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示三王:虽然屡次跟你说都觉得烦了,但还是勉强打起精神再次提醒你:不要老拿你的非业内人身份作为挡箭牌。呵呵。
虽然屡次跟你说都觉得烦了,但还是勉强打起精神再次提醒你:
不要老拿你的非业内人身份作为挡箭牌。呵呵。
看看,理解有误吧,俺有没有用非业内人身份当什么问题的挡箭牌呢?
俺只是在说一个事实罢了,那就是,要说不玩儿,俺可以说,而一上你来说,就多少有些问题了。这是什么的挡箭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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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示三王:另外,我们的讨论,是QQ上讨论的延续。证据在服务器上。之所以有这段讨论,是因为你给出了“善,故君之”作为《用曰》结语的斩钉截铁的判断。按照谁主张谁举证,也该你先举证吧?咱们吵了半天,如果你连这一点都不承认,我觉得吵下去真没意思。
另外,我们的讨论,是QQ上讨论的延续。证据在服务器上。
之所以有这段讨论,是因为你给出了“善,故君之”作为《用曰》结语的斩钉截铁的判断。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也该你先举证吧?
咱们吵了半天,如果你连这一点都不承认,我觉得吵下去真没意思。
一码归一码,要是俺在QQ上说杀了人,难道还要因此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不成?
俺在这里,只提了个问题而已,请弄清楚哦。
至于QQ上,俺只是按《上博六》的内容来说,承袭不能说是啥判断吧,要找做这判断的人,请与该篇释文的释读者联系,问问他为什么没有单独出个注说明该句应该不属于《用曰》篇啥的,这才符合规范吧?
一上示三王:再强调一次:学术讨论是求真的,而不是求胜的。如果你为了求胜,将讨论引入诡辩,打概念仗,以不可知论的论调将证据一概否定,那么是你自己背离了我们所需要的讨论的正常方式。我想我所举的数点证据,都是靠谱的,总比你反复说“俺觉得”要强。
再强调一次:
学术讨论是求真的,而不是求胜的。如果你为了求胜,将讨论引入诡辩,打概念仗,以不可知论的论调将证据一概否定,那么是你自己背离了我们所需要的讨论的正常方式。
我想我所举的数点证据,都是靠谱的,总比你反复说“俺觉得”要强。
真与胜,很难辨别哦,象一上你把《鬼神之明》和《昭王毁室》都拿来作为支持你的证据了,这应该说谁在求胜,而谁又是在求真呢?
东山铎: 子居:倒,俺也这么猜来着,结果被鄙视了。俺也倒,——是哪個“鄙視”如此有創見的看法滴?不如咱也反”鄙視“~
子居:倒,俺也这么猜来着,结果被鄙视了。
倒,俺也这么猜来着,结果被鄙视了。
俺也倒,——是哪個“鄙視”如此有創見的看法滴?
不如咱也反”鄙視“~
鄙视者,好像就是一上哦,不过不知道他会不会承认这事。
一上示三王:俺觉得不限定时间为好,尊意如何呢?------------------------------------------------好的!不过我希望子居筒子能够举出实在证据。
俺觉得不限定时间为好,尊意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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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不过我希望子居筒子能够举出实在证据。
不是吧,问个问题也要举证,这是哪个学术界的规定啊?
赶紧告诉俺,俺一定要拜一下,太强了。
來插一句(別把功力都發瀉到俺身上呵):
推斷祇能從確定的現象得出來,兩位都承認吧~
好,由發上來的圖版在下推出如此結論:(和上面被鄙視的結論是一致滴,這裏換個說法,乾坤大挪移,防止被高人的功力傷着~)
從原圖版來看,那四個字明顯要比上面的字小一些,所以很可能(即便現象如此,也祇能說是可能——兩位也沒把話說死了,這不就結了麼?)這四個字不屬於此篇正文抄寫時的內容;而且”善“上有個大墨釘(這墨釘通常是一篇的結尾,這個兩位也沒太大疑問吧?),但如果說”善古君之“是另一篇之開頭,此假設顯然可疑甚至說不成立,”古“讀為”故“,是說原因滴,恐怕找不出沒頭沒尾而突然說個”所以然“的”善故君之“一句作為另一篇的開頭滴~~~
況且,”善故君之“一句緊承上面的”善“字,所以俺推測是夾註之文,用此四字來解釋上文之”善“字含義滴~【倒,倒,倒~~~又重復了一遍。】
呵呵,俺也一直在象东山兄这么说嘛,但被鄙视了也没办法呀。
对于一个尚不能确定的问题,需要允许多种可能性存在。以自己观念中认定正确的一种仅仅是可能的情况,去排斥别人所提出的其它可能,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客观的研究者吧?
一上示三王:子居筒子在qq中说:这些诵,本来是单为一首诗的 最后一句的解语是 善,故君之。 就结束了 我认为子居的说法不对,于是与之讨论。如果子居否认以上话语的真实性,并否认该贴源于你的这几句论断,那么我无话可说。
子居筒子在qq中说:
这些诵,本来是单为一首诗的 最后一句的解语是 善,故君之。 就结束了
我认为子居的说法不对,于是与之讨论。
如果子居否认以上话语的真实性,并否认该贴源于你的这几句论断,那么我无话可说。
哈哈,俺按《上博六》来说话,有什么错误,俺前面也问了,有哪位先生写了什么文章明确提出末句不该属于《用曰》篇的话,还有的商量,但既然都没有一位先生这样说,那么俺承袭旧说,有什么不可以的?
怎么就能被认定是错误的?
即便是现在,末句是属于《用曰》的这个可能,也没被否定啊。一上你拿出什么确凿证据来了?字体?俺解释过了。文意?俺也解释过了。墨钉,俺一样解释过了。
那么,一上你手中还有啥?以至于你可以认定这说法是错的呢?
再加個推測,關於”之“後的那個像”丁“字形的符號滴~
想法來源:金文中有篇文字(忘了哪篇了,找《集成》即可),是因為把兩個字搞顛倒了,便在字下加個符號以示兩個字當倒過來讀,類似後世之”乙“符=
所以,”之“後的那個像”丁“字形的符號還可能真如上面哪位說的,抄漏了一句,便在簡末抄上了,為了知道抄漏的這四個字在篇中處於哪個位置,便在篇末加了個”丁“符,同時在篇中抄漏處也加了個”丁“符,表示這四個字是放在那個”丁“符處的,祇是那支簡缺了,所以沒看到~
想象力不錯吧?也有點道理吧?嘿~嘿嘿~嘿嘿嘿~
东山铎:再加個推測,關於”之“後的那個像”丁“字形的符號滴~想法來源:金文中有篇文字(忘了哪篇了,找《集成》即可),是因為把兩個字搞顛倒了,便在字下加個符號以示兩個字當倒過來讀,類似後世之”乙“符=所以,”之“後的那個像”丁“字形的符號還可能真如上面哪位說的,抄漏了一句,便在簡末抄上了,為了知道抄漏的這四個字在篇中處於哪個位置,便在篇末加了個”丁“符,同時在篇中抄漏處也加了個”丁“符,表示這四個字是放在那個”丁“符處的,祇是那支簡缺了,所以沒看到~想象力不錯吧?也有點道理吧?嘿~嘿嘿~嘿嘿嘿~
想法不错,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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