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故》引唐本《說文》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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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之道
研究方法
爲了確定戴侗《六書故》所引唐本材料的是否符合《說文》舊貌,本文將之與其他《說文》材料相對比,主要用以對比的材料如下:
(1)徐鉉刊定本《說文解字》諸本(若無說明即用平津館本)、以及李燾《說文解字五音韻譜》、《集韻》《類篇》引《說文》材料;
(2)徐鍇《說文解字繫傳》諸本(若無說明即用祁嶲藻本)、以及《古今韻會舉要》引《說文》材料;
(3)唐寫本《說文·木部》殘卷;
(4)唐代他書如玄應《一切經音義》(簡稱《玄應音義》)、慧琳《一切經音義》(簡稱《慧琳音義》)、張參《五經文字》、唐玄度《九經字樣》、李善《文選注》、切韻系韻書等引《說文》材料;
(5)依玉篇系材料如原本《玉篇》殘卷、空海《名義》、昌住《新撰字鏡》、陳彭年等重修《大廣益會玉篇》推測的顧野王撰《玉篇》時所見南朝梁舊本《說文》。
對比的結果可見附表《〈六書故〉引唐本〈說文〉與其他材料對照表》。
整理說明
本次整理,以臺北圖書館藏明萬歷間張萱刊本爲底本,以臺北故宮博物院藏原北平圖書館舊藏元延祐間戴㚅校刊本(元本)、日本內閣文庫藏明張弘德校刊本(明校本)、日本內閣文庫藏清乾隆四十九年李鼎元師竹齋刊本(清本)爲參校本。
《六書故》文字多用隸定字,本次整理將之改爲更通行的異寫字以便閱讀,如改“𪐗”作“黑”、“𠂞”作“乎”、“𨑒”作“徒”、“伦”作“作”等;包括隸變導致的形體合流者,如改“”(从𦎫)作“鶉” 、“”(从)作“郭”。不過,爲了仍表現原書的用字習慣,盡量不改變文字結構,如“㠯”不改作“以”(从人)、“𠭁”不改作“得”(从彳)、“𥎦”不改作“侯”或“矦”(从人)、“𩵎”不改作“漁”、“𢎤”不改作“射”等。唯戴氏以爲从“又”之字或訛作从“寸”,故其“守”作“㝊”、“尃”作“”、“將”作“”等,今亦改爲通行字。簡言之,錄文盡量只更換異寫字而不更換異構字。
錄文所用符號說明如下:雙行夾注以()標識;〈〉改底本之誤字,{}刪底本之衍字;[]補底本之脫字。……略去部分無關原文,〔〕爲整理者補充說明。
說明:正文篇幅較長,請點擊鏈接直接下載文檔。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4年08月17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4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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