踐土會盟(前632年)後周襄王賜晉文公命:“襄王使太史文公及內史興賜晉文公命,……及期,命于武宮。”《左傳》襄公十年(前563年)記載偪陽大戰後晉悼公獻俘:“晉侯有間,以偪陽子歸,獻于武宮,謂之夷俘。”
魚(魯)乃且(祖)考辟事天子,爾
(忱)于周邦。余弜女(汝)叚(遐)
(忘)明奠(鄭)典井(刑)百執事“魚”前之字作
,爲新見字形,疑從“兄”或“咠”聲,暫隸作“
”。“魚”,《銘四》(第3卷第392頁)讀作“魯”。金文中“魚”或用爲“魯”,如師丞鐘“純魯”作“純魚”(《集成》00141),元年師兌簋“丕顯魯休”作“丕顯魚休”(《集成》04274)。鐘銘“魚”亦可能用作“魯”。“
魚(魯)”或與史牆盤(《集成》10175)“宖魯”一樣是並列結構,“
”可讀作“皇”“光”一類,與“魯”義近。但聯繫上下文義,“
魚”更可能是效法一類意思,其讀法待考。[35]
“辟”、“事”近義連用,即“臣事”意。“辟事”又見於師酉鼎(《銘圖》02475)“恪夙夜辟事我一人”、
鼎(《集成》02824)“唯厥使乃子
萬年辟事天子”。
“
”,《銘四》(第3卷第392頁)讀作“忱”。此字數見於金文以及竹書文字,它在清華五《封許之命》失收簡4及清華十《四告》簡35等資料中用作“忱”,單育辰先生認爲是“沈”的異體[36]。據此,鐘銘“
”也可讀作“忱”。但從文義看,“
”也可能與“功”“勞”“庸”相類,具體讀爲何詞待考。
“奠(鄭)”即指前文所言之“鄭邑”。“弜”,否定副詞,在殷墟甲骨文等比較早的資料裏,它本與“勿”屬於一類,而與“弗”、“不”有別[37]。但從金文資料看,“弜”與“弗”、“不”在很多例子中已經沒什麽區別。比較卌二年逑鼎乙(《銘圖》02502)王若曰:“逑,丕顯文武,膺受大命,匍有四方,則
唯乃先聖祖考夾紹先王,
勤大命,奠周邦。余弗遐忘聖人孫子……”、卌三年逑鼎甲(《銘圖》02503)王若曰:“逑,丕顯文武,膺受大命,匍有四方,則
唯乃先聖祖考夾紹先王,
勤大命,奠周邦。肆余弗忘聖人孫子……”以及與差鐘屬於同一人所作的差鎛甲之“余不女(汝)叚
(忘)”,可知鐘銘之“弜”與“弗”、“不”用法已比較接近。
“叚”,虛詞,西周金文和古書中另有“瑕”、“暇”、“遐”等多種寫法,近年沈培先生在前人和時賢說法的基礎上做了更爲深入的探討。他認爲“暇”“是一個表示‘可能性’情態的助動詞”,“有‘能’、‘得’義”,“表示的是客觀或情理上具有某種可能性的情態,大多數情況下可以理解爲‘可能……’、‘會……’”。[38]“百執事”指眾官員,它是“明”的間接賓語,“明鄭典刑百執事”其意即“明鄭典刑於百執事”。“余弜女(汝)叚(遐)
(忘)明奠(鄭)典井(刑)百執事”,這是一個兼語句,因爲是否定句,兼語“女(汝)”提前至情態動詞與動詞的前面,此句亦即“余弜叚(遐)
(忘)女(汝)明奠(鄭)典井(刑)百執事”。
(幔—冕)、赤舄、朱市(韍)、
(
)—蔥)
(衡)“常”用作“裳”。衣在裳前,金文中亦見於子犯鐘(《銘圖》15203、《銘圖》15211)。或裳在衣前,見於大盂鼎(《集成》02837)、復尊(《集成》05978)、麥尊(《集成》06015)、叔虞鼎(《銘圖》02419)[39]。《詩經·齊風·東方未明》:“東方未明,顛倒衣裳。”毛傳:“上曰衣,下曰裳。”“衣”前的“屯(純)”與同銘“玄衣
(
)純”以及金文中習見的“玄衣黹純”之義爲“緣”的“純”不同。“純衣”見於《儀禮·士冠禮》《儀禮·士昏禮》,鄭玄注:“絲衣也。”
“常(裳)”後之字原作“
”,可隸作“
”。而差鎛甲銘文中有“
”字,差鎛丁銘文中有“
”字,它們都表示某種服飾。結合字形以及辭例來看,它們當表示同一個詞,其中“
”、“
”是異體關係,“
”與它們可能是通用關係(參看下文)。
臺北故宮博物院收藏一套子犯編鐘,另一私人藏家亦收有另外一套其中一件,銘文中皆有△字,分別作如下字形:
子犯鐘A丁,《銘圖》15203
子犯鐘B丁,《銘圖》15211
△所處文例爲:
王錫子犯輅車、四
(牡)、衣、常(裳)、帶[40]、巿(韍)、△。
△,舊一般釋作“佩”[41],亦有少數研究者或釋作“冠”[42],或釋作“冕”[43]。△與佩字寫法明顯有別,它絕非“佩”字。從子犯編鐘銘文照片此字作“
”、“
”[44]來看,△下部從又從巾,它與“
”顯然是一字。由於“巿”、“巾”形義皆比較密切,金文中兩者作爲單字或偏旁皆有互作之例。故差鎛丁銘文中此字異體從“巿”作“
”。
“
”,從冃從目從又從巿,可徑釋作“幔”。“
”、“
”則在其基礎上省略了目形,乃“幔”字異體。“曼”聲字與“免”聲字關係密切,兩者可通[45],“幔”在銘文中當讀爲“冕”。《說文》:“冕,大夫以上冠也。”冕爲古代天子、諸侯、大夫朝儀和祭祀時所戴的禮帽。“
”上部從冃,下部從弁,可隸作“
”。《說文》:“覍,冕也。”“覍”或體作“弁”,“冕”和“覍(弁)”音義皆近,“
”可分析爲從冃、弁聲,即“冕”字異體。
鐘銘“舄”字作
,鎛銘作
(鎛甲)、
形(鎛丁)。金文中比較規整的“舄”字作:
(吳方彝蓋,《集成》09898)、
(十三年
壺乙,《集成》09723.1)。也有把“
”形內的兩豎筆脫離出去的寫法“
”(元年師兌簋,《集成》04274)。師
簋(《集成》04324)作“
”,“
”形的右側弧筆“
”變爲一橫。卌三年逑鼎作“
”(《銘圖》02505)、“
”(《銘圖》02506),其
形與
形的弧筆融合爲一筆,
的弧形變得更加扭曲。
盨(《集成》04469)作“
”,訛變更甚,上部的筆畫已經與主體脫離,位於整個字的右上方[46]。
本篇鐘鎛“舄”字也已經分爲兩部分,左旁與卌三年逑鼎
的寫法相同,右旁的“八”形當是由“
”形內的兩豎筆變來,“八”形下的小短橫或點當是由“
”形的右側弧筆“
”變來。我們以卌三年逑鼎的寫法爲例,結合上述“舄”字的各種變化,可以勾勒出本篇鐘鎛“舄”字的演變過程:
→
→
→
→

清華簡《子儀》簡18的“
”字,與“
”當是一字異體。上博簡《采風曲目》簡4有“
”字,下部從“㚖”,其餘部分與“
”當是一字異體。古文字中“㚖”聲字常與“睪”聲字相通,而“睪”聲字與“舄”聲字可通[47],“
”可看作是在“
”、“
”的基礎上加注了“㚖”聲,這可證明把鐘鎛銘的“
”釋作“舄”從語音方面看是比較合理的[48]。
《說文》:“舄,䧿也。象形。䧿,篆文舄从隹、昔。”其字形與“鳥”、“烏”相類,《說文》對字形的解釋應該是正確的。在典籍和金文中,“舄”常用來表示“複屨”義,例不勝舉。《釋名·釋衣服》:“舄,腊也。行禮久立,地或泥濕,故複其末下,使乾腊也。”可見舄是行禮或穿越泥濕之地的時候穿的。“舄”是金文中比較常見的賞賜物,可見把本銘的“
”釋爲“舄”從文義看也是很合適的。
“
”,從巿、行聲,它應該就是服飾類之“衡”的專字。“
”從巿悤聲,讀作蔥。“
”即毛公鼎(《集成》02841)、番生簋蓋(《集成》04326)的“悤黃”以及典籍中的“蔥衡”、“蔥珩”。《詩經·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瑲蔥珩。”毛傳:“蔥,蒼也。”《爾雅·釋器》:“青謂之蔥。”郭璞注:“淺青。”“
(蔥)
(衡)”指青色的帶子。赤舄、朱市(韍)、蔥衡三者平列,皆是偏正結構,赤、朱、蔥皆與顏色有關。
(莊)白(伯)憲聖灷(遜)
(恭)“憲聖”,是說明莊伯品行的。它又見於史牆盤(《集成》10175)“憲聖成王”。兩者意思差不多,但語法性質有別。前者作謂語,後者是作定語。《說文·心部》:“憲,敏也。”金文中跟品行相關的“憲”,又見於蔡侯尊、蔡侯盤“悤憲慎良”[49]。金文中跟品行相關的“聖”,亦見於仲子平鐘(《集成》00175)“聖智龏(恭)良”、王孫遺者鐘(《集成》00261)“肅哲聖武”、徐
尹朁鼎(《集成》02766)“
(溫)良聖每(敏)”、曾伯
簠蓋(《集成》04632)“慎[50]聖元武”、盅子簠(《銘續》0502)“孔武聖誨(敏)”等。
“聖”後一字,據字形,應即“灷”字。“灷龏”與“憲聖”一樣,也應該是說明莊伯品行的。“
”應讀作“恭”。從“灷”得聲的“㑞”,《說文》古文以為“訓”字。臣諫簋銘中的“灷”,研究者或讀作“遵”“順”“訓”[51]。上博簡《緇衣》簡13有從“心”、從“灷”之字,郭店簡《緇衣》與之相當之字寫作從心、從孫,今本《禮記·緇衣》與之相當的字作“孫”,鄭玄訓作“順”。因此,鐘銘“灷”可讀作“順”或“遜”。“順”、“遜”常可形容人的品行。有時它們還與“龏”連用,如《禮記·樂記》:“莊敬恭順,禮之制也。”《正義》:“外貌莊敬,謙恭謹慎,是禮之節制也。”《管子·小稱》:“修恭遜、敬愛、辭讓、除怨,無爭以相逆也,則不失於人矣。”但“灷”“順”聲母不近,[52]此取讀“遜”之說。銘文中的“灷(遜)龏(恭”應即古書中的“恭遜”。
(助)晉公,天命晉公,卑(俾)罰楚刱(荊),
奏其
(靈)“典奠(鄭)明典”,前一個典字用作動詞,掌管、主管意,即《尚書•多方》“克堪用德,惟典神天”之“典”;後一個典作名詞,制度、法規意。銘文中兩個典字寫法稍有別,前者上部添加了飾筆,不知是否與區分兩者用法有關。
“
”,甲骨文、金文、竹簡文字中多見,與“叀”有別,造字本義不詳[53],從近年新出土資料看,宜釋讀作“助”[54]。
“卑”讀爲“俾”,訓作使。“罰”與“討”、“伐”義近。《廣雅·釋詁》:“罰,伐也。”差鎛銘有“罰秦”語,也是同樣用法。從“天命晉公”一語又結合鎛銘言差的祖考曾“左右獻文”來看,這裡的“罰楚荊”指的很可能是魯僖公二十五年(前632年)城濮之戰大敗楚軍。
“
”從“
”聲,疑讀作“升”,與“奏”近義連用。又疑它與清華簡《封許之命》簡2“向
厥德”之“
”表示同一個詞,讀爲“祗”[55]。其,代詞,當指晉公。《說文》:“龗,龍也。从龍、霝聲。”《玉篇·龍部》:“龗,又作靈。神也,善也。”在古人眼中,龍爲靈異之物,故霝可以“龍”爲意符增繁作“
”。金文中“
”見於三鼒鼎(《文物》2011年第8期18頁)[56]以及曾侯與編鐘(《江漢考古》2014年第4期第20頁)。“
”見於秦公石磬銘[57]、秦公戈(《銘續》1238)等,亦即“靈”字異體。“
奏其
(靈)”具體所指雖有待進一步的研究[58],但在軍事活動中言及“靈”,這與秦公戈(《銘續》1238)“秦公乍(作)子車用,
(嚴)
武
(靈),戮畏不廷”[59]似可合觀。
2016年9月初稿
2022年3月二稿
2026年1月15日三稿
[1] 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四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5年。
[2] 張昌平先生曾指出:“字體反書、銘文右行的現象在春秋早期前後諸侯國青銅器銘文中尤其常見,這一方面說明這些銘文可能爲範作,同時也反映出地方青銅文化制作水平較低的情形。相反,在周原等都城之類的中心區域青銅器銘文中,反書、行款右行等現象則是極爲罕見。”(張昌平:《商周青銅器銘文的若干制作方式——以曾國青銅器材料爲基礎》,同作者《方國的青銅與文化——張昌平自選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49頁)
[3] 與同銘的“有”稍有差異。也可能應隸作“
”,但此字所從與同套鐘的“且”字或“且”旁也不類。
[4] 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縣”》,《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7頁。
[5] 東周文字中從“木”形寫法的“差”,其所從之“木”應是後來出現的省體,類似的變化可參看“李”字的演變,因此不能據此反推西周早中期以及商代文字中從木從又之形爲“差”。
[6] 其中“國差”、“宋公差”一般认爲是“國佐”、“宋公佐”。
[7]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編:《侯馬盟書》,文物出版社,1976年,第346頁。
[8] 郭永秉:《商周金文所見人名補釋五則》(第一則),《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3—25頁。
[9] “有”有代詞用法,中外有不少學者討論到。比較近的討論可參看袁金平:《新蔡葛陵楚簡“大川有
”一語試解——兼論上古漢語中“有”的特殊用法》,《語言學論叢》第42輯,商務印書館,2010年12月,第367—378頁。蔣玉斌:《從卜辭“有某”諸稱看“子某”與商王的關條》,第二屆古文字學青年論壇論文,台灣,2016年1月28日—29日。
[10] 金文中從“左”聲字用爲“選擇”義的“差”字,相關討論可參看王磊:《釋金文中的“
擇”》,《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6期。華營:《金文“擇吉金”“不
不差”考釋》,《出土文獻研究》第22輯,中西書局,2024年,第23—29頁。
[11] 參看謝明文未刊稿《說金文中的“林鐘”》以及未刊書稿《商周甲骨文、金文字詞關係研究》。
[12] 吳鎮烽:《晉公盤與晉公盆銘文對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4年6月22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297。此盤銘可疑。
[13] 董珊:《新見吳王餘昧劍銘考證》,《故宮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5期,第31—39頁。
[14] 李學勤:《晉公𥂴的幾個問題》,《出土文獻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34—137頁。
[15] 張政烺著、朱鳳瀚等整理:《張政烺批注〈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整理稿)》,中華書局,2011年,第160頁。
[16] 吳鎮烽:《晉公盤與晉公𥂴銘文對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297,2014年6月22日。
[17] 程義、張軍政:《蘇州博物館新入藏吳王余眜劍初探》,《文物》2015年第9期,第75—76頁。
[18] 董珊:《新見吳王餘昧劍銘考證》,《故宮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5期,第31—39頁。
[19]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中西書局,2016年,第138頁。
[20] 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64頁。謝明文:《试说殷墟甲骨文中“商”的一种用法》,《甲骨文与殷商史》新13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第175-185页。
[21] 王引之:《經義述聞》上冊,世界書局,1975年,第165頁。
[22] 裘錫圭:《史牆盤銘解釋》,《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3—14頁。
[23] 關於金文中“
”的讀法,參看謝明文:《試談㝬器中兩例“
”字的讀法》,《青銅器與金文》第2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315-322頁。
[24] 陳劍:《金文“彖”字考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243—272頁。
[25] 董珊:《談士山盤銘文的“服”字義》,《故宮博物院院刊》2004年第1期,第78—85頁。
[26] 此蒙劉釗先生2016年12月7日告知。我們初稿據“尹”聲字與“韋”聲字可通(《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939頁),疑“尹”讀作“違”,“汝無尹非王”大意指你不要忤逆王。
[27] 劉釗先生2016年12月7日提示我們可能是“壺”字。此字中下部雖與
簋(《銘圖》05136)“
”、
簋(《銘圖》05137)“
”接近,但後者強調器物的流與尾,前者上部可能是柱形之變,兩者似非一字。
[28] 謝明文:《商代金文研究》,中西書局,2022年,第796頁。
[29] 唐蘭:《毛公鼎“朱韍、蔥衡、玉環、玉瑹”新解——駁漢人“蔥珩佩玉”說》,《唐蘭先生金文論集》,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第86—93頁。
[30] 參看謝明文:《〈封許之命〉“璁
”補釋》,華南師範大學主辦的“首屆古文字與出土文獻語言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廣州: 2016年12月16日-19日。正式發表於《出土文獻語言研究》第3輯,暨南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170-174頁。
[31] 參看王国维:《觀堂集林》,中華書局,2004年,第81頁。王國維:《不
敦葢銘考釋》,《王國維遺書》第4冊,上海書店出版社,1996年,第148頁。
[32] 周亞:《楚大師登編鐘及相關問題的認識》,《上海博物館集刊》第11期,上海書畫出版社,2008年,第150—154頁。
[33] 朱鳳瀚:《關於以色列耶路撒冷國家博物館所藏楚大師編鎛》,《楚簡楚文化與先秦歷史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2011年,第18—27頁
[34] 武宮在晉都絳,《國語·晉語四》:“丙午,入于曲沃。丁未,入絳,即位于武宮。”《春秋左傳逐字索引》在“丁未”後補“入于絳”(劉殿爵、陳方正主編,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1995年,第102頁)。
[35] 由於“
”字尚难确釋,“
魚”也可能與金文
其卣(《銘續》0878)“者(都)魯戊公”、清華簡《厚父》的“者(都)魯天子”和《四告》的“者(都)魯天尹”“者(都)魯大神”中的“都魯”有關。
[36] 單育辰:《由清華簡〈封許之命〉〈四告〉釋四十二年逑鼎“
”字》,“出土‘書’類文獻研究高端學術論壇”論文,西南大學,2021年3月27日。
[37] 裘錫圭:《說“弜”》,《裘錫圭學術文集》第1卷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5—19頁。
[38] 沈培:《再談西周金文“叚”表示情態的用法》,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0年6月16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186;《中國古代青銅器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博物館、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2010年,第193-228頁。
[39] 參看陳劍《金文字詞零釋(四則)》,《古文字學論稿》,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32—136頁。
[40] 裘錫圭:《也談子犯編鐘》,《裘錫圭學術文集》第3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90頁。
[41] 張光遠:《故宮新藏春秋晉文稱霸“子犯和鐘”初釋》,《故宮文物月刊》1995年4月總145期第27頁。李學勤:《補論子犯編鐘》,《中國文物報》1995年5月28日。裘錫圭:《也談子犯編鐘》,《裘錫圭學術文集》第3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83頁。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第2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63、175頁。趙曉龍:《子犯編鐘銘文補釋》,《文物世界》2009年第1期,第13頁。
[42] 陳雙新:《子犯鐘銘考釋》,《安徽教育學院學報》,2000年第1期,第35頁。黃錫全:《子犯編鐘補議》, 《中國文物報》1996年6月2日第三版,收入氏著:《古文字與古貨幣文集》,第143—144頁。
[43] 江林昌:《新出子犯編鐘銘文史料價值初探》,《文献》1997年第3期,第99頁。楊偉微:《新出子犯編鐘銘文史料價值初探》,《文物鉴定与鉴赏》2011年8期第106頁。
[44] 游國慶主編:《二十件非看不可的故宮金文》,台灣國立故宮博物院,2012年,第89頁。
[45]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第155—156頁;白于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72—773頁。
[46]
盨銘文爲宋人摹刻本,其字形可能與原字形會有一定程度的差別。與“舄”同象鳥類形的“烏”字的字形演變中,也能見到字的上部逐漸與主體脫離並單寫在全字右上的情況:
(取自李家浩《先秦古文字與漢魏以來俗字》,《安徽大學漢語言文字研究叢書·李家浩卷》,安徽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382頁)。可見“舄”字字形有這樣的演變並不是孤例。
[47] 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20頁。
[48] 郭理遠:《舄字略说》,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念兹在兹——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成立廿载纪念论文集》,中西书局,2025年,第248-256頁。
[49] 參看程鵬萬:《蔡侯尊、盤銘文“慎良”試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3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10—116頁。
[50] 此字原作“
”。陳劍先生釋爲“
”,認為在銘文中讀爲“哲”(陳劍:《說慎》,《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39—53頁)。蔡偉先生根據《上博二·容成氏》“
戎是”即“神農氏”,認為“
(慎)”字也應該讀為“神”,“
(慎)聖元武”即“神聖元武”(蔡偉:《釋“
聖”》,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5月23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796)。llaogui(網名)認為此字與師朢鼎一樣,讀爲“愼”即可,未必與文獻的“神聖”有關(參蔡文後llaogui的跟帖)。曾伯
“
(慎)聖元武”、楚大師登編鐘“慎淑溫恭”、蔡侯尊、蔡侯盤“悤憲慎良”這幾個短語都是跟人品行有關的,諸“慎”字用法和意義顯然相同,“
”應如llaogui所言,讀爲“愼”即可。
[51] 謝明文:《臣諫簋銘文補釋》,《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4年3期 ,第46—54頁。
[52] 參看鄔可晶、施瑞峰:(《說“朕”“灷”》,《文史》2022年第2期,第5-44頁。
[53] 關於“
”的構形,新近的討論參看方稚松:《關於甲骨文“叀”字構形的再認識》,《故宮博物院院刊》2015年第2期第90—97頁。
[54] 參看楊安:《“助”、“
”考辨》,《中國文字》新37期,藝文印書館,2011年12月,第155—169頁。
[55] 金文中“辰”聲字讀作“祗”,見於曾公
鐘鎛(《江漢考古》2020年第1期第3-30頁)“甫(匍)匐辰(祗)敬”。
[56] 參看謝明文:《三鼒鼎銘文簡釋》,《中國文字》新38期,藝文印書館,2012年12月,第131—138頁。
[57] 王輝、焦南鋒、馬振智:《秦公大墓石磬銘考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67本2分,1994年,第284—285頁。王輝《一粟集》,藝文印書館,2002年,第326—328頁。
[58] 劉釗先生2016年12月7日提示:
讀為“振”,訓為“揚起”或“敲擊”,振奏還應是指敲鐘,龗大概指上帝的聖明靈驗。
[59] 董珊先生曾對戈銘有詳細考釋,參看董珊:《秦子車戈考釋與秦伯喪戈矛再釋》,《秦漢銘刻叢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47-62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6年1月16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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