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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乃峰:清華簡(七)《趙簡子》篇從“黽”之字試釋
在 2019/3/20 12:15:44 发布

清華簡(七)《趙簡子》篇從“黽”之字試釋

 

侯乃峰

山東大學文學院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第七輯收錄有《趙簡子》篇,其中第12簡有如下兩句話:

1)趙簡子既受(將)軍,在朝。(《趙簡子》簡1 

2)今吾子既爲(將)軍已。(《趙簡子》簡2

簡文中兩個存原篆之字爲同一個字形,整理者隸定作從“黽”的“”字,並於簡1注釋中指出:“”字係首見,由宀、黽、廾三部分組成。根據楚文字的用字習慣,此字也可以隸作“”,分析爲從宀、從龜、從廾三部分。“黽”或“龜”很可能是聲符,可以沿著這個綫索去解讀。簡文中作將軍的限定語。一説“”從蠅省聲,讀爲“承”,訓爲“繼”,受承指繼承,將軍係動賓結構。[1]

清華簡第七輯公佈之後,研究者從不同的角度對此字進行了分析。楊蒙生先生讀爲“命”;[2]程浩先生認爲這個字从“黽”得聲,或可讀爲“孟”,訓爲“長”,作爲“將軍”的修飾限定語;[3]或讀爲“元”;或讀爲“偏”;或從文例出發,懷疑此字有可能是“貴”字;或以爲此字當从“竈”得聲,讀爲“簉”,訓作“副”;[4]陳偉先生亦認爲簡文中此字應從“黽”得聲,讀爲“命”,“命將軍”可能類似于命卿,是得到天子任命的將軍;[5]陳治軍先生認爲《趙簡子》中之字從“黽”得聲,也可讀爲“上”;[6]或認爲簡文之字應釋爲“尚”,“尚將軍”即“上將軍”;[7]或認同研究者提出的从“竈”得聲讀爲“簉”訓作“副”的意見,以爲簡文文例當讀作“簉將軍”,即“佐將軍”之意;[8]釋讀意見可謂衆說紛紜。各種討論意見的大致情況,可以參看許文獻先生的總結;同時,許文獻先生認爲此字讀“裨”,訓作“副”或“偏”,“裨將軍”爲傳世文獻習見之將軍稱號。[9]我們對於此字的釋讀也有一些不大成熟的想法,現整理出來以供研究者參考。

首先,我們需要對兩條簡文的辭例作些分析説明。整理者在注釋簡1的“(將)軍”時,認爲此字以“黽”或“龜”爲聲符,則在簡文中作將軍的限定語;若此字從蠅省聲,讀爲“承”,訓爲“繼”,受承指繼承,則“將軍係動賓結構”。這些看法將簡1和簡2的辭例放在一起加以論述,似有不妥,可能還需要具體分析。我們推測認爲,雖然簡1和簡2中“”字都是放在“將軍”之前,但二者的語法結構可能並不一樣。簡2的“(將)軍”應該是動賓結構,義爲統率軍隊;而簡1的“(將)軍”可能就是名詞,指軍隊的將領,而非動賓結構。若實際情況確是如此,則在簡1中,“”當是“(將)軍”的修飾限定語;而在簡2中,“”應當是一個名詞。理據在於,先秦古文字材料中所見的用作“將”的“”和“”在意義和用法上通常是有區別的。黃德寬先生曾對先秦古文字材料中的“(將)”字進行過較爲全面的考察。[10]由其文所引述的辭例來看,“(將)”字大都是用作動詞義的。雖然後來戰國楚簡材料中也出現了名詞義的“(將)”,但從總體上看,先秦時期古文字材料中“(將)”與“(將)”的分工還是相當明確的。[11]既然“(將)”與“(將)”在古文字材料中的意義和用法大都有別,則在《趙簡子》篇第12簡中使用不同的字形,似乎不能單純以“避複”現象來解釋,而應當是想表示意義和用法不同的兩個詞。若以上推測有理,則“”字用在簡1和簡2中,應當是一個既可以作“(將)軍”的修飾限定語,又可以獨立作名詞的一個字。

其次,研究者多將《趙簡子》篇中出現的這個字形與戰國文字材料中所見從“黽”的“”字形認同。“”字所在的文例如下:

   3)百里轉鬻五羊,爲伯牧牛,釋板(鞭)(箠)[12]而爲卿,遇秦穆。(郭店簡《窮達以時》簡7

   4)桓公又問於管仲曰:“仲父,天下之邦君,孰可以爲君,孰不可以爲君?”(清華簡六《管仲》簡16-17

   5)(成湯)用果念(戡)政(正)九州而君之。(清華簡七《子犯子餘》簡11-12

   6)一兩(鞔)縷(屨),紫韋之納(内),紛(粉)純,紛(粉)。(信陽簡2-28

   7)二(鞁),靈光之帶。  (包山簡270

一乘韋車:……(發),鞎、鞅  (包山簡273

(鞁) (包山竹牘1

   8)車,衡厄(軛)  (天星觀遣策)

   9惪(德)    (左塚棋局)

    10郢之歲,夏之月,癸丑之日,[13]於笿  (新蔡葛陵簡乙一5

之月,己丑之日,君於笿  (新蔡葛陵簡乙三49、乙二21+乙二8

若是《趙簡子》篇中出現的字形確實可以與上述從“黽”之字等同,則相關的研究成果就很多了。如馮勝君、[14]禤健聰、[15]劉洪濤、[16]宋華强、[17]蘇建洲、[18]譚生力、張峰[19]等諸位先生都有相關文章討論以上文字材料。對比《趙簡子》篇的“(將)軍”與郭店簡《窮達以時》簡7的“卿”,“”“”二字皆是用在表職官、地位的名詞“將軍”“卿”之前,故將二字等同起來視爲一字應當可信。

我們知道,疑難古文字的釋讀,需要從字形和辭例兩方面出發。只有字形演變環節梳理清楚、釋讀的結論符合所有辭例的看法才有可能是正確的。事實上,在釋讀戰國文字材料尤其是戰國古書類簡牘材料中的疑難字時,辭例上所提供的綫索往往具有更高的參考價值。上述所有從“黽”之字既然是同一個字,豐富的辭例就爲此字的釋讀提供了較多的綫索。

若僅從“(將)軍”、“卿”的辭例出發,我們懷疑上述從“黽”之字當釋讀爲“冢”字。尋繹郭店簡《窮達以時》簡7“百里轉鬻五羊,爲伯牧牛,釋板(鞭)(箠)而爲卿,遇秦穆”文例,簡文當含有強烈的前後對比意味,即是説百里奚“遇秦穆”以前地位低賤卑微,而“遇秦穆”之後則身份高貴顯赫。“”字用來修飾限定“卿”,“卿”一詞當是想強調百里奚地位之尊貴、官職之崇高。古書中“冢卿”一詞常見。如《逸周書·大匡篇》:“王乃召冢卿。”《穆天子傳·卷五》:“嗟我公侯,百辟冢卿。”《左傳·襄公十四年》:“先君有冢卿以爲師保,而蔑之,二罪也。”《左傳·昭公四年》:“且冢卿無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荀子·大略篇》:“冢卿不脩幣,大夫不爲場園。”“冢卿”一詞用在郭店簡《窮達以時》簡文中正好符合上下文意。春秋時期,各諸侯國常以卿統軍,故卿通稱爲將軍。雖然“冢將軍”辭例未見,但與“冢將軍”類似的“冢帥”,見於《後漢書·百官志》:“贊曰:帝道淵默,冢帥脩德。”“冢”字古書中常訓爲“大”,作爲形容詞,含有“大的、重要的、主要的、地位高的”意思。《爾雅·釋詁》:“冢,大也。”《白虎通義·卷一·爵》:“冢者,大也。”《周禮·天官》“乃立天官冢宰”注:“冢宰,大宰也。”《禮記·內則》“冢子則大牢”注:“冢,大也。冢子,猶言長子。”《淮南子·時則》“乃命冢宰”注:“冢,大也。”《説文》“冢”字段注云:“太子曰冢子,太宰曰冢宰。”“冢將軍”即“大將軍”,與《趙簡子》篇簡文的前後文意也是符合的。

在“”字的字形分析上,我們最初以爲,既然研究者順著以“黽”或“龜”作爲聲符的綫索去解讀的思路似乎走不通,那就不妨換個思路,將此字視作會意字進行形體分析。由此,我們曾經推測認爲,此字中間部分當是從“龜”作,“龜”和下部的“廾”組合在一起本是會意字,會雙手擺弄、玩弄龜之意,此字或可釋爲“弄”,讀爲“冢”。“弄”、“冢”上古音皆屬舌音東部字。《論語·季氏》:“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龜、玉並稱,二者皆爲古代國家之寶器,故作爲義近偏旁當可通用。——這種字形分析的思路畢竟迂曲,且將《趙簡子》篇的“”字形與“”字形認同的話,也不好解釋那些不從“廾”的“”字形爲何可以釋讀爲“弄”,故這種字形分析的思路難以讓人信服。

再者,古文字中“象兩手奉物形之字,有時兼以所奉之物爲聲”,[20]結合以上我們根據辭例將《趙簡子》篇的“”字形與其他簡文所見的“”字形認同的看法,則“”字很有可能還是應當以中間部分的字符作爲聲符。如此一來,對上述從“黽”之字的形體分析就又回到了原點,即仍然應當沿著以“黽”或“龜”爲聲符的綫索去分析字形。

基於上述認識,我們在不改變原有釋讀爲“冢”的說法的基礎上,重新提出另外一種字形分析的思路。衆所周知,先秦時期的古文字是一套相對嚴密的符號系統。也就是説,當時的書寫者是不大可能脫離原本固有的符號系統而自己別出心裁去發明創造某個新的字符用於文字書寫的。否則的話,書寫者發明創造出來的新字符別人根本無法看懂,就失去了文字傳遞信息的作用。再換句話説,書寫者所使用的文字符號肯定是原本就存在於已有的文字符號系統中的,肯定是有其來源的。這方面比較典型的例證,可參看趙平安先生對戰國文字中用作“失”之字的考釋意見。戰國文字中較爲常見的“”字形,多用爲“失”字,趙平安先生認爲其形體來源可以追溯到甲骨文的“”字,[21]其説獲得學界的普遍認可。這個例證充分説明,某個疑難戰國文字的字形無論多麼詭異奇特,其必然具有更早的形體來源。如果能夠從更早期的文字材料中找到這個戰國文字形體的源頭,能夠對其形體演變環節作出合理的解釋,那麽距離釋讀出這個疑難字也就不遠了。

在“”字的字形分析上,從研究者所提出的現有意見來看,無論認爲是從“黽”得聲還是從“龜”得聲似乎都行不通,因爲文字的釋讀結論與簡文辭例多有扞格。根據趙平安先生追溯戰國文字的“”字形體來源所帶給我們的啓發,我們不妨對戰國文字中所見的“黽”或“龜”字形的形體來源進行一些考察。此前,已有不少學者對戰國文字的“黽”或“龜”字的形體進行過深入探討。如馮勝君先生認爲戰國楚文字經常以“黽”爲“龜”。[22]禤健聰先生認爲楚文字中所謂的“黽”字形原本就是“龜”字,而非借“黽”爲“龜”。[23]麥耘先生曾對在上古有多少種意義、可以分爲多少個詞進行過深入分析,認爲可以排出如下幾類:黽a:蛙之屬,鼃鼀鼁等字从之。黽b:昆蟲之屬,鼅鼄等字从之。如不把視爲一般的形聲字,則亦从此。黽c:龜之屬,黿鼈鼂鼇等字从之。亦兩棲爬行動物,可附此。[24]宋華強先生根據麥耘先生的分析,總結了戰國楚文字中“黽”的三種來源:黽1:蛙屬的“黽”;黽2:由“龜”變來的“黽”;黽3:“鼅”、“鼄”、“蠅”等表示昆蟲的字所从、“初像蠅虻形”的“黽”。[25]

根據以上這些學者的研究成果可知,後來的“黽”字形,除了來源於蛙屬的“黽”和由“龜”變來的“黽”之外,還有一個源自昆蟲之屬的“黽”。既然在字形分析上,無論看作是從“黽”得聲還是從“龜”得聲似乎都走不通,那麽我們不妨換個思路,設想其中的“黽”字形其實是源自昆蟲之屬試試看。同時結合上引《趙簡子》《窮達以時》等篇的簡文所提供的較爲明確的辭例限制,我們推測認爲,上述從“黽”之字中所謂的“黽”字符,其實當是“鼅鼄(蜘蛛)”之“鼄(蛛)”的象形初文。《説文》:“鼄,鼄也。从黽、朱聲。蛛,鼄或从虫。”“”字形中兩手(“廾”)所奉之“黽”字符(實爲“鼄”)同時兼有表音作用。“”字形中,也當是以上部所謂的“黽”字符(實爲“鼄”)作爲聲符。

“鼅鼄(蜘蛛)”之“鼄(蛛)”的象形初文,在甲骨文中已經出現,最先由胡光煒先生認出,[26]後經劉釗先生詳細論證,[27]已獲得學界的公認。周忠兵先生也曾對甲骨文中的“鼄”字進行過較爲詳細的討論。由周忠兵先生之文可知,甲骨文中的“鼄”字最象形的寫法,是蜘蛛的八隻腳都刻出,後來逐步減省,就變得不象形了。此外,甲骨文中還有上部加“屮”符的“鼄”,周忠兵先生認爲這種字形中所从的“屮”其實可看作是“朱”的省形,是加注的聲符,[28]其説可信。金文中亦有字,[29]所从之爲一長足昆蟲形,顯然仍當是甲骨文中的蜘蛛之形,但字形已經訛變得與“黽”或“龜”極爲近似。《説文》中,“鼄”字的小篆直接寫作從“黽”,此“黽”字符自然亦當是蜘蛛之形的訛變(或者説是類化)。金文中所見的“鼄”字形皆屬於西周、春秋時期,上承甲骨文“鼄”字形,下啓漢代《説文》中的“鼄”字篆體,其中戰國時期的“鼄”字形恰好出現了缺環。[30]因此,我們認爲上述從“黽”或“龜”的諸字本是戰國時期的文字系統中存在的、源於甲骨文中蜘蛛之象形初文的“鼄”字就順理成章了。而且,將這些字釋爲“鼄”字也正好補足了戰國時期“鼄”字形體演變的缺環。可以將“鼄”字從甲骨文到《説文》篆體的演變列表如下:

 

甲骨文

金文

戰國簡牘文字

《説文》篆體

文字

時代

殷商

西周

春秋

戰國(東土六國古文)

兩漢

典型

字形

字形

出處

《小屯南地甲骨》2659

《甲骨文合集》19124

《甲骨文合集》36417

鼄伯鬲《殷周金文集成》669

杞伯每亡壺蓋《殷周金文集成》9687

清華簡(七)《趙簡子》簡1

清華簡(七)《子犯子餘》簡12

郭店簡《窮達以時》簡7

《説文》篆體

《説文》異體

上表中,《甲骨文合集》36417所見的字形,在蜘蛛之形基礎上加注“束”作爲聲符,“束”、“朱”音近可通,故甲骨文中此類形體當是金文、《説文》中加注“朱”聲的“鼄”字形之來源。甲骨文中作爲象蜘蛛之形的象形字“鼄”,其演變爲加注“朱(束)”聲的形聲字“鼄”字的過程,與其他象形字演變爲形聲字的過程非常類似。如甲骨文“鳳”在象鳳鳥之形的象形字基礎上加注“凡”聲,後來形符又換成“鳥”旁,就演變成一般的形聲字;甲骨文“雞”字本是象雞之形的象形字,後來加注了音符“奚”,象雞的形符又換成“隹”或“鳥”旁,就演變成一般的形聲字“雞”或“鷄”。“鼄”字形在金文階段所從的形符其實尚未完全演變成“黽”字符,還保留有蜘蛛之形的部分特徵,直至《説文》小篆才徹底演變成“黽”字符。戰國文字材料中所見的“”字形,其中的“廾”似當是甲骨文中蜘蛛之形前足或後足形的訛變;“”字形中,下部的“曰”字符當是戰國文字系統中添加的“鼄”字區別與“黽”或“龜”字的分化符號。由於金文階段的“鼄”字加注了“朱”聲,所以形符無論如何變化都不會影響到文字的辨識。而戰國文字(六國古文)的“鼄”字由於沒有加注“朱”聲,作爲承襲甲骨文蜘蛛之形的象形字,單獨書寫的話很容易與“黽”或“龜”字形混淆,所以需要添加其他偏旁作爲區別分化符號。

綜上所述,我們推測認爲戰國文字材料中所見的上述從“黽”(或“龜”)之字當釋讀爲“鼄”字,從先秦古文字的系統性以及文字的演變規律來看都是合適的。下面就諸字在上述簡文中的辭例作些解釋説明。既然將上述諸字釋讀爲“鼄”字,則此字歸根結底是以“朱”作爲聲符。“朱”、“主”上古音皆屬章紐侯部字,音近可通。古書中“朱”聲字與“主”聲字通假之例多見,[31]茲不贅舉。古文字“冢”或加注“主”聲,[32]“冢”從“豖”聲,“豖”聲字與“主”聲字、“朱”聲字多有通假之例。[33]戰國時代的“冢”字常讀爲“重”。[34]出土的戰國簡牘材料中,讀爲“重”聲之字常寫作從“主”得聲。[35]“冢”、“重”、“主”三字古音近義通,當存在親屬關係。因此,上述從“黽”(或“龜”)諸字釋爲“鼄”字,在簡文中可以分別讀爲“朱”、“主”、“冢”、“重”等字或以之爲聲符的諸字。

在(1)中,“(鼄)”當讀爲“冢”。“冢”作爲“(將)軍”的修飾限定語,“冢將軍”即“大將軍”。“趙簡子既受冢將軍”意即“趙簡子既已受命擔任大將軍”。在(2)中,“(鼄)”當讀爲“主”,作名詞;“(將)軍”當是動賓結構,義爲統率軍隊。“今吾子既爲主將軍已”意即“如今您既然成爲主帥、開始統率軍隊了”。在(3)中,“(鼄)”當讀爲“冢”,“冢卿”已見上述。在(4)中,“(鼄)”當讀爲“主”。“主天下之邦君”即“主管天下的邦君、君臨天下的邦君”或者“爲天下之主的邦君”,亦即爲天子。後文管仲以“湯”和“后辛(紂)”作答,與“主天下之邦君”文意正相符合。“主天下”這種表述在古書中還是比較常見的。如《戰國策?魏策一》:“犀首遂主天下之事,復相魏。”《周禮?天官冢宰》“司會”鄭玄注:“司會,主天下之大計。”《周禮·地官司徒》“縣師”鄭玄注:“主天下土地人民已下之數。”《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孔穎達疏:“以其主天下人民貢賦之事。”《荀子?正論篇》“以桀紂爲常有天下之籍則然”,楊倞注:“以常主天下之圖籍則然。”《詩?大雅?卷阿》“爾受命長矣,茀祿爾康矣。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純嘏爾常矣”,正義云:“既得長命,又爲福祿所安,謂使之四方無虞,常主天下也。”《吕氏春秋?異用》:“周文王使人抇池,得死人之骸。吏以聞於文王,文王曰:‘更葬之。’吏曰:‘此無主矣。’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主也;有一國者,一國之主也。今我非其主也?’遂令吏以衣棺更葬之。”類似的記載又見於《新序?雜事》以及河北定縣八角廊漢墓出土的《儒家者言》簡文,[36]其中文王之語與《吕氏春秋》基本一致。而後世轉引,如宋代胡宏《皇王大紀·卷十·三王紀》中,文王之語則改成了:“天子主天下,諸侯主一國,寡人固骨之主矣。”雖然表述差不多,但“天子主天下”語意更爲明晰。又《荀子?儒效篇》:“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屬天下,惡天下之倍周也。履天子之籍,聽天下之斷。”其中的“屬天下”之“屬”,楊倞訓爲“續”,王念孫《讀書雜志·荀子第二》訓爲“繫”,以爲“天子者,天下之所繫,言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繫屬天下”。其實,“屬”聲字與“主”聲字通假之例多見,[37]“屬”字更有可能當讀爲“主”。若果如此,則“屬(主)天下”即“主政天下”、“爲天下之主”,亦即爲天子,與《儒效篇》上下文意正相符合。後世學者的表述,如宋胡安國《春秋傳》卷第八傳莊公“十有三年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云:“春秋之世,以諸侯而主天下會盟之政,自北杏始。”宋史浩《尚書講義》卷八講解《太甲》篇之“書序”云:“伊尹方立太甲,勤勤作訓,冀其爲明君也。不明則昏矣,昏君何以主天下?”亦皆可作爲“主天下”辭例之旁證。在(5)中,“(鼄)”亦當讀爲“主”。“(成湯)用果念(戡)政(正)九州而主君之”意即“成湯因此最終平定九州而成爲九州之君主”。如果考慮到名動相因,“(鼄)”亦或可讀爲“冢”。《書·牧誓》:“我友邦冢君。”《國語·鄭語》:“其冢君侈驕。”“冢君之”即“成爲九州之冢君”。在(6)中,“(鼄)”似可讀爲“踵”,指鞋的腳後跟處。簡文記載的物品是“屨”,即鞋子。“紫韋之納(内),紛(粉)純”意即“(鞋子)內部用紫色的皮革製作而成,白色的邊緣”。《莊子·讓王》:“曾子居衛,……十年不製衣,正冠而纓絕,捉衿而肘見,納履而踵決。”“納履而踵決”意即“穿鞋時,鞋的腳後跟處卻破裂”。其中的“踵”即是指鞋的腳後跟處。在(7)中,據相關辭例,“(鼄)”當是顔色用語,[38]當讀爲“朱”,指朱紅色。在(8)中,“(鼄)”亦當讀爲“朱”,指朱紅色。《後漢書·輿服志》:“諸使車皆朱班輪,四輻,赤衡軛。”“赤衡軛”當即簡文之“(朱)衡厄(軛)”。附帶提及,曾侯乙簡第1020簡“衡戹(軛)”之“”若亦是顔色用語,或可讀爲“粉”,指白色。在(9)中,“(鼄)”當讀爲“重”,棋局文例爲“重德”或“德重”。在(10)中,“(鼄)”當讀爲“主(住)”,指居住、停留。“君(主)於笿”意即“(平夜)君居住、停留於笿”,“笿”似是地名。類似文例,如《史記·孔子世家》:“孔子遂適衛,主於子路妻兄顏濁鄒家。”“孔子遂至陳,主於司城貞子家。”

 

附記:本文簡體字稿原刊於《古文字研究》第三十二輯(中華書局,20188月),由於版面限制,刊發時內容有所刪減。此是未經刪減的繁體字原稿。

 

 

 

 



[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下冊》,第108頁,上海:中西書局,20174月。

[2]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石小力整理):《清華七整理報告補正》,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与保護中心網,2017-04-23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7/20170423065227407873210/20170423065227407873210_.html

[3] 程浩:《清華簡第七輯整理報告拾遺》,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与保護中心網,2017-04-23http://www.ctwx.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7/20170423070443275145903/20170423070443275145903_.html。又見於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出土文獻》第十輯,第133-135頁,上海:中西書局,20174月。

[4] 以上四種意見,參見: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清華七《趙簡子》初讀”主題帖下,網名“武汶”、“黃縣人”、“ee”、“明珍”者之發帖,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9

[5] 陳偉:《也说楚簡從“黽”之字》,簡帛網,2017-04-29201742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792

[6] 陳治軍:《清華簡〈趙簡子〉中從“黽”字釋例》,復旦大學出土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4/292017429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17

[7] 參:武漢大學“簡帛網”-簡帛論壇-簡帛研讀-“清華七《趙簡子》初讀”主題帖下,“王寧”之發帖;又見:王寧:《史說清華簡七〈趙簡子〉中的“上將軍”》, 復旦大學出土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5/10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41

[8] 林少平:《也說清華簡〈趙簡子〉从黽字》,復旦大學出土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7/5/10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42

[9] 許文獻:《清華七〈趙簡子〉从黽二例釋讀小議》,簡帛網,2017-05-08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801

[10] 黃德寬:《說》,《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第272-276頁,北京:中華書局,20027月。

[11] 陳斯鵬:《楚系簡帛中字形與音義關係研究》,第287-290頁,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3月。

[12] 白於藍:《郭店楚墓竹簡考釋(四篇)》,《簡帛研究二〇〇一》,第192頁,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9月。

[13] “癸丑”,原釋文爲“己丑”,誤,說參袁金平:《新蔡葛陵楚簡字詞研究》,安徽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74月,第55頁。

[14] 馮勝君:《戰國楚文字“黽”字用作“龜”字補議》,《漢字研究》第一輯,第477-479頁,北京:學苑出版社,20056月。

[15] 禤健聰:《釋楚文字的“龜”和“》,《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4期,第102-104頁。

[16] 劉洪濤:《釋“蠅”及相關諸字》(未刊稿)、《〈釋“蠅”及相關諸字〉補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6522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803

[17] 宋華强:《楚簡中從“黽”從“甘”之字新考》,簡帛網,2016123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94。又見宋華强:《戰國楚文字从“黽”从“甘”之字新考》,《簡帛》第十三輯,第1-9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1月。

[18] 蘇建洲:《談談楚文字的“龜”與“》,《出土文獻與物質文化——第五屆出土文獻青年學者論壇會議論文集》,第7-24頁,香港: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2016年。

[19] 譚生力、張峰:《楚文字中的龜與從龜之字》,《華夏考古》2017年第1期,第140-147頁。

[20] 裘錫圭:《釋郭店〈緇衣〉“出言有丨,黎民所”——兼說“丨”爲“針”之初文》,《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第296頁,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12月。

[21] 趙平安:《戰國文字“”與甲骨文“”爲一字說》,《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輯,第275-277頁,北京:中華書局,20007月;又收入氏著《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第42-46頁,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12月。

[22] 馮勝君:《戰國楚文字“黽”字用作“龜”字補議》,《漢字研究》第一輯,第477-479頁,北京:學苑出版社,20056月。

[23] 禤健聰:《釋楚文字的“龜”和“》,《考古與文物》2010年第4期,第102-104頁。

[24] 麥耘:《“黽”字上古音歸部說》,《華學》第五輯,第170頁,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0112月。

[25] 宋華强:《楚簡中從“黽”從“甘”之字新考》,簡帛網,2016123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94。又見宋華强:《戰國楚文字从“黽”从“甘”之字新考》,《簡帛》第十三輯,第3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1月。

[26] 胡光煒:《甲骨文例》(下),第26頁,臺灣中山大學語言歷史研究所,1928年。

[27] 劉釗:《釋甲骨文耤、羲、蟺、敖、諸字》,《吉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0年第2期,第8-13頁;又收入《古文字考釋叢稿》,第1-17頁,長沙:嶽麓書社,20057月。

[28] 周忠兵:《釋甲骨文中的“餗”》,《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九輯,第20-29頁,北京:中華書局,201210月。

[29] 董蓮池:《新金文編》,第1858-1860頁,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10月。

[30] 高明、涂白奎編著:《古文字類編(增訂本)》,第964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8月。

[31]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273頁,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4月。

[32] 季旭昇:《說文新證》,第715頁,台北:藝文印書館,20149月第2版。

[33]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273296頁,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4月。

[34] 李家浩:《戰國時代的“冢”字》,《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第1-14頁,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12月。

[35] 白於藍:《戰國秦漢簡帛古書通假字彙纂》,第164-165頁,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5月。

[36] 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河北省博物館、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縣漢墓竹簡整理組:《〈儒家者言〉釋文》,《文物》1981年第8期,第18頁。

[37] 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第273頁,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4月。

[38] 劉信芳:《楚簡釋字四則》,《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輯,第375頁,北京:中華書局,20027月。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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