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
周亡王九年【8】
《清華簡·繫年》第二章為我們提供了關於西周滅亡到平王東遷之間的一段歷史。“幽王(幽王,幽王)及白(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者(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立廿(二十)又一年,晉文矦(仇)乃殺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者(諸)矦(焉)(始)不朝于周。晉文矦乃逆坪(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𠂤(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關於“周亡王九年”,整理者認為是幽王滅后九年。很多學者對此提出異議,認為整理者意見有誤,“周亡王九年”是指攜王被弒,周有九年的時間無王,然後平王即位。
案:此說法難從。如果我們按照這個說法進行推算,幽王死後,攜王在位21年,為晉文侯所殺,根據《史記·晉世家》記載,晉文侯十年幽王被殺,那21年后應該是晉文侯三十一年。“周亡王九年……晉文侯逆坪(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𠂤(師)”,晉文侯在位為35年,則此時不可能逆平王,這其中就有矛盾。那么如何解釋“周亡王九年”呢?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弔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正義》引《紀年》云:“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大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侯所殺。以本非適,故稱‘攜王’”。《通鑒外紀》卷三引《汲冢紀年》:“余為晉文侯所殺,是為攜王。”《繫年》與《紀年》記載是很相似的。我們認為《繫年》里之所以稱“周亡王九年”正是因為如《紀年》里所說,攜王本非適,因此幽王死後,攜王被虢公立,然并未被眾諸侯邦君所承認。平王也是如此,雖為大子,且被一些諸侯擁立稱為天王,然地位處境也只是與攜王一樣,所以《紀年》稱“周二王並立。”一直到幽王死後九年,因為晉文侯、鄭武公、齊襄公、衛武公、魯侯等眾多實力強大的諸侯擁護周平王,這種局面才得以改變,平王正式被認可為周王,接續幽王。這一年是晉文侯十九年,也即是公元前761年。三年后平王正式東遷,即公元前758年。攜王立二十一年為晉文侯所殺,即晉文侯三十一年。這樣就不矛盾了,不然無論如何,晉文侯是不可能立平王於京師的。
而且這樣也與許多傳世文獻相合,如《史記·衛康叔世家》:衛武公“武公將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為公。”衛武公卒于公元前758年,如果平王立於公元前761年,這樣是合適的。《國語·晉語四》:鄭武公“與晉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夾輔平王,平王勞而德之,而賜之盟質。”而據《史記·鄭世家》,鄭桓公死於幽王之難,武公隨后即位,其卒年在744年。這樣也是相合的。而且《繫年》“奠(鄭)武公亦政(正)東方之者(諸)矦。”也可為證。至於《史記·秦本紀》載,秦“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襄公12年即公元前766年卒。則是平王被擁立為天王期間的事,雖未正式被眾諸侯認可成為周王,然而因秦有功,其對秦行使封侯還是可能的,畢竟平王最後成功成為了周王。因此整理者意見可取。
武王陟,商邑興反,殺三監而立子耿。成【13】王屎伐商邑,殺子耿【14】
訓為“繼”,文義固然暢通,然而翻檢故訓材料,未見“侎(敉)”字訓為“繼”之例。[1]齊器陳侯因敦“屎”(下稱“A”)、《繋年》“屎”(下稱“B”)二字形分別如下:
(陳侯因敦)(《繋年》)
釋A為“侎”在字形上可疑。舒連景先生曾指出陳侯因敦之“屎”形字即“徙”字古文。[2]李家浩先生也與“徙”字古文系聯,釋為从“尸”,“沙”省聲的“”字。
和“A”有關的字形金文已經出現幾次,如:
1.禹鼎:命禹賸(朕)且(祖)考政于井邦(《集成》5.2833)
2.豆閉簋:用乃且(祖)考事(《集成》8.4276)
3.逨盤:肇朕皇且(祖)考服(《近出二編》939)
4.陳簋:擇吉金(《集成》8.4190)
5.叔弓鎛:擇吉金(《集成》1.285-7)
禹鼎、豆閉簋、陳侯因敦、陳簋、叔弓鎛等器中相關字,李家浩先生認為都从“沙”省聲[3],而且各字聲符與“米”形有別。[4]此外,吳振武先生也指出,齊系文字中“米”形偏旁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真正的“米”字,一個是糞便的象形寫法(讀音近與“沙”字),“A”形右半就屬後一種來源。[5]李先生認為在禹鼎、豆閉簋、陳侯因敦中的當讀作“纂”,訓為“繼”,[6]逨盤銘文有“朕皇祖考服”,裘錫圭先生也主張讀為“纂”[7],訓作“繼”,各處文意暢達。
讀作“纂”的A、(1)、(2)、(3)四字皆从“尸(人)”从“少”,恐非巧合,可能“”就是訓為“繼”的“纂”這個詞的專字。“B”从“尸”从“米”,宋華强先生認為其“米”旁中間上下兩點連成一竪,是陳侯因敦、叔弓鎛那種寫法的進一步訛變。[8]我們主張只把它視為陳侯因敦“”字的訛變。可虛擬一個大概的演變軌跡如下:
楚文字中的“(徙)”字的“少”形為何沒有訛寫成“米”形。“”字或許一開始就从“尸”,或許很早就不从“尾”,而“”字从“”或从“尾”[9],“少”形與“尾”末端的字形相似,二者存在共筆現象,如下《繫年》的“”字,“少”形的與“尾”共筆,只保留最下的一個左撇筆劃。“”字已經沒有了完整的“少”形,何談訛變為“米”形,所以“”、“”二字沒有相同的演變趨勢。
簡9 簡39
李家浩先生讀“纂”,訓為“繼”的說法,仍然可以置入《繫年》。宋華强先生参考并同意李说,引《國語·周語上》“纂修其緒”,认为“纂”字後接動賓結構,用法與《繫年》同,[10]此说至为精当。需要補充的是,12月19日日下午清華近春園研討會上,不少學者已經指出”A”字當與“徙”字古文聯繫起來,劉釗先生主張讀為“剪伐”,孟蓬生先生主張讀為“肆伐”。復旦讀書會引陳劍先生說也主張讀“踐伐”[11]。我們發現整篇《繫年》“伐”字出現29次,除了第130簡有“(侵)伐”是同義復詞,其他的“伐”字都單獨使用,尤其是“成王屎伐商”后隔兩句,又有“成王伐商蓋”。這使我們意識到,這裡的“伐”不大可能和同義或近義詞連用,或者被表程度副詞修飾。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12]、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13]都指出訓為“繼”的“纂”當是“纘”之假借。《說文》:“纘,繼也”。“伐商邑”可直接讀成“纘伐商邑”“纘伐商邑”是目前最為合理的說法。
乃(背)秦公弗(與)【34】
整理者云:“保字寫法比較特別,很可能是在商至西周之類寫法(詳見《商周圖形文字編》第三頁,文物出版社,二〇〇七年)的基礎上演變來的,像一人負子之形,讀爲‘背’。保,幽部幫母,背,職部幫母,二字音近可通。一說當隸作‘’,從仔聲,之部精母,讀爲‘背’。”
按:簡文“”字作:
與《古文四聲韻》卷三引《古老子》“抱”字作“”形體完全相同[14]。楚簡《老子》常以“保”表“抱”[15],《古文四聲韻》此字當即“保”字異體。《汗簡》卷三引《華岳碑》“包”字作“”,黃錫全先生已指出是“保”字,假爲“包”[16]。簡文及《古老子》的“”字,當是在“保”字的這類形體上增加“爻”形而成。整理者將簡文此字釋爲“”可從,而或說隸作“”,從仔聲,恐非。
讀書會又有人提出,“爻”形可能是後加的聲旁。商至西周之類字《戰國古文字典》(241頁)、《古文字譜系疏證》(686頁)皆釋為“保”。
晉人(起)𠂤(師)敗之于(堇)(陰),(左)行(蔑)、(隨)會不敢(歸)。【54】
《繫年》可證《左傳》之失。《左傳》文公六年“八月,乙亥,晉襄公卒。靈公少,晉人以難故,欲立長君。趙孟曰:“立公子雍。……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文公七年: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宣子与诸大夫……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箕郑居守。赵盾将中军,先克佐之;荀林父佐上军;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之。步招御戎,戎津为右。及堇阴,戊子,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己丑,先蔑奔秦,士会从之。
《左傳》云晉御秦师,“先蔑将下军”,杜預強為彌縫,謂先蔑“逆公子雍前还晋”,故仍在軍中,則下“己丑,先蔑奔秦”是從軍中奔秦。據《繫年》簡文,是晉人背公子雍,先蔑、隨會在秦不敢歸,即奔秦。《繫年》是。
(一)
……[(莊)]王回(圍)奠(鄭)三月,奠(鄭)人爲成。【63】
整理者云:“簡上部殘失,約缺七或八字。楚莊王圍鄭,事見《春秋》宣公十二年經傳,卽楚莊王十七年。”
按:《繫年》章首每以事件發生之年份開頭,如:
第七章:晉文公立四年
第八章:晉文公立七年
第十一章:楚穆王立八年
第十二章:楚莊王立十又四年
第十四章:晉景公立八年
第十六章:楚共王立七年
第十七章:晉莊平公卽位元年
第十八章:晉莊平公立十又二年
第二十章:晉景公立十又五年
第二十一章:楚簡大王立七年
第二十二章:楚聲桓王卽位元年
第二十三章:楚聲桓王立四年
頗疑本簡開頭所殘當作“楚王立十又七年”,適爲八字,則“王圍鄭三月”之王自爲“莊王”無疑,如第十二章“楚莊王立十又四年,王會諸侯于厲”,整理者補“(莊)”字實無必要。
(二)
(趙)(旃)不欲成,弗卲(召),(席)于楚軍之門。【64】
整理者指出即射字,是。但牽合宣十二年《左傳》“趙旃夜至於楚軍,席於軍門之外,使其徒入之”,破“”爲席,其實“”(射)可以讀如本字。
《史記·六國年表》與《宋世家》對於戰國時宋君年世,頗多脫誤。前人已經根據《竹書紀年》和《左傳》進行過相關的校訂工作。《清華簡·繫年》則為我們提供了一些線索,其第二十一、二十二章里提及了宋悼公。从简文可知,楚柬(簡)大王立七年,宋悼公朝于楚,告以宋司城之約公室。且宋悼公卒于楚聲桓王元年。如果按照《史記·六國年表》记载宋悼公元年为楚聲王五年,那宋悼公不可能在楚簡王七年朝楚。而且我們知道《史記·宋世家》記載宋悼公八年卒,《竹書紀年》記載宋悼公為十八年。如果宋悼公在位只有八年,那他不可能在楚簡大王七年時朝楚,如果按照《紀年》十八年算,而且卒年在聲王元年,則宋悼公元年為楚簡王八年,那麼爲什麽宋悼公會在楚簡王七年朝楚呢?一種可能就是宋悼公是次年改元,然而宋悼公在簡公七年已即位,即位后朝楚。這樣就比較合理了。那關於宋的世系時間就需要調整。以往,楊寬先生做過考證,認為《史記》宋悼公元年在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不誤,惟悼公非八年卒,乃十八年卒,因此宋休公元年當在周安王十七年。現在看來,宋悼公十八年應該是正確的,但是因宋悼公卒年記載為聲王元年,因此元年應該在此基礎上往前推。這樣宋休公元年時間也要改變。同樣,宋景公和宋昭公的年世也需要調整。
對於宋景公和宋昭公的年數一直有幾種不同的記載。《左傳》記載宋景公是48年卒;《史記·宋世家》記載宋景公為64年,宋昭公為47年;《史記·六國年表》記載宋景公為66年,宋昭公為49年。楊寬先生《戰國史編年輯證》和錢穆先生《先秦諸子系年》都是採用的宋景公48年,大概因《左傳》有明確記載吧。楊寬先生把多出來的18年放在了昭公,因此認為宋昭公是65年。錢穆先生則還是按《宋世家》記載宋昭公為47年,那么就是把宋昭公元年向前推進了18年。這樣宋悼公元年為楚簡王十一年。如果按照《繫年》,宋悼公元年在簡王八年,這是怎麼回事呢?
《繫年》給我們提供了線索。通過讀第二十二章,我們知其所記伐齊事與羌種铭文可對讀,根據羌種記載為周威烈王二十二年即404B.C,那麼就應該把文獻中記載的楚聲王元年往後推四年,原來的楚簡王十一年則實為八年了。這樣上面的年差就能夠明白了。
這樣看來,錢穆先生對於宋景公、宋昭公、宋悼公的年數判斷是正確的,即宋景公在位48年,依據《左傳》;宋昭公47年,依據《宋世家》;宋悼公18年,依據《竹書紀年》,那麼《史記·六國年表》則在這部份錯了。而且根據《繫年》,我們知道楚聲王元年應該往后推四年,為公元前404年。
陳人(焉)反而內(入)王子定於陳【136】
整理者云:“陳人,齊人田氏。反而入,反方向使其進入,王子定入周與入齊是反方向。陳,田氏領地。”
按:其說恐非。此句當讀爲:“陳人(焉)反(叛),而內(入)王子定於陳。”此“陳”即陳蔡之陳,楚與晉戰於武陽,大敗,陳人因叛楚,而將王子定迎入陳。故簡文此後言“楚邦以多亡城”。
讀書會也有人提出:此時陳國早已亡國,恐非“陳蔡”之“陳”,此說可商。
執筆人:馬楠、鄧少平、劉麗、黃甜甜
[1] “敉”字故訓可參宗福邦主編:《故訓匯纂》,第961頁,商務印書館,2003年。
[2] 舒連景:《說文古文疏證》,第11-12頁,引自《說文解字研究文獻集成·現當代卷》第五冊,第766-767頁。
[3] 陳劍先生認為也可看作从“沙”之初文“少”得聲。參陳劍:《甲骨金文“”補釋》,見《甲骨金文考釋論集》,第101頁,綫裝書局,2007年。
[4] 李家浩先生意見見俞偉超著:《中國古代公社組織的考察》,第12-13頁,文物出版社,1988年。
[5] 吳振武:《古璽姓氏考(復姓十五篇)》,《出土文獻研究》第三輯,第74-75頁,中華書局,1998年。
[6] 同註4,第14頁。
[7] 裘錫圭:《讀逨器銘文札記三則》,《文物》2003年第6期,第75頁。
[8] 宋華强:《清華簡<繋年>之“纂伐”之“纂”》,簡帛網,2011年12月21日。
[9] 省作从“辵”从“尾”情況可參《楚文字編》第99頁,“徙”字形表。
[10] 宋華强:《清華簡<繋年>之“纂伐”之“纂”》,簡帛網,2011年12月21日。
[11]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讀書會:《<清華簡(貳)>討論記錄》,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網,2011年12月23日。
[12]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646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13]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第755頁,武漢市古籍書店,1983年。
[14] (宋)郭忠恕、夏竦編,李零、劉新光整理:《汗簡·古文四聲韻》,第104頁下欄,中華書局,2010年。
[15] 白於藍:《簡牘帛書通假字字典》,第43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
[16] 黃錫全:《汗簡注釋》,第294頁,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年。
本文刊於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站。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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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關於“劉釗先生主張讀為‘剪伐’”
19日在清華研討會上我曾發言,其中除了我自己的看法和意見外(如“危”字、“慭”字),其他的看法和意見都是復旦大學讀書會的意見,“翦伐”的讀法本來就是陳劍先生的意見。特此說明。
关于第二十一二十二章,李锐先生在孔子2000上有过相关论述,由于没有及时看到,在文章中没有引用,对此向李锐先生表示道歉。
第21、22章三晋伐齊事的问题,董珊先生说不是一年之事值得考虑,但是恐怕还到不了楚声王四年,因为此一纪年明见于简文之中。但是可能是跨年或两年之事。有关问题涉及到葛陵楚简几个纪年简的年代,楚国历法等问题,怕还需要更多材料或精细的研究。
一直到幽王死後九年,因為晉文侯、鄭武公、齊襄公、衛武公、魯侯等眾多實力強大的諸侯擁護周平王,這種局面才得以改變,平王正式被認可為周王,接續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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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系年》照字面读就是:幽王死后携王立,立21年被杀;再接下来九年周无王,平王于九年后立;平王立3年东迁。这样的记载应该并非无稽,《左传》鲁僖公二十二年:
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
其戎乎?”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
鲁僖公二十二年是前638年,此前一百年就是前738年。那么《左传》认可的平王东迁年应该在前738年前后,距离幽王败死的前771年有33年差距,按照各类传世文献都是无法说通的。如果按照《系年》,幽王败死后周积年为:携王21年+无王9年+平王3年(东迁)=33年,正合。
严格说,这33年里面的年代由于“当年/逾年”、“立/即位”的算法问题,是有点出入的,实际情况应该略少于33年。所以僖公二十二年传文的“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所述“不及百年”的预言应该是平王东迁稍后的事情,似并非平王东迁当年。
无论如何,《系年》照字面理解,与《左传》吻合而与《史记》等不合,应该有据。
晋侯先生所说的意见,刘国忠先生:《从清华简系年看周平王东迁的相关史实》已有相同的论述,见【经典‧简帛‧古史】国际论坛论文
谢谢金滕提示!
刘先生的大作哪位有电子稿,想拜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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