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夜》解题
(首发)
张怀通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清华简《耆夜》记载了武王八年戡耆的史实,题目“耆夜”见于第十四支简的背面。因为是自题,于是便产生了如何对其内涵进行解释的问题。
李学勤、赵平安先生认为:“‘’古书作‘黎’或‘耆’等,‘夜’通‘舍’或‘’。简文讲述武王八年伐黎大胜之后,在文王太室举行饮至典礼,武王君臣饮酒作歌的情事。‘夜’就是伐黎后舍爵饮酒的意思。”[1]
笔者赞同李、赵二位先生对于“”的解释,但对二位先生关于“夜”的解释则有些不同看法,写出来向二位先生及各位方家请教。
笔者认为,“耆夜”之夜,应当照其字面的意思来理解,乃黑夜之义。所谓“耆夜”,就是武王戡耆胜利后举行饮至礼之夜。
武王戡耆胜利后的饮至礼举行于夜晚,可由《耆夜》的内容来推知。《耆夜》的最后一节云:“周公秉爵未饮,蟋蟀跳降于堂,[周]公作歌一终曰《蟋蟀》”。[2]蟋蟀,作为一种昆虫,其生活习性有两个特点,一是夜间活动,尤其深夜活动特别频繁;二是自然条件下成虫寿命一般是三个月(民间有“百日虫”的说法),活跃期在八、九两月。[3]这里的八、九月,指的是今天的阳历,换算成周正,则是九、十月。[4]如果《耆夜》所载为真,我们可以由蟋蟀的出现来进行推测:武王戡耆可能完成于武王八年的九、十月间,戡耆胜利后的饮至礼可能举行于武王八年九、十月间的某个夜晚,由于场面非常热烈,仪式可能持续到了深夜。
以“夜”为题是周人文献的惯例,现试举几例以资参照。
首先,《大武》的第二乐章叫《宿夜》。《大武》是歌颂武王伐纣史实的乐舞,共有六个乐章,也叫六成。六成的主题与题目依次是: “始而北出”,《武》;“再成而灭商”,《宿夜》;“三成而南”,《赉》;“四成而南国是疆”,《般》;“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酌》;“六成复缀以崇”,《桓》。[5]其中“再成而灭商”是《宿夜》,由王国维先生首先指出,继之王玉哲先生予以确认。王国维先生说:“《祭统》云:‘舞莫重于《武宿夜》’,是(《大武》)尚有《宿夜》一篇。”[6]这是当代学术界第一次认定《宿夜》是《大武》的一个乐章。在此基础上,王玉哲先生进一步认为,“《武宿夜》”的句读,应该是“《武》、《宿夜》”,[7]也就是说《宿夜》在《大武》中的次序,应当是紧接在《武》的后面。
众所周知,《大武》的题目来自其乐章《武》,而“古时诗名、篇名的命名惯例,往往采取本诗、本篇的开始两字,或第一部分为名”,[8]所以紧接《武》之后的《宿夜》应当是《大武》的第二乐章。因为主题是“灭商”,所以在《大武》的六个乐章中是重中之重,于是才有《祭统》的“舞莫重于《武》、《宿夜》”的说法。
《宿夜》之夜,当指夜晚。宿,乃老、深之义。那么“宿夜”就是深夜,这与牧野之战前一天武王冒雨连夜布阵,并且“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的情景相符合。[9]既以“夜”为题,又是“灭商”的内容,不言而喻,“宿夜”与“耆夜”的武王戡耆后举行饮至礼之夜的主题很相近。
其次,今本《逸周书》的第三十五篇叫《武寤》。《武寤》是一首歌颂武王伐纣史实的诗歌。为了便于考察,现将其抄录于下:
王赫奋烈,八方咸发。高城若地,商庶若化。
约期于牧,案用师旅。商不足灭,分祷上下。
王食[德]无疆,王不食言,庶赦定宗。尹氏八士,太师三公。
咸作有绩,神无不飨,王克配天。合于四海,惟乃永宁。
《武寤》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题目,《武寤》之“武”,显指武王伐纣的武功。《武寤》之“寤”是什么意思呢?据宋镇豪先生研究,商末甲骨文中的“寤”是一个时间概念,指“下半夜至天明之间的时段”,[10]那么这个“寤”就是“夜”的意思,再具体讲,则是深夜。二是诗篇的后面两个部分与前面两个部分在内容上有所分别。前面两个部分记载的是武王伐纣的史实,后面两个部分记载的似乎是武王伐纣之后抚慰将帅的活动,而抚慰将帅是战争胜利后所行饮至礼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方面以“寤(夜)”命题,另一方面记载了武王伐纣的史实与伐纣胜利后抚慰将帅的活动,因此《武寤》与《耆夜》从题目到内容都比较相似。
第三,今本《逸周书》的第三十四篇叫《和寤》。《和寤》记载了伐纣之前武王勉励公卿将帅的活动。该篇较短小,现将其全文抄录于下。
王乃出图商,至于鲜原,召邵公奭、毕公高。王曰:“呜呼,敬之哉!无竞惟人,人允忠。惟事惟敬,小人难保,后降惠于民,民罔不格。惟风行贿,贿无成事。绵绵不绝,蔓蔓若何,豪末不掇,将成斧柯。”
王乃厉翼于尹氏八士,唯固允让。德降为则,振于四方。行有令问,成和不逆。加用祷巫,神人允顺。
《和寤》也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记载的是武王在鲜原对邵公奭、毕公高的讲话。第二部分记载的是武王勉励以“尹氏八士”为代表的众将士。毕公高就是《耆夜》所载戡耆的主将,饮至礼的主角,“尹氏八士”也出现在《武寤》之中,所指应当是同一批人物。
《和寤》之寤,其含义与《武寤》之寤一样,也应作“夜”或“深夜”解。《和寤》之和,当指武王在伐纣之前勉励将帅、君臣上下团结一致的政治局面。除了没有战争的内容外,在以“寤(夜)”为题与以勉励将帅为主要内容这两点上,也与《耆夜》相通。
第四,今本《逸周书》的第十三篇叫《程寤》。《程寤》久已亡佚,只有个别文句保存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清华简有一篇与之内容基本相同的简文,整理者认为就是《程寤》。清华简《程寤》的开头云:[11]
惟王元祀正月既生魄,太姒梦见商庭惟棘,乃小子发取周庭梓树于厥间,化为松柏棫柞。寤驚,告王。
由这段引文可知,《程寤》命题之由,是文王的妻子太姒在夜晚作了一个非常吉祥的梦,那么《程寤》之寤,很显然也是“夜”或“深夜”的意思。《程寤》与《耆夜》,在以“寤(夜)”命题上相同,是毫无疑问的,更为重要的是二者题目的结构也非常类似,都以地名或国名作为“寤(夜)”的定语。[12]
由以上分析对比可知,《耆夜》与《大武》的第二乐章《宿夜》,以及今本《逸周书》中的《武寤》、《和寤》、《程寤》等诗文,不仅在命题方式上基本相同,而且在某些史实背景上也有相似之处。这些都说明我们的观点,即《耆夜》之“夜”是夜晚或深夜之义,“耆夜”的意思是武王戡耆后举行饮至礼之夜,可以成立。
《耆夜》的含义已如上述。除了篇题中的“夜”字,在《耆夜》的正文中也有四个“夜”字,作“王夜爵酬毕公”、“王夜爵酬周公”、“周公夜爵酬毕公”、“周公或夜爵酬王”。李学勤、赵平安二位先生对于《耆夜》之“夜”的解释,即以此为基础。笔者认为,将篇题中的“夜”字与正文中的“夜”字区别对待,或许有助于我们对《耆夜》主题的准确把握。否则,含义为舍爵、奠爵的“夜”出现在篇题中,[13]总难免让人心中产生义有未安之感。
注释:
[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中西书局2010年,第149页。
[2]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中西书局2010年,第150、154页。
[3]隋艳晖:《蟋蟀鸣叫及其行为研究》,山东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第26页。
[4]张怀通:《今本<逸周书>历日初探》,《济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5]“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等六个乐章的主题,直接引之于《礼记·乐记》所载孔子的话,大家可以参看。另外,关于《大武》六个乐章的题目,大家可以参见张怀通的《<武寤>是<大武>的第二乐章》,《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6]王国维:《周〈大武〉乐章考》,《观堂集林》卷第二,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
[7]王玉哲:《周代〈大武〉乐章的来源和章次问题》,《古史集林》,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
[8]王玉哲:《周代〈大武〉乐章的来源和章次问题》,《古史集林》,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
[9]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周语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41页。
孔颖达《礼记·祭统》正义,《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第1604页。
[10]宋镇豪:《试论殷代的记时制度——兼论中国古代分段记时制度》,《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殷都学刊》增刊1985年2月。
[11]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中西书局2010年,第135、136页。
[12]程是周人早期都城可参见《孟子·离娄下》与《吕氏春秋·具备》的记载。
[13]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中西书局2010年,第152页。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4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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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寤》的“寤”很難理解爲“夜”,當從古人占夢形式及對夢的理解的角度去推求。《周禮·春官·宗伯》云:“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凶。一曰正夢,二曰噩夢,三曰思夢,四曰寤夢,五曰喜夢,六曰懼夢。”《說文》謂“寐覺而有信曰寤”,羅新慧先生指出《程寤》以“寤”爲題,是否寓意夢境最終成真,值得進一步研究,參見氏著《清華簡<程寤>篇與文王受命再探》,《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2011年6月。“程寤”當聯繫到太姒在“程”“寤驚”。
窃以为《程寤》、《和寤》之“寤”的意思还是应当以《说文》所释为是。《说文》:“寤,寐觉而有言曰寤。”段玉裁注云:“释玄应引《仓颉篇》‘觉而有言曰寤。’《左传》季寤字子言是其证。”是寤本指睡醒时讲的话,可引申为醒时的言语和发布的命令。《逸周书·寤儆解》:“维四月朔,王告儆。召周公旦曰:呜呼,谋泄哉!今朕寤,有商警予。”《逸周书汇校集注》(以下简称“集注”)引潘振说:“寤者,武王既梦而觉。儆者,言因梦而又戒也。酆谋恐泄,王戒备之,故次之曰《寤儆》”《寤儆》的内容本是武王梦醒后对周公说的话,这才是“寤”字的本来含义。
重要更正
一、本文第七自然段的“其中‘再成而灭商’是《宿夜》”,改为:“《大武》有《宿夜》一章”。
二、本文第七自然段的“也就是说《宿夜》在《大武》中的次序,应当是紧接在《武》的后面”,改为“据此我们判断,《宿夜》在《大武》中的次序,应当是紧接在第一乐章《武》的后面,也就是第二乐章‘再成而灭商’”。
同时在该句话的后面增加一个注释——“张怀通:《<武寤>是<大武>的第二乐章》,《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相应地,其后注释的序号都“加1”。
本文写作于2009年的上半年,本次修改时对内容作了一些补充与调整,新义旧文,相互叠加,造成了上述错误。本人对于因自己的粗疏而给读者带来的麻烦,深表歉意。
张怀通
20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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