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反淫》說《七發》的一處標點問題
(首發)
吳越民
《七發》中,吳客稱說聽樂、飲食滋味、逐射、登臨、畋獵、觀濤六事,楚太子皆以“僕病未能也”爲答。部分注本在此五字中間加一逗號,作“僕病,未能也”,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文選》及中華書局2007年版《中國文學作品選注》第一卷;亦有部分注本徑以“僕病未能也”爲句,如中華書局1977年版《文選》、1958年版《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1962年版《兩漢文學史參考資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及巴蜀書社2010年版《歷代賦評注》。或因體例所限,雙方皆未明確說明是否加逗號背後的考慮,以及兩種斷句之間的差別,也未見有專文論及,故於此加以申說,庶幾有裨對此句的正確理解。
先說兩種斷法帶來的不同影響。“僕病,未能也”是兩個小句,前後兩小句之間是因果關係,表達的是楚太子因生病,而無法強起遊樂。而“僕病未能也”中間不加逗號,連成一句,就使得讀者容易將“病未能”連綴起來,認爲這裏的“病”是及物動詞,把“病未能”當成述賓結構看待,理解成泛泛而言的“擔心不能”。但這兩種讀法所傳達的含義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更爲符合楚太子“精神越渫,百病咸生”的身體狀況,展現並反復強調楚太子疾病之嚴重,從而更好地反襯“要言妙道”的神奇功用,讓全賦的主旨在讀者心中更爲顯明,有效地增強了辭賦的諷諫效果。後者在《七發》的情境中,相較之下語氣要輕得多,仿佛楚太子祇是在漫不經心地敷衍,如此一來,“要言妙道”的奇效和辭賦主旨的表達便大打折扣。通過情理分析,第一種斷句的合理性得到初步展現。不過,第二種斷句也不是不能講通,單憑情理分析顯然缺乏足夠的證據力度,未免太過草率,還需要其他角度落實。
若從文例角度推求,“僕病未能也”恰有相似文例,即《論語·衛靈公》:“子曰:‘君子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已知也。’”這很容易導致讀者如此理解:“病未能”中的“病”與“病無能”中的“病”一樣,都是“以……爲病,擔憂”義的動詞。事實上,後代存在眾多相似的表達:
《詩品序》:“至平上去入,則余病未能。”
《舊唐書·元稹傳》:“(稹)常欲得思深語近,韻律調新,屬對無差,而風情宛然,而病未能也。”
《宋史·李沆傳》:“苟屈意妄言,卽世所謂籠罩。籠罩之事,僕病未能也。”
以上三例“病未能”中的“病”的確是動詞。我們甚至可以說,這是“病未能”在後世的主要用法。
然而這並非《七發》中“僕病未能也”的本意。與《七發》關係密切的北大簡《反淫》中,魄子答魂曰“浸(寑)病未能”,語凡七見,正與“僕病未能也”相對應,更有“身方浸(寑)病,力弗能爲”之言。整理者明確指出,“浸病”就是“寑病”、“寢病”、“卧病”。由此可知,“浸病未能”所表達的意思,就是“身方浸病,力弗能爲”,“浸病”是“未能”的原因,“未能爲”的是魂所稱說的事情。這足以作爲旁證,說明“僕病未能也”一句的實際構造。
不及物動詞“病”的“卧病”這一義項,在與《七發》時代相近的文獻中比比皆是。
《公羊傳·莊公三十二年》:“莊公病,將死。”
《戰國策·魏策一》:“魏公叔痤病,惠王往问之。”
《史記·周本紀》:“武王病,天下未集,羣公懼,穆卜。”
《史記·春申君列傳》:“楚頃襄王病,太子不得歸。”
顯然可以由此確定,“僕病未能也”的句意是“我卧病在床,無法(強起遊樂)”,而非“我擔心自己無法(強起遊樂)”。其實,以“僕病未能也”爲句的各家未必不了解這點,卻可能爲閱讀和記誦的順暢而盡量減少逗號,力求避免割裂文意,未能照顧到避免誤解的需要,從而導致斷句失誤。
總而言之,“僕病,未能也”與“僕病未能也”兩種斷句,各自在語法結構、情理分析上都存在一定合理性。再從後代文例推求,後者似乎更爲多見,卻非《七發》之本意。當根據較接近《七發》原貌的出土文獻《反淫》,採納前一種斷句。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6月21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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