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鐘、差鎛銘文考釋(下)
張光裕、謝明文、郭理遠、傅修才
編鎛共4件,形制基本相同,大小相次。鎛體呈直筒橢圓形,于口平齊,器身有兩道扉棱。舞上爲鏤空鈕,鈕上有尾部相連的兩獸形。鐘、鎛的鉦、枚、篆間界格爲粗陽綫。篆間飾竊曲紋,其上有乳釘。鼓部亦飾對稱的雲紋。差鎛這種扉棱鎛鐘,主要見於關中地區,如西周晚期的克鎛、春秋早期的秦公鎛,晉國地區極為少見。按照傳統樂鐘搭配,一般常採用鎛鐘4件、紐鐘14件的配合。但是春秋中晚期以來,晉國貴族陪葬鐘鎛組合已經擺脫傳統束縛,如春秋晚期山西侯馬上馬村M5128貴族墓葬,就出土一組鎛鐘4件,紐鐘9件。[1]正與春秋中期的差鐘、鎛數量相同。銘文分佈於舞部和篆部,計有420餘字。從內容看,編鎛舞部連讀,篆部銘文連讀,先舞部銘文,然後緊接篆部銘文連讀,篆部銘文是是背面左篆+正面右篆+正面左篆+背面右篆的順序,茲將銘文釋讀如下:
(城)菐(濮)之
(野),左右
(
)行。公至,各(格)大室,乃易(錫)乃慶,公曰:“差,陽(曩)女(汝)克龏(恭)我祀,台(以)我
(秬)鬯、吉玉、㙚﹦(㙚牛-
牛)、羲(犧)羊,用卲(昭)告我大示。余克亢氒(厥)心,秉奠大國,余不女(汝)叚(遐)
(忘),易(錫)女(汝)常(裳)、衣、
(冕)、赤舄、朱巿(韍)、
(
-蔥)
(衡)、
﹦(
馬)
(四匹)、乘車。”
﹦(桓桓)
(朕)皇考,【鎛甲】又(有)
(嚴)不彖(墮),異=(異異—翼翼)畏
(忌),武于戎工(功)。天子之
(靈),
(𠭰—釐)公之慶,
(敦)博(搏)
(嚴—玁)
(狁),于岹山之陽,躳(躬)折二首。乃
戎王,戎
(以)南亡,奠(鄭)邑
(以)康,士女采新(薪)北山陰陽。
﹦(桓桓)求(柔)考,左右晉公。㕡﹦(㕡㕡-赫赫)晉公,□禹之朿(迹),
罰秦【鎛乙】君(?),于
(崤)山之□,
(恃)車
(三千),禽(擒)氒(厥)嘼(單)
,
(將)天之令(命),頪(類)氒(厥)剌(烈)且(祖)。公至,各(格)大室,公曰:“差,行,唯乃且(祖)考,左右獻文,女(汝)用我
(秬)鬯、吉玉、㙚﹦(㙚牛—騂牛)、羲(犧)羊,卲(昭)告大示,文武之福,卲(昭)【鎛丙】穆之慶。易(錫)女(汝)冂(裳)、衣、巿(韍)、
(幔—冕)、赤舄、
﹦(
馬—牡馬)
(四匹)、
(鑾)、旂、焂(鋚)勒、悤(鏓)銜,易(錫)女(汝)大戉(鉞),
(助)余一人,用政(正)四方。”
不(丕)顯晉公㕡﹦(㕡㕡—赫赫),
(令?)配上下,屎(纘)武之成,
(膺)受
土。公至,各(格)。【鎛丁】【以上舞部銘文】新宮廟。公曰:差,
(進—準)乃且(祖)考,朙(明)事先王先公,今女(汝)
(以)我
(秬)鬯、吉玉、㙚﹦(㙚牛—
牛)、羲(犧)羊告大[2]示。余又(有)成工(功),易(錫)女(汝)常(裳)、衣、
(冕)、赤舄、朱巿(韍)、悤(蔥)
(衡)、
(
馬)
(四匹)、乘車。
(復)易(錫)女(汝)【鎛甲】內史之田于冂(冋)水之東,陽寮□商夒具(俱)來台(以)慶。吉金
鋁,用
(鑄)少(小)
鐘鎛,用樂我高癸且(祖)
(𠭰—釐)公、丁且(祖)。
(其)音
=(
—肅肅)
(
—雝雝)。余乳(孺)[3]小子,唯用
[4]【鎛乙】□大史。
(其)音孔
(淑)孔臧,唯用亯(享)孝于我之剌(烈)且(祖)叀(惠)公,用
(祈)
(眉)
(壽)于大
、高申(神)、岳公、女氏,能疐
(農)禦,【鎛丙】卲(昭)
(莊)
(?禱)求,其萬年黃耇,子﹦(子子)孫﹦(孫孫)
(眉)
(壽)無彊(疆),
(其)永寶用之,世母(毋)叚(?)
(亡)。【鎛丁】【以上篆部銘文】
(城)菐(濮)之
(野),左右
行。“
”字作
,與邗王戈(《銘圖》17076、17077)的“
”[5]是一字,可釋作“野”,指郊外。“城濮之野”與鐘銘“罰楚荊”相應。
“乃易(錫)乃慶”,“慶”訓爲“賜”,《詩·小雅·楚茨》:“孝孫有慶。”鄭箋:“慶,賜也。”《孟子·告子下》:“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養老尊賢,俊傑在位,則有慶,慶以地。”趙岐注:“慶,賞也。”
鬯、吉玉、㙚﹦(㙚牛-
牛)、羲(犧)羊,用卲(昭)告我大示從字口深淺和形體大小上看,器主名“差”似爲後來加刻的。
昜聲字與襄聲字可通[6],又結合文義來看,鎛銘“陽”疑讀爲“曩”,與“昔”義相近。《說文》:“曩,曏也。”
“克龏(恭)我祀”與晉公
(《集成》10342)“虔龏(恭)盟祀”句類似,是恭敬地祭祀的意思。這類話也見於春秋時期其他國家的銘文,如秦公鎛(《集成》00267)“虔敬朕祀”,王孫誥鐘(《新收》418)“
(恭)厥
(盟)祀”。
“
鬯”、“吉玉”、“㙚牛”、“羲羊”是用來祭祀“大示”的祭品。“
”是鬯的修飾語,金文習見“秬鬯”、“鬱鬯”等,此字在鎛丙中省“自”旁,聯繫甲骨文、金文相關資料,可讀爲秬[7]。
“吉玉”,見於詛楚文:“又秦嗣王敢用吉玉、宣璧,使其宗祝邵鼛布
告于丕顯大神厥湫。”[8]也見於中山王
墓出土的玉器,其中一件玉珩墨書“公百一吉玉”五字[9],兩件較小的虎形玉器墨書“吉少(小)玉,麻(靡)不畏”六字[10]。《山海经·西山經》:“其祀之禮,用一吉玉瘞,糈用稷米。”郭璞注釋“吉玉”爲“玉加采色者也。”中山王墓所出玉器未見有加彩者,郭注似不確。秦駰玉版:“小子駰敢以芥(玠)圭、吉璧、吉
(琡),以告于華太山。”“琡”字爲李家浩先生所釋,他把“吉琡”解釋爲“大的玉璋”[11]。“吉”與“宣”、“玠”等有大義的詞並列,把“吉”解釋爲大似有一定道理,但上舉中山王墓玉器有“吉小玉”,可見將“吉”解釋爲“大”不確。“吉”字甲骨文多作
等形[12],學者們多以爲其上部所從爲兵器,其字本義是堅實[13]。玉器“圭”跟兵器戈的“戈頭”在形體上有密切聯係,多位學者把甲骨文
釋爲“圭”字,當可信[14]。兵器戈與玉圭在器物形制、製作工序和出土位置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兩者其實是同一類器物,圭是省略了內部的戈[15],圭、戈二字讀音也接近[16]。因此“吉”字的上部也未嘗不可以看作是“圭”。玉器也有堅實的特點,“吉玉”應當和“吉金”、“吉石”相類,是指堅實的玉。
“㙚”字下有合文符號,根據文義可將其釋作“㙚牛”。“㙚”字見於《說文》:“㙚,赤剛土也。从土,觲省聲。”字亦作“垶”,《玉篇》:“垶,赤堅土也。”《說文》:“觲,用角低仰便也。从羊、牛、角。《詩》曰:‘觲觲角弓。’”羅振玉已經根據甲骨文“
”字指出《說文》分析“㙚”“觲”二字之誤,並指出“
”是典籍中“騂”之本字[17]。“騂”在典籍中多指赤色的犧牲,《禮記·郊特牲》:“牲用騂,尚赤也。”或指赤色,《論語·雍也》:“犁牛之子騂且角。”《尚書·雒誥》:“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銘文“㙚”字當讀爲騂,騂牛指赤色的牛。“騂”字不見於《說文》,字從馬,當是爲“赤色馬”所造的專字,《廣韻》:“騂,馬赤色也。”上舉《說文》引詩“觲觲角弓”見於今本《詩經·小雅·角弓》,“觲”作“騂”,石鼓文《車工》篇也見這句,用“
”字[18],“
”應該是爲“赤色牛”所造的專字。亢鼎(《銘圖》02420)“
金”之“
”則是爲“赤色金”所造的專字。金文中表示赤色義的“
”見於者
鐘(《集成》00193—00200)“自作謠鐘,不帛(白)不
(騂)”[19]。
“羲”,讀爲“犧”,《說文》:“犧,宗廟之牲也。从牛羲聲。”偽古文尚書《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僞孔傳:“色純曰犧。”犧羊指純色的羊。《詩·小雅·甫田》:“以我齊明,與我犧羊,以社以方。”朱熹集傳:“犧羊,純色之羊也。”
“大示”在甲骨卜辭中常見,可能是指一部分先王的合稱[20]。“大示”也見於典籍,《周禮·春官·大宗伯》:“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周禮·天官·大宰》:“祀大神示亦如之。”鄭玄注:“大神祇謂天地。”《經典釋文》:“示,本又作‘祇’。”“大示”指“地祇”,“神示”指天神和地祇。此外在秦駰玉版中有“神示”即“神祇”[21]。本銘中的“大示”是指先王還是地祇呢?
周代祭祀的對象,《周禮·春官·大宗伯》概括爲天神、人鬼、地示三種系統,大宗伯之職即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詩經》中的祭祀詩篇也能反映這一點。但是周人祭祀天神、地示、人神是有區別的,祀天神以禋祀、實柴、槱燎,祀地示以血祭、貍沈、疈辜,祀人鬼以灌鬯、燔燎等。[22]雖然三種祭祀都能用到犧牲玉帛,但“鬯”是祭祀人鬼(即祖先神)才有的。本銘中祭品有鬯,且“大示”前用“我”來修飾,鎛丙的“昭告大示”之後又有“文武之福、昭穆之慶”之語(詳下),則鎛銘中的“大示”當指晉國的先祖,與甲骨文用法相合。
西周金文習見“克明厥心”等語,“亢”有“高”、“強”義,《管子·輕重》:“天子幼弱,諸侯亢強。”“秉奠大國”與逑盤“保奠周邦”(《銘圖》14543)近似,其中“秉”與班簋(《集成》04341)、雚隹盉(《銘三》1242)等銘文中的“秉”用法同,執持、掌管義。
(𠭰—釐)公之慶,
(敦)博嚴(玁)
(狁),于岹山之陽,躳(躬)折二首“
”,原作“
”,它當是“𠭰”字異體。所謂“爻”形當是“又”形訛作“
”形後進一步重複書寫而來[23]。
“
”,讀爲敦,義爲敦伐,金文常見。“博”從“十”,即干盾形,是“搏殺”之“搏”的本字[24]。“敦博”,不
簋(《集成》04329)作“
”,即《詩經·常武》“鋪敦淮濆”之“鋪敦”[25]。
“玁狁”典籍或作“獫狁”,金文及典籍中記載周人與獫狁之間戰事的,主要有多友鼎(《集成》02835)、不
簋(《集成》04329)、虢季子白盤(《集成》10173)、兮甲盤(《集成》10174)、卌二年逑鼎(《銘圖》02501、02502)以及《詩經·小雅》中的《采薇》、《出車》、《六月》、《采芑》等。學者們對獫狁的族屬、方位以及它所涉戰爭的時間、地點等問題的研究由來已久[26]。近年對獫狁的研究,多圍繞卌二年逑鼎展開,關於鼎銘中提及的地點,學界尚有分歧。據董珊先生研究,多友鼎和卌二年逑鼎所載戰爭的地點均在今山西省境內[27]。也有學者認爲周人與獫狁作戰的地點均在今陝西省境內,山西並無獫狁蹤跡[28]。現在春秋中期的晉國青銅器銘文中出現了獫狁,相信會推動相關問題的研究。
岹山,山名,當是此次與獫狁作戰的地點,待考。陽,指山南之陽,與前文用作“曩”的“陽”不同。
“躳(躬)折二首”是說差的父親在戰爭中親自斬獲兩個敵人的首級。
戎王,戎
(以)南亡,奠(鄭)邑
(以)康,士女采新(薪)北山陰陽
疑爲俘虜或翦滅一類意思,[29]此句謂這次對獫狁的作戰,俘虜或翦滅了他們的首領,獫狁部族向南逃走,世襲采邑鄭地也得以安康,年輕男女可以在北山采薪。[30]
﹦(桓桓)求考,左右晉公。㕡﹦(㕡㕡-赫赫)晉公,□禹之朿(迹)史牆盤(《集成》10175)銘文中對其先祖乙祖的稱頌之語爲“
惠”,陳劍先生指出“
”字從“求”的異體“
”得聲,當讀爲“柔”,表示德行的“柔惠”見於古書[31],其說可信。銘文此處的“求”亦當讀爲“柔”。
“左右晉公”,師訇簋(《集成》04342)“左右先王”、晉公盆(《集成》10342)“左右武王”、曾侯與鐘(《銘續》1029)“左右文武”、曾公
鐘鎛(《江漢考古》2020年第1期第3-30頁)“左右有周”等詞例與之相同。
《說文》:“㕡,溝也。从𣦻、从谷。讀若郝。壑,㕡或从土。”從出土資料看,《說文》以“㕡”爲“壑”字,是有充分根據的[32]。馬王堆帛書《五行》197行兩見“壑”字:“眀眀(明明),知(智)也。壑壑,聖。‘眀眀(明明)在下,壑壑在上’,此之胃(謂)也。”其中所引詩見於今本《詩經·大雅·大明》,作“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整理者讀壑爲赫[33]。赫赫,顯盛貌。馬王堆帛書此句也見於郭店簡《五行》25—26簡:“明明,智也。
(虩虩),聖也。‘明明才(在)下,
(虩虩)才(在)上’,此之胃(謂)也。”[34]用字不同。金文中常見“虩”字,主要有兩種用法,一種爲儆懼義,如毛公鼎(《集成》02841)“虩許上下若否”,晉公
(《集成》10342)“不(丕)
(嚴)虩若否”;一種讀爲赫,如叔弓鐘、鎛(《集成》00275、00285)“
(虩虩)成唐(湯)”,晉公
(《集成》10342)“虩虩才(在)上”,封子楚簠“虩=(赫赫)弔(叔)楚”[35]。“
”是虩字的簡省寫法,省去了虎旁的下部,這種寫法目前最早見於春秋齊國器叔弓鐘、鎛,在戰國楚地簡冊中多見[36]。由差鎛以及晉公
銘文,可知春秋晉國同時用“虩”、“㕡”表示“赫”。[37]
“□禹之朿(迹)”當與典籍及金文中的“禹迹”有關。《尚書·立政》:“其克詰爾戎兵,以陟禹之迹。”《左傳·襄公四年》引《虞人之箴》:“芒芒禹迹,畫爲九州。”《左傳·哀公元年》:“復禹之績。”《詩經·大雅·文王有聲》:“豐水東注,維禹之績。”《詩經·商頌·殷武》:“天命多辟,設都于禹之績。”秦公簋(《集成》04315):“鼏宅禹責(蹟)。”“迹”“績”“蹟”通用,典籍舊注多訓爲功績,于省吾先生指出當是其蹤蹟所至之區域[38]。叔弓鐘鎛(《集成》00275—00276、00285)“
(虩虩-赫赫)成唐(湯),……咸有九州。處
(禹)之
(緒)”、嬭加鐘(《銘三》1282)“白(伯)
(括)受命,帥禹之
(緒)”、《詩經·魯頌·閟宮》“奄有下土,纘禹之緖”等詞例亦相近,“緖”是區域之類的意思。本銘“禹”前之字不清楚,可能是“宅”“處”一類意思的字。
罰秦君,于
(崤)山之□,
(恃)車
(三千),禽(擒)氒(厥)(單)
“罰”當與鐘銘“卑(俾)罰楚荊”之“罰”同,含征伐義。“
可分析爲從言、尸聲,讀爲“夷”,如果是夷滅的意思[39],則“
罰”可能是近義連用。但它也可能與金文中用作虛詞“夷”的“
”表示同一個詞,如是,則“
罰”是偏正關係。
“
”字原作
,“口”是後刻上去的。此字亦見於清華簡《繫年》第八章[40],當分析爲從山、唬聲[41],即“崤”字異體,典籍或作“殽”。“
(崤)山”當指崤山,由此可知此段是敘述差的父親參與崤之戰的事情。據《左傳》僖公三十二至三十三年記載,秦師千里襲鄭(未果),滅滑而還,在崤山遭遇晉師截擊,全軍覆沒。晉師擒獲了秦師的三位主帥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之”後面的字正好在舞部中間,照片和拓本筆畫不清,待考。
“
(恃)車三千”,“
”從“辵”“之”聲,或可讀爲“恃”,訓爲憑藉、依靠,當是指晉國憑藉戰車三千。
“嘼”,表示敵方首領一類意思,這種用法的“嘼”亦見於師
簋(《集成》04313—04314)“即
厥邦嘼,曰冄、曰
、曰鈴、曰達”、小盂鼎(《集成》02839)“執嘼一人”等。學者們多據其傳統讀音與“獸”近而讀爲“酋”或“首”等。[42]裘錫圭先生指出“嘼”在古文字中爲“單”字繁文[43],可信。陳劍先生在裘說的基礎上,把金文中“嘼”字及從“嘼”之字的用法分爲三類,一類用爲重言形況詞“嘽嘽”,一類用爲“戰”,一類即小盂鼎、師
簋的這種用法[44]。此種用法的“嘼”具體讀爲哪一個詞,有待進一步研究。[45]
“
”字作
,從虍從君,見於郭店簡《忠信之道》、《唐虞之道》等,用爲“皆”[46],是“
”的訛變之形。本銘這個字也有可能是“
”字的訛變之形,據上引師
簋銘文,“
”與冄、
、鈴、達相當,應即“嘼”之名。
鎛丁銘文中“
土”之“
”作
,其左旁下部沒有訛作“君”形。“
”從
從邑,當是地名。先秦人名、地名、國族名常三位一體,因此我們認爲“嘼
(
)”之“
(
)”與“
土”之“
”似當聯繫起來考慮,“嘼
(
)”應該是“
國”或“
族”的首領,因此可以“
”作爲私名。“擒厥嘼
”,指俘虜了“
國”或“
族”的首領
,大概當時
族亦參與了崤之戰。後文言“
(膺)受
土”,似乎應與此次戰役有關,大概此戰後,“
國”或“
族”的土地就從屬於晉了。
古文字中多見從
之字(或省去“虍”),一些可以確定讀爲“皆”或從“皆”之字[47]。金文中的國族名“楷”,一般認爲即典籍中的黎國[48]。本銘的“
土”也有可能與黎有關。近年來,山西省黎城縣西關村周代墓葬中有出土了多件楷(黎)國的銅器,爲春秋時黎國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資料。
(將)天之令(命),頪(類)氒(厥)剌(烈)且(祖)“
”,戰國文字中多見,多用爲將軍、將要之“將”,在晉系文字中也用作掌管義的“將”[49]。此處用爲“將命”之“將”,訓爲奉行,西周金文和楚系文字常用“
”字表示“奉行”之“將”[50]。
“頪”字見於《說文》,訓爲“難曉也”。“頪”用作“類”見於戰國楚簡[51],蔡侯申尊(《集成》06010)、蔡侯申盤(《集成》10171)“
文王母”之“
”用作“類”。鎛銘此字也應讀爲“類”,訓象、似。“類厥烈祖”,意謂仿效其祖先[52]。
“文武”指文王、武王。晉國始封君唐叔虞爲武王子,所以祭祀自文武始。《左傳·哀公二年》載衛太子在戰場上禱告:“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衛國始封君衛康叔爲文王子、武王弟,所以其禱告自文王始而不及武王。
“昭穆”如果理解爲昭王、穆王,則有些不合情理,因爲其上還有成王、康王,且昭王、穆王與晉國世系無關。這裏“昭穆”指的應該是宗廟祭祀中按昭穆排序的晉國先公。《禮記·王制》:“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禮記·祭統》:“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是故有事于太廟,則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倫。”李衡眉先生曾排出晉國國君的昭穆次序,可參看[53]。
“福”即福佑,《左傳·莊公十年》:“小信未孚,神弗福也。”“慶”與福義近,《詩經·小雅·楚茨》:“祀事孔明,先祖是皇。神保是饗,孝孫有慶。”“文武之福,昭穆之慶”應是“昭告大示”的內容,希望得到先祖先公的福佑。
(助)余一人,用政(正)四方金文中賞賜鉞,見於師克盨(《集成》04467、04468)和虢季子白盤(《集成》10173),師克是掌管左右虎臣的軍事長官,虢季子白參與了對獫狁的作戰並大獲勝利。本銘的差也同樣參與了對獫狁的作戰,並親自折首,因此得到鉞的賞賜。
“余一人”前殘缺之字的意思當與“相”、“助”、“佐”相類。“政”應是爲訓“治”、訓“匡正”、“輔助”之“正”造的後起分化字。鎛銘此句與曾公
鐘鎛(《江漢考古》2020年第1期第3-30頁)“左右有周,易(錫)之戉(鉞),用政(正)南方”、虢季子白盤(《集成》10173)“睗(錫)用戉(鉞),用政(正)
(蠻)方”的文例基本相同。
配上下此句以下是賞賜之後的自述之辭。
“配”即匹配、仇匹,典籍及金文習見周王“配皇天”語[54]。“
”字金文習見,多位於謂語中心語的前面,如師
鼎“隣明
辟前王”(《集成》02830)、師克盨“
臣先王”(《集成》04467、04468)等。學者多讀爲令,訓善。
五祀㝬鐘(《集成》00358)“余小子肈嗣先王,配上下”與此句類似。裘錫圭先生曾指出甲骨卜辭、金文及《詩》《書》多以“上下”稱“上下之神”,即天地神祇[55]。本銘的“上下”即是這類用法。
(膺)受
土“屎”,李家浩先生曾對相關之字做過考釋[56],即金文中“
”、“
”等字的異體。金文中“
”、“
”、“
”、“
”常表示訓“繼”之“纘/纂”[57],鎛銘“屎”亦讀爲訓“繼”之“纘/纂”。“武”既可能指武王,也可能指晉武公,二者都有開疆拓土的功績。但結合全銘來看,更可能是指晉武公。
,原作“
”,人形下從三小點,以致左半與“㐱”接近,但從偏旁的組合來看,此形應釋作“
”。焂戒鼎(《銘圖》02279)“
”作“
”,人形下從兩小點。它們與一般的“
”字人形、隹形間作一個小點或小竪筆有別,應看作“
”的變體。
金文中“
(膺)”、“受”常連文作“
(膺)受”,《詩經•周頌·賚》作“應受”。這種用法的“應”或單用,如《左傳·僖公十二年》“余嘉乃勳!應乃懿德”。這些“
(膺)”、“應”與“受”同義[58]。銘中“不(丕)顯晉公叡﹦(叡叡-赫赫),
配上下,屎(纂)武之成,
(膺)
土”是器主差稱美時任晉公的功績,如果上文“嘼
(
)”之“
(
)”與“
土”之“
”聯繫起來考慮正確的話,時任晉公很可能就是晉襄公。
拙文初稿蒙劉釗先生批評指正,謹致謝忱!
2016年9月初稿
2022年3月二稿
2026年1月16日三稿
[1]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上馬墓地》,文物出版社,1994年。
[2] “大”左下有一“考”字,這應該是“書寫者”在鎛甲舞部“書寫”末字“皇”後緊接在篆部“書寫”一“考”字,由於舞部銘文和篆部銘文要各自連讀,於是廢棄了這個“考”字,緊接着鎛甲舞部“皇”字左邊補了一個較小的“考”字。
[3] 嬭加鐘(《銘三》1282)“
”,李春桃、凡國棟兩位先生釋讀作“乳(孺)”(李春桃、凡國棟:《嬭加編鐘的定名、釋讀及時代》,《江漢考古》2022年第6期第114—115頁)。鎛銘之字作“
”,即嬭加鐘右上部分,可據之改釋作“乳(孺)”。
[4] 與侯馬盟書中的“
(92:8)”可能是一字。
[5] 相關討論參看趙平安:《談談戰國文字中用爲“野”的“冶”字》,《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續集》,商務印書館,2018年,第109-117頁。
[6] 張儒、劉毓慶著:《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59頁。
[7] 謝明文:《
及相關諸字補釋》,“第七届中國文字發展論壇”會議論文,中國文字博物館,2019年5月23日。正式刊於《第七屆中國文字發展論壇論文集》,2021年,河南大學出版社,第49-64頁。
[8] 郭沫若:《石鼓文研究·詛楚文考釋》,《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九卷,科學出版社,1982年,第299頁。
[9] 張守節:《中山王
器文字編》,中華書局,1981年,第139頁。同頁另有一件同形器書“它珩﹦(玉珩)”,可知此器爲玉珩。
[10] 《中山王
器文字編》140頁。
[11] 李家浩:《秦駰玉版銘文研究》,《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集刊》二,北京燕山出版社,2001年,第105頁。
[12] 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7—58頁。
[13] 裘錫圭:《說字小記·說“吉”》,《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416—418頁。
[14] 參看李學勤:《從兩條〈花東〉卜辭看殷禮》,《吉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3期;收入《文物中的古文明》,商務印書館,2008年,第126—129頁。王輝:《殷墟玉璋朱書文字蠡測》,《文博》1996年第5期,第9—11頁;王輝:《殷墟玉璋朱書“
”字解》,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64—67頁。蔡哲茂:《說殷卜辭中的“圭”字》,中國文字學會、河北大學漢字研究中心編《漢字研究》第一輯,學苑出版社,2005年,第308—315頁。
[15] 孫慶偉:《周代用玉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5—197頁。
[16] 陳劍:《說殷墟甲骨文中的“玉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78本第2分, 2007年,第423頁。
[17] 參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中華書局,1996年,第1525頁。
[18] 參看徐寶貴《石鼓文整理研究》,中華書局,2008年,上冊第826頁。
[19] 大簋(《集成》04165)“易(錫)芻
犅。曰:用啻(禘)于乃考”之“
犅”既可能是偏正關係,也可能是並列關係。
[20] 晁福林:《關於殷墟卜辭中的“示”和“宗”的探討——兼論宗法制的若干問題》,《社會科學戰綫》1989年第3期,第158—160頁。學者們關於“示”的解釋可參看《甲骨文字詁林》第1044—1063頁。
[21] 李零:《秦駰禱病玉版的研究》,《國學研究》第六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532頁;收入李零《中國方術續考》,中華書局,2006年,第355頁
[22] 參看孫慶偉《周代祭祀及其用玉三題》,《古代文明》第2卷,文物出版社,2003年,第213—224頁。
[23] 參看謝明文:《金文叢考(四)》,《古文字研究》第32輯,中華書局,2018年,第238-243頁。
[24] 裘錫圭:《也談子犯編鐘》,《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87—88頁。
[25] 參看《金文詁林》第7冊第3543-3545頁所引孫詒讓、王國維說(周法高主編,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
[26] 參看商艷濤《西周軍事銘文研究》,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235—241頁。
[27] 董珊:《略論西周單氏家族窖藏青銅器銘文》,《中國歷史文物》2003年第4期。李建生《周伐獫狁與“長父侯于楊”相關問題》(《中原文物》2012年第1期)贊成董珊先生說。
[28] 彭裕商:《周伐獫狁及相關問題》(《歷史研究》2004年第3期);商艷濤《西周軍事銘文研究》、田率《四十二年逨鼎與周伐獫狁問題》(《中原文物》2010年第1期)贊成彭裕商先生說。
[29] 疑“
”字變體,讀作“俘”。又疑“匹”字變體,讀作斃。
[30] “士女”指年輕男女,意即後代子女,如秦子簋蓋“受命□魯,義(宜)其士女”(《銘圖》05172)。
[31] 陳劍:《金文字詞零釋(四則)》,張光裕、黃德寬主編《古文字學論稿》,安徽大學出版社,2008年,第143—146頁。
[32] 參看鄔可晶:《說金文“
”及相關之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五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9月,第216-235頁。鄔可晶先生在該文中認爲“
(
)”在較古的時候可能既是疏濬之“濬”字,又是谷壑、溝壑之“壑”字,一形兼爲二用。
[33] 裘錫圭主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中華書局,2014年,第四冊第59頁。
[34]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50頁。
[35] 參看謝明文:《封子楚簠小考》(《出土文獻綜合研究集刊》第10輯,巴蜀書社,2020年,第89-94頁)所引程鵬萬先生說。
[36] 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93—494頁。
[37] 曾公
編鐘“
”,研究者一般讀作“駿”。從語音以及用字習慣看,此說不可信,它應讀作“赫”,甚至它可能本就是“焃/赫”字的異體。參看謝明文:《曾公
編鐘銘文考釋一則》(未刊稿)。邢若陽:《新刊考古出土商周金文(2020-2024)的整理》,復旦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謝明文,2025年,第187—188頁。
[38] 于省吾:《雙劍誃尚書新證》卷四,中華書局,2009年,第272頁。
[39] 近年新見
簋銘文有“隹(唯)八月公
殷年”句,“
”讀爲“夷”,訓爲治(張光裕:《
簋銘文與西周史事新證》,《文物》2009年2期,第53—56頁)。按此“
”似亦應讀爲“夷滅”之“夷”。
[40] 字形作
(簡48),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中西書局,2011年,第7頁;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文字編(壹—叁)》,245頁,上海:中西書局,2014年。
[41] 《說文》:“唬,嗁聲也。一曰虎聲。从口、从虎,讀若暠。”《繫年》字中“唬”旁的“口”在“虎”之下,可嚴格隸定作“
”。楚文字中見“唬/
”字有三種用法,一種是讀爲“乎”或“呼”,一種是讀爲“號”,一種讀爲“虐”。其中讀爲“號”的用法與《說文》“讀若暠”的讀音相合。(參看劉樂賢:《額濟納漢簡的“唬”字與楚簡的“
”字》,《古文字研究》第26輯,中華書局,2006年,第488—490頁;顧史考:《楚文“唬”字之雙重用法:說“競公‘痼’”及苗民“五‘號’之刑”》,《古文字研究》第27輯,中華書局,2008年,第387—393頁)《繫年》和本銘中字所从的“唬/
”旁讀音顯然與楚簡所見讀爲“號”之字相同。另外,清華簡《子儀》篇兩見“崤”字,簡1作
、簡20作
(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中西書局,2016年,字形表第177頁)。前者爲“
”,讀爲“崤”;後者爲从山、
(唬)省聲,是“崤”之異體。
[42] 參看商艷濤:《西周軍事銘文研究》,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86—187頁。
[43] 《郭店楚墓竹簡》第169頁注22。
[44] 陳劍:《據郭店簡釋讀西周金文一例》,載陳劍《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29頁。
[45] 郭永秉《從“單于”詞源談到西周時代邊裔族群君長稱號“嘼”》(《法律史譯評》第11卷,中西書局,2023年,第1-8頁)認爲這類“嘼”是後世“單于”一詞中“單”的來源。
[46] 《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340頁。
[47] 參看陳劍《甲骨文舊釋“眢”和“
”的兩個字及金文“
”字新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綫裝書局,2007年,第193—201頁。
[48] 李學勤先生曾對金文中的楷(黎)器做過梳理,參看李學勤:《從清華簡談到周代黎國》,《出土文獻》第一輯,中西書局,2010年,第1—5頁。
[49] 周波:《戰國時代各系文字間的用字差異現象研究》,綫裝書局,2012年,第71—72頁。
[50] 黃德寬:《說
》,《古文字研究》第24輯,中華書局,2002年,第272—276頁。陳斯鵬:《楚系簡帛中字形與音義關係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287—290頁。《戰國時代各系文字間的用字差異現象研究》第71—72頁。
[51] 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54—555頁。
[52] “頪”字,金文中又見於頪甗(《集成》00865)、叔弓鐘(《集成》00277)、叔弓鎛(《集成》00285),它又見於甲骨文(參看王子楊:《花東甲骨字詞考釋(四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6輯)——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成立十周年紀念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93-100頁)。另金文中“盨”的異體亦偶有訛作“頪”者(彔盨,《集成》04360)。
[53] 李衡眉:《晉國昭穆制度管窺》,李衡眉《昭穆制度研究論集》,泰山出版社,2004年,第68—77頁。
[54] 參看陳英傑《西周金文作器用途銘辭研究》,綫裝書局,2008年,第495—497頁。
[55] 裘錫圭:《史牆盤銘解釋》,《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2頁。
[56] 見俞偉超《中國古代公社組織的考察——論先秦兩漢的單—僤—彈》,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11—15頁。
[57] 參看裘錫圭:《讀逨器銘文札記三則》,《裘錫圭學術文集》第3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67-171頁。
[58] 參看王引之:《經義述聞》,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29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6年1月1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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