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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關於論文評論區引入實名討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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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3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細則》已參考多位朋友的意見和建議作了更新,敬請關注。

发表于 2011-1-3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細則》已參考多位朋友的意見和建議作了更新,更新點如下:

二-1.“實名討論制度”適用於本網站學術論文版塊的論文評論區。網站論壇區暫不施行。網站論壇區的所有內容,學者可依照學界慣例自行處理。
二-3.“實名討論制度”的適用對象爲網站所有注冊用戶和投稿學者

三-2.網站規定,在引用論文評論區中非實名的評論時,可以統一以“網友”指稱。論文作者沒有引出非實名id的評論的義務,也沒有引出評論id的名稱的義務,亦沒有引出該id使用者的實名的義務。如論文作者自愿引用非實名id的評論,網站建議論文作者最好通過一定途徑了解評論id的真實姓名,以實名引用的方式引用。

四-2.由於網站注冊id數量多,加之評論數量多,網站無法一一核實非實名id的學術評論的先發權,因此無力保護非實名評論者的知識產權,亦無法爲非實名評論中的學術首創作證明。
四-5.5.爲保證實名評論的嚴肅性,請實名評論用戶不要隨意修改實名評論


五-10.爲確認是否實名id,網站工作人員會不時通過站內短信聯繫id進行身份確認,懇請各位網友積極配合。如我們詢問的id長時間不回覆,我們將默認id爲非實名。

六-對實名評論的刪除,補充如下一些情況:

1.評論內容與論文內容毫無關聯,或表述不清(包括但不限於對古文字字形表述不清、有明顯病句、文句邏輯有明顯錯誤),或惡意使用大多數人不能理解的語言、文字進行討論,或隨意修改實名評論的主要觀點,或嚴重干擾正常交流的其它行爲

七  補充了對“偽學者”的附加說明:
  本網站認同部分社會學學者的觀點,認爲“遊離於科學共同體之外,不接受也不了解科學共同體的基本範式,與科學共同體不能達成基本交流”的特殊人群爲“偽學者”。爲防止“偽學者”的與古文字學界基本常識相違背的言論干擾本網站的正常學術討論,也防止給相關專業初學者帶來困擾,本網站不歡迎這一人群在本網站宣傳自己的理論,因此特頒布如下認定程序:

七-10.本網站不反對任何正常的學術交流和學術討論,建議網友勿因學術觀點的衝突對持有反對意見的網友隨便投訴。本網站也不認爲現行的認定辦法達到了極其完美的狀態。本網站歡迎社會各界對認定程序提出更加合理、可行的方案。

八-1.網摘計劃每月底發佈一次,每次發佈的網站爲針對兩個月前文章的評論。爲防止實名評論被漏摘,建議學者儘量不要實名評論30天以前的論文。網摘由網站指定工作人員負責摘錄並署名公佈。網摘摘錄學術評論不代表摘錄者及本網站的學術觀點。網摘摘錄者不可以因爲極其不同意實名評論者的意見而故意隱匿。但如網摘摘錄者自愿,摘錄者可以在其所摘錄的觀點後注明自己的觀點,包含但不限於“摘錄人極其不同意該評論的意見”。

九、對引用格式的一些建議
  由於各種學術平臺對引用的具體格式要求不統一,我們不能對引用評論的格式作出嚴格規定。這裡提出一些對引用格式的建議,請大家參考
1.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引自某某先生對於某某論文的網絡評論(“網站全稱 鏈接或日期”)。
2.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承某某先生見告(詳參“網站全稱 鏈接或日期”)。
3.對於論文作者愿意引用非實名制評論的,建議直接引作如下格式:此觀點(或此說、此意見等等)承某某先生(最好是實名)告知。可不必注出網絡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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