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畯尊釋文補正
(首發)
吳鎮烽
陝西省考古研究院
《文物》2010年1期發表了李學勤先生的《由新見青銅器看西周早期的鄂、曾、楚》一文,提到一件流散社會的京師畯尊,公佈了銘文拓本,並對銘文作了很好的考證,指出它在研究西周史和確定周初楚國地望方面的價值,甚爲重要。但文中未附器物圖像,銘文也拓本不佳。2010年筆者有幸見到了這件尊,蒙收藏者同意對該尊作了詳細觀察,並對器形和銘文進行了拍照。現予公佈,以作研究者參考。
該尊通高21、口徑18.5釐米,造型與作冊睘尊相同,屬大口筒狀三段式。喇叭口,鼓腹,高圈足。紋飾與伯尊(銅全6.188)、史父癸尊(美集A443)相似,頸的下部和圈足上部各有兩道細弦紋,腹部中間光素,上下各飾一條長鳥紋帶,兩兩相對,以雲雷紋填地,上部兩鳥之間增飾浮雕貘頭(圖一),呈現出西周早期後段的造型裝飾特徵,由銘文中的“王涉漢伐楚”,比照古本《竹書紀年》“周昭王十六年,伐荊楚,涉漢”的記載,可以確定這是西周昭王十六年伐楚期間鑄造的一件藝術品,是昭王時期青銅器斷代的重要標準器。
李先生當時可能沒有見到原器,加之拓本模糊,有些筆畫又未拓出,故出現一些誤釋。現補正如下:
原釋文:
王涉漢伐
楚,王又工,
京師斤
工貝,用乍
日庚寶
彝,。
現重新釋文:
王涉漢伐
楚,王又工(功),
京(師)(畯)克斤,
王(賚)貝,用乍(作)
日庚寶(尊)
彝,。
1、李文認爲第二行第四字是上方從戈而有省筆,下左從医之字,即“”字。“”是地名。實際上該字上部由一橫一撇一捺組成,下部很明顯是從大,暫隷定爲“”。此字不識。該句與師艅尊的“王如上侯,師艅從,王夜(掖)功,易(賜)師艅金”,時代相當,文例相同,作爲地名解似不確,從上下文看,“”字在此似爲動詞,有褒獎、獎勵之義,“王又工(功)”是講王再次褒獎有功者。
2、李文云:“第三行之‘師’原只寫作‘’后更正加上‘帀’,以致筆畫打破了闌綫。西周作師旅講的‘師’寫作‘’,作官長講的‘師’寫作‘師’,是有區別的。”李先生所說西周作師旅講的“師”寫作“”,作官長講的“師”寫作“師”,基本不誤。例如:師衛鼎同時出現“”、“師”兩形,而“”用在師旅,“師”用作官名。但筆者仔細觀察到尊上此字本來就寫作“”,右旁並沒有從“帀”,也沒有後來更改的痕跡。看來在西周早期作官長講的“師”有時也可寫作“”,並沒有很嚴格的區分。西周中期的簋“王命眔叔父饋吳姬饔器,(師)黃賓璋一、馬兩”;西周晚期的太師事良父簋“大(太)(師)事良父作寶簋”,作爲官名的“師”也用“”,就是到了戰國中期,中山國十二年左使車壺“工師賃”也寫作“工賃”。春秋戰國時期“工師”之“師”一般都用“帀”,其他官名大多用“師”,但也有用“帀”的,如曾大師奠鼎、蔡大師鼎、宋左太師睪鼎等;西周晚期到戰國時期師旅之“師”也有用“帀”的,如師簋:“今余肈令汝率齊帀(師)……,征淮夷”,鄂君啟車節“大司馬昭陽敗晉帀(師)於襄陵之歲”等,所以從周初到戰國時期“”、“帀”、“師”三形混用的現象還是存在的。
3、李文將第三行第四字和第四行第一字分別釋爲“”和“工”,將“京師(以)斤工(功)(釐)貝”讀爲一句,以爲京師畯因在斤地的戰功受王賞賜。此種解釋雖對,但釋文有誤。其實這兩個字是“克”和“王”。“王”字應屬下讀,即“京(師)(畯)克斤,王(賚)貝”。“斤”是楚國的一個城邑,也見於征人鼎(集成02674)。征人鼎記天君在斤地饗酒,並以斤地的貝賞賜征人。李先生說得對,天君就是作冊夨令簋中的王姜,是王后,昭王征伐荊楚時也隨行。天君在斤邑饗酒,說明斤邑已在周師的掌控之下,其時應在京師畯克斤之後。所以,征人鼎也是昭王十六年之物,但應晚于京師畯尊。
全文大意是:王渡過漢水征伐楚國,王褒獎有功者,京師畯攻克了斤邑,王賞賜貝幣,鑄造了先祖日庚的祭器,(族氏徽記)。
(2011年2月10完稿)
圖三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7月25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7月26日。
点击下载附件:1104吳鎮烽:京師畯尊釋文補正
按“斤”字讀不通,形亦不合。其字顯應釋爲“匹”,即金文多見的“逑匹”、“召(詔)匹”(先王、諸侯國君)之“匹”。此云“(器主)克匹(王)”,與逑盤云“(器主之祖)克逑匹成王”尤近。匹,配也,合也,與“輔佐”義近。
照片上“匹”字粗看似少中間一曲筆,但細審其形,其曲筆處痕跡猶可見,現狀或與去鏽時誤剔有關。此曲筆是與上筆、左筆劃構成封閉形的,與一般寫法之“匹”字全合。拓本作,中間作白道者似亦非此筆之本來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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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京(師)(畯)克匹,王(賚)貝”句,應改斷讀爲“京(師)(畯)克匹王,(賚)貝”,“京(師)(畯)”貫下作“(賚)貝”的受事主語。如此則“匹”帶賓語、方與一般用法合,讀來更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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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懷疑是“亦”字的一種比較獨特的寫法,是上下兩個“大”摞在一起。傳抄古文中“亦”字有上下兩個“亦”摞在一起的寫法,可能這個是把所從的點省略了,仍當釋為“亦”。
“工(賚)貝”之“工”,我一直認爲是“王”,今見清晰照片,果是。“匹”亦是。
謝明文先生在一篇給《文史》的待刊稿中也指出京師畯尊的字應釋為「匹」,訓作輔助,句讀也同上述一亥老大所說。
海天 在 2012-7-26 17:26:57 评价道:
第5楼
謝明文先生在一篇給《文史》的待刊稿中也指出京師畯尊的字應釋為「匹」,訓作輔助,句讀也同上述一亥老大所說。
我就說這個不應該沒人講過麼。
王伐楚,王有功,畯匹其事,故王赐贝,因作器。可能西周早期类似匹王的辞式,恐怕不是很多。
“工”上一字,從殘存筆劃來看,可能从豕从矢,矢當為聲符,在此可能讀為“兕”。《竹書紀年》曰:“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荊,涉漢,遇大兕。”“兕”與“矢”相通之例如馬王堆或借“矢”及从矢聲的“雉”為“兕”,《楚辭•天問》:“昭后成游,南土爰底,厥利維何,逢彼白雉。”“白雉”之“雉”聞一多《楚辭校補》即讀為“兕”。“矢”、 “兕”相通的問題,郭永秉先生《睡虎地秦簡字詞考釋兩篇》一文亦有所論證。如此說可信,則銘文“王又(有)兕工(功)”可能與《竹書紀年》所記“遇大兕”之事有關。以上所論,僅供參考。
问道绝对好眼力。
由于天问逢彼白雉和竹书纪年遇大兕的异文,故是否存在卜辞雉众的可能?而不是大兕。
窃疑“王有?工,京师畯克匹”句。是叙事第一层,追述事功(王伐楚,京师畯大概有军功)。“王釐贝”以下是第二层,讲述因受赏赐,作器以示纪念。所以“匹”字下施句号,似乎可以讲通,不一定要把“王釐贝”的“王”字属上读。
顺便请教各位师长,“京师畯”作“釐贝”的受事主语,“釐”字是表赏赐?还表接受赏赐?
先谢谢了!
此器中“京师畯”作“赉贝”的受事主语是否合适?《大盂鼎》有“畯正厥民”,“畯”是否亦仿此作偏正副词更合适?“畯克匹”为句……
“王有A功”,A字怀疑是“不”字之异体,训为“丕”,有“大”义
吴文中“作爲官名的‘師’也用‘’,就是到了戰國中期,中山國十二年左使車壺‘工師賃’也寫作‘工賃’”。此说似未当,根据文例及用字习惯,中山国十二年左使车壶中之“工賃”当为二字,“賃”为工之名,只因“賃”间距较大致使当成了二字。徐中舒主编《殷周金文集录》(第392页)、张守忠编《中山王
吴文言西周金文中师长字可用“”字,但此当属特例,西周金文中师长字基本上都用“师”字,在吴镇烽《金文人名汇编》(修订本)中,人名中只有“”、“黄”及“大(太)事良父”三例用“”字,而用“师”字的人名则高达75个之多,二者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京師畯”是指某个人,我们怀疑“畯”是官长的意思,“京師畯”即京师长。金文中“畯”的类似用法如《集成》358“永畯尹四方”、2836“保乂周邦,畯尹四方”、2837“匍有四方,畯正厥民”、10175“挞殷畯民”,这些“畯”与“尹”、“正”相似,是“为……之正长”的意思。又《诗经·豳风·七月》:“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毛传:“田畯,田大夫也。”王引之《经义述闻》:“畯,长也。田畯,农之长。”
一点浅见,欢迎拍砖!
和字的铭文,叶家山均有出土!昭王所伐之楚,为楚地,绝非楚国!由曾、鄂顺涢水而下,离楚国只会越来越远。再说当时云梦泽既不利于行舟,更不利于行人!伐的哪门子楚国?
知北游:似无前例吧?“”字懷疑是“亦”字的一種比較獨特的寫法,是上下兩個“大”摞在一起。傳抄古文中“亦”字有上下兩個“亦”摞在一起的寫法,可能這個是把所從的點省略了,仍當釋為“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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