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明文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陳喜壺(《集成》[1]09700,《銘圖》[2]12400)現藏山西博物院,有不少研究者對其銘文作了很好的研究,但仍有一些字詞的解釋,諸家說法分歧頗大,本文擬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對壺銘略作補釋。爲了討論方便,我們先按自己的理解,把銘文釋寫如下:
?(陳)喜再立(蒞)事?(歲),()月己酉,爲左(佐)大族,台(以)寺(待)民?(選、獻)、賓客,?(敢)爲壺九。
下面我們重點討論壺銘中諸家考釋分歧較大的一些字詞。
一、喜
“陳”後之字,馬承源先生認爲:“陳喜兩字尚清晰可辨,在拓本上,喜字右旁似有筆划,鑄模高低不平,可能是欠字,字也略斜,已模糊不清,爲方便起見,逕寫作喜字。陳喜即陳僖子,就是陳乞,《史記》作田乞,事見《春秋》哀公六年。僖與喜音同,可通假,也有可能古人爲了解釋諡號的關係,易喜爲僖字。” [3]于省吾先生認爲:“據拓本喜字右側从,非从欠,隱約可辨,應釋爲僖,因爲古文字的偏旁,往往左右變動不居。”[4]安志敏先生認爲:“審視該字右側的偏旁不像欠或字,雖還弄不清其結構,大體與‘喜’字是可以通用的。”[5]張頷先生認爲該字右邊筆畫未弄清楚,不能“斷然判爲‘僖’字”。[6]山西博物院編的《爭鋒:晉楚文明》公佈了器形以及壺銘的清晰彩照(參看文末附圖),[7]從彩照看,“喜”形右側應無筆畫,此字可徑釋作“喜”。
二、
“月”前之字,馬承源先生摹作“”,隸作“”[8]或“”。[9]于省吾先生釋作“”,認爲:“字金文嬴霝德簋作,與此略同。《說文》:‘,設飪也,从丮从食才聲,讀若載。’字从‘甾’得聲,古从‘甾’从‘才’的字往往音近相通。”[10]陳邦懷先生認爲該字上从四,下从飤,乃“四”字繁體,“(四)月”是以數字紀月。[11]黃盛璋先生認爲:“審視拓本,其字不是从罒,而是从‘虍’,因此不應摹寫爲,而應該寫成‘’,可能就是‘飲’字。[12]”石志廉先生隸定作“”,認爲:“按此字實从卯从飤作即飤字。……按飤上从卯者,蓋即卯之繁體,飤有飲食吉祥之意,月即卯月也”。[13]《金文編》摹作“”,置於附錄下402號,作爲未識字處理。[14]孫剛先生認爲“似可隸定作‘’。”[15]張俊成先生讚成釋作“飲”。[16]張振謙先生釋作“?”,認爲“?月”義爲不樂進食的“懶食月”,其具體爲哪一個月,待考。[17]傅修才先生認爲此字宜待考。[18]
《爭鋒:晉楚文明》所錄壺銘彩照中此字作“”,它顯然當隸定作“”。《清華簡(捌)[19]?攝命》簡20、23、25有“”字,古从“甾”从“才”的字往往音近相通,又“人”“卩”作爲表意偏旁亦往往相通,因此“”“”應是一字異體。據偏旁組合來看,它們應爲“”亦即“”的異體。
立事歲戈(《集成》11259)銘文作“立(蒞)事歲,△,右工戈”,其中用△表示之字原作“”,舊一般隸作“”屬下讀。張振謙先生認爲此字應爲“月”合文,其合文符號不清楚或省簡,並指出“”見於齊陶文。又認爲陳純釜(《集成》10371)銘文中月名之字應隸作“”,爲“”字繁化,“月”即“月”,它們可讀爲“酨月”,可能是與釀酒或飲酒有關的月份。[20]程鵬萬先生認爲立事歲戈月名應釋作“朁月”,陳純釜“月”前之字从酉从又从得聲,且把這兩處月名讀爲文獻中的“蠶月”。[21]
從字形以及銘文格式看,張振謙先生把立事歲戈△看作“月”合文是可信的,但將陳純釜銘文中表示月名之字隸作“”且與戈銘“月”相聯繫則是不正確的。程鵬萬先生將陳純釜銘文中的月名釋讀作“蠶月”可信,但把立事歲戈“月”也釋作“朁(蠶)月”則不可信,因爲釜銘月前之字上部從“”,而戈銘表示月名之字的上部顯然是從“”的。“”“甾”音近可通,我們認爲立事歲戈“月”與陳喜壺“月”表示同一個詞,它們具體表示哪一個月,待考。[22]
三、爲左(佐)大族
“爲左(佐)大族”,馬承源先生釋作“乍左(佐)大”,認爲與虢季子白盤“是用左(佐)王”的意義相類,大即齊悼公陽生。[23]于省吾先生認爲“大族”自係指陳氏之族言之。[24]黃盛璋先生將“爲左(佐)大族”之“爲”釋作“幷”,並認爲銘刻中凡言某某“立事歲”,作器者並不就是那個“立事”之人,而都爲其下屬,此器不能例外,“幷左大族”可能指的就是陳氏,所以此器亦陳喜下屬所作。[25]石志廉先生認爲“佐大族即輔佐大宗之義。”[26]張俊成先生認爲“爲左(佐)大族”之“爲”義猶“助”。[27]從字形看,我們認爲此處所論四字當以釋作“爲左(佐)大族”爲是。
研究者一般認爲此壺是陳喜所作,將它定名爲陳喜壺。從銘文格式看,這種定名實際上是不準確的,而上引黃盛璋先生說指出陳喜壺並非陳喜所作的意見應該是正確的。試比較下揭諸例。
(1)唯王五年,鄭昜、陳得再立(蒞)事歲,孟冬戊辰,大將鍋孔、陳璋入伐燕,勝邦之獲。
陳璋壺,《集成》09703
(2)公孫?立(蒞)事歲,飯香[28]月,公子土斧作子仲姜之盤壺,用旂眉壽萬年,永保其身,子子孫孫,永保用之。
公子土斧壺,《集成》09709
(3)陳立(蒞)事歲,十月己亥,筥公孫潮子造器也。
公孫潮子鎛,《銘圖》15180、15761
(4)陳猷立(蒞)事歲,蠶[29]月戊寅,於茲安陵□,命左關師發(?)敕主左關之釜,節于廩釜。敦者曰陳純。
陳純釜,《集成》10371
從以上諸例可知,“某某立事歲”實是記時之辭,其中“立事歲”前面的人名“某某”皆與作器者無關。據此,所謂陳喜壺“陳喜再立事歲”實是記時之辭,其中“陳喜”與作器者應無關,此壺定名爲“陳喜壺”是不合適的。[30]我們認爲“爲左(佐)大族”中的“爲”是人名,聯繫上下文義來看,“爲”才是作器者,此壺實應定名爲“爲壺”。
四、台(以)寺(待)民(選、獻)、(賓)客,(敢)爲壺九
馬承源先生認爲“台寺民”讀作“台(以)寺(持)民(巽)”,就是使人民恭和順服的意思,與上文“乍佐大”爲對文。“客”屬下讀作“客□乍壺”,疑它爲鑄器之職官,或爲人名,但前一字不得解,姑存疑。[31]于省吾先生把“台寺民”讀作“台(以)寺(待)民(選)”而未加以解釋,認爲“”後之字應釋作“宗詞”二字,“壺”前之字釋作“?(禋)”,“宗詞”屬下讀作“宗詞客?(敢)爲?(禋)壺九”,“詞”係“祠”的借字,“宗祠客”係用外地工師爲陳氏宗祠鑄造祭器。“宗祠客敢爲禋壺九”是說陳氏宗祠之客籍鑄工敢爲禋祭之壺九器也。[32]陳邦懷先生認爲“爲佐大族,以持民巽”者,因輔佐齊邦,使民恭順,此是陳喜爲齊相統治人民之口吻。“客”前之字上截所从者不知爲何字,下截所从是討字,疑是“討”字繁體,“討客”猶如楚器中之“鑄客”,“爲壺九”是紀壺之數字。[33]黃盛璋先生認爲“寺”字右側還有“丮”旁,隸定就是“持”字,銘文中假爲“侍”。“持”後之字从四从乇,疑爲“者”字之假,其後之字爲兩個“卩”,“卩”同“人”,可以解爲“从”字,諸从即諸昆。又認爲“客”前之字上半就是“賓”字所从之“”,下半似是从“?”,言字右邊雖不甚肯定,但此字就是“賓”字的異體,則確無可疑。“”前之字是“鑄”字或與之意義相近之字。“台(以)寺(侍)(者?)(从?)賓客”是說明作此壺的目的。“敢鑄壺九”,“九”說明作壺之數,也可能表壺的次第,現在只看到一個,至少還應該有八個。[34]《金文形義通解》將“民”後之字釋作“从”。[35]石志廉先生將“寺”讀作“持”,“客”後之字釋作“敬”,“客”前之字釋作“罰”,認爲罰客與鑄客性相類似,乃掌冶鑄的職官,稱罰客者疑其本身係出自刑徒,“罰客”屬下讀作“罰客敬爲壺九”。[36]裘錫圭先生說:“齊器陳喜壺銘有‘爲左大族,台寺民’之語(《文物》1961年2期42頁),讀成‘以持民節’,於義可通。《莊子·德充符》:“吾以南面而君天下,執民之紀……’。‘持民節’就是‘執民之紀’(《呂氏春秋·本味》:‘火爲之紀’,注:‘紀猶節也。’)。[37]”張頷先生認爲“壺”前之字宜釋作“”。[38]李家浩先生讀“寺”爲“持”,讀“”爲“撰”,“持民撰宗”即“保民安宗”的意思。認爲“客”前之字釋作“詞”,讀作“司”。“司客”見於平安君鼎銘文,其職掌與《周禮?秋官》的“掌客”相當。又將“壺”前之字釋作“阻”的異體,讀爲“作”。[39]湯餘惠先生將“壺”前之字釋作“”。[40]張振謙先生將“壺”前之字與陶文“”類形相聯繫,隸作“”,認爲是“阻”字異體,疑讀爲“酢”,《說文》:“酢,醶也。從酉乍聲”又“醶,酢漿也。從酉僉聲”。[41]孫剛先生亦將“壺”前之字與陶文“”類形相聯繫,認爲當隸定作“”,從張振謙先生意見讀爲“酢”。孫先生又將“客”前之字釋讀作“(賓)”,讀“寺”爲“持”且將“賓客”屬下讀作“(賓)客敢爲(酢)壺九”。[42]傅修才先生讀“寺”爲“持”,又認爲“”的隸定可從,且把末一句釋作“(賓)客敢爲壺九”。[43]《金文編》、《新金文編》皆將“客”前之字作爲未釋字處理。[44]張俊成先生認爲“”讀爲“巽”可從,“寺”應爲“治理”之義,“客”前之字釋讀作“賓”恐非,嚴格隸定當爲“”,它目前雖不可識,但多位學者均指出義同于楚銘中的“鑄客”甚是。此銘“客”當爲寄居在陳喜之處專門從事鑄造的工匠。“壺”前之字以釋“”爲是。“客敢爲壺九”義即“鑄造之客敢爲壺九器”。[45]
“民”後之字隸作“”或“”皆可,即“巽”之初文。曾子倝鼎(《集成》02757)“民是饗”之“”,林澐先生認爲是“籑”(其或體作饌)字初文,應讀作“選”,指出“民(選)是饗”與陳喜壺“台(以)寺(待)民(巽)”可相互印證。[46]我們懷疑“巽/選”或可讀作“獻”。先秦兩漢資料中常見“獻”與“沙”聲字相通之例,[47]鄭莊公之孫缶(《銘圖》14096)“其獻下都”,鄭莊公之孫鼎(《銘圖》02408、02409)相應文字作“其于下都”。“”本身即是從“沙”聲之字,它在金文中或用作“彤沙”之“沙”,從之得聲的字或用作“長沙”之“沙”。又金文中“”聲字常用作“選”。[48] 這些可證“選”“獻”有相通的可能。古書中有“獻臣”“獻民”等語,西周晚期的胡簋(《集成》04317)“肆余以(?)士獻民,爯盩先王宗室”,其中“獻民”與“(?)士”並列。古書中亦有“民獻”一語,如《尚書?大誥》:“今翼日,民獻有十夫予翼。”偽孔傳:“今之明日,四國人賢者有十夫來翼佐我周。”“民獻”,漢代資料中又常作“民儀”。[49]我們認爲“民巽/選”與《尚書》“民獻”表示的可能是同一個詞,前者亦是指賢人。[50]
“客”前之字,《爭鋒:晉楚文明》公佈的清晰彩照作“”,中部左側那一小點應屬於“言”。除去“言”旁的部分可看作“”,其中“万”(即“丏”之初文)的下一橫筆與“宀”旁兩邊相接,前文所引孫剛先生說釋讀作“(賓)”是有道理的。壺銘“客”字,《爭鋒:晉楚文明》公佈的清晰彩照作“”,“宀”形左上實有一小點。與“客”所從“宀”旁相比,“客”前之字的最上部與“宀”旁寫法還是有所區別的。“客”前之字的上部近似“”形,從目前已經公佈的資料看,古文字中的“”“”應有明母元部一類讀音,頗疑壺銘“”字把上部寫作“”類形似有變形聲化的因素。免鼎(《銘圖》00210)“”,舊或釋作“免”。《甲骨文合集》[51]33069“”,研究者或釋作“免”,或釋作“冕”。《清華簡(柒))[52]?晉文公入於晉》簡1“”字,王挺斌先生讚成釋“冕”的意見,認爲這個字就是人跪著而戴帽之形,上部帽冕之形還起到音符的作用,它是從上引《甲骨文合集》33069之形演變而來。[53]上述“免”“冕”下部皆从“卩”,此外古文字中“免”下部亦常从“人”作。根據“免”“冕”的字形,“客”前之字還有一種可能的分析即該字除去“言”旁的部分外可看作“冕”的異體(“免”“曼”關係極其密切,整個字可能是“謾”字異體),銘文中讀爲“賓”。《清華簡(陸)?子產》簡5“惴”,整理者讀作“端冕”。[54]“”“賓”同從“万(丏)”聲,這是“冕”“賓”音近相通之證。比較起來,“客”前之字的兩種分析中前一種分析似更爲直接。總之,結合字形與辭例,“客”前之字表示“賓”這個詞應該是可以確定的。
“賓客”既已釋出,可知它顯然與鑄器之職官無關。從上下文義看,我們認爲“賓客”應屬上讀,“賓客”與“民巽/選(獻)”是並列關係,共同作“寺”的賓語。《上博簡(陸)?莊王既成》簡1-2“吾既果成亡(無)鐸(射),以供春秋之嘗,以??(待)四鄰之賓客。後之人幾何保之?”“??”,李學勤先生讀作“待”。[55]“四鄰之”後面之字原作“”,蘇建洲先生指出與《包山》92“”是一字,可隸作“”,讀作“賓”。[56]沈培先生進一步指出“賓”後原整理者缺釋之字當爲“客”。[57]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讀書會認爲應隸定爲“”,讀爲“客”。[58]簡文“四鄰之”後面兩字釋讀作“賓客”的意見可從,由簡文“以??(待)四鄰之賓客”,可證“台(以)寺民(選、獻)、(賓)客”之“寺”當讀作“待”以及“賓客”應屬上讀而非屬下讀。
鐘(《集成》00247-00250)“皇王對身懋,錫佩。敢作文人大寶協龢鐘”、堯盉(《集成》09436)“堯敢作姜盉,用萬年用胥保眔叔堯”、堯盤(《集成》10106)“堯敢作姜盤,用萬年用胥保眔叔堯”、芮伯盤(《銘圖續》[59]0939)“芮伯拜稽首,敢作王姊盤”、芮伯盉(《銘圖續》0979)“芮伯稽首,敢作王姊盉”、芮伯甗(《考古》2019年第1期第39頁)“芮伯拜稽首,敢作王姊甗”,這些皆是“敢”用在作器動詞前作虛詞之例。魯司徒伯吳盨(《集成》04415)“魯司徒伯吳敢肈作旅簋,萬年永寶用”、魯伯匜(《集成》10222)“魯伯敢作寶匜,其萬年永寶用”,這兩例“敢”既可能是人名,也可能是在作器動詞前作虛詞。壺銘“敢爲”的“爲”是作器動詞,和上文“爲左(佐)大族”中的“爲”是人名不同,作爲作器動詞,“爲”“作”同義,壺銘“敢爲壺九”之“敢”與上述堯器、芮伯器等例“敢作”之“敢”用法完全相同。
“壺”前之字,《爭鋒:晉楚文明》公佈的清晰彩照作“”,右上顯然有“虍”形,當從前引孫剛先生說隸定作“”。曾仲姬壺(《文物》2008年第2期第8頁)“曾仲姬之壺”,“”是“壺”的修飾語,我們曾將它與競之鼎“競(景)之自乍(作)彝鑐”之“”相聯繫,讀作“”,[60]又懷疑“壺”之“”也有可能讀作“醬/漿”。[61]“壺”一語亦見於曾侯與壺(《中国出土青铜器全集》[62]10.398)“曾侯與之壺”[63]。研究者多已指出,“爿”在古文字中既是“牀”的象形初文,又可表示“俎”(“俎案”的側視之形)。“俎”與“牀”讀音亦近,它們在語源上有密切關係,應該是關係很近的親屬詞。又古文字“且”實象正面俯視的長方形俎面之形,是“俎”字初文。可見“爿”“且”音近,古書中兩聲系字亦有相通之例。[64]“敢爲壺九”之“”的子聲符是“且”,我們認爲它與曾仲姬壺、曾侯與壺“壺”之“”表示的極有可能就是同一個詞。
根據上文的討論,可知壺銘大意是:
陳喜第二次立事的那一年的月己酉這一天,器主“爲”因輔助大族招待賢者與賓客,於是作了九件用於祭祀的壺以資紀念。
2014年7月初稿
2019年2月修改
附圖:陳喜壺銘文彩照,採自《爭鋒:晉楚文明》,第171頁。
附記:小文曾在廈門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古代漢語教研室主辦的“古文字與上古音青年學者論壇”學術研討會(2019年11月9-10日)上宣讀,蒙陳偉武先生、葉玉英女士批評指正,謹致謝忱
此文原刊於《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21年9期。
*本文爲國家社科基金冷門絕學研究專項學術團隊項目“中國出土典籍的分類整理與綜合研究”(批准編號:20VJXT018)、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商周甲骨文、金文字詞關係研究”(批准編號:21BYY133)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1]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中華書局,1984-1994年。
[2]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
[3]馬承源:《陳喜壺》,《文物》1961年第2期第45頁。
[4]于省吾:《關於〈陳喜壺〉的討論》,《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5頁。
[5]安志敏:《“陳喜壺”商榷》,《文物》1962年第6期第22頁。
[6]張頷:《陳喜壺辨》,《文物》1964年第9期第39頁。
[7]山西博物院編:《爭鋒:晉楚文明》,山西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171頁。
[8]馬承源:《陳喜壺》,《文物》1961年第2期第47頁。
[9]馬承源:《馬承源文博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16頁。
[10]于省吾:《關於〈陳喜壺〉的討論》,《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5頁。
[11]陳邦懷:《對〈陳喜壺〉一文的補充》,《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6頁。
[12]黃盛璋:《關於陳喜壺的幾個問題》,《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6頁。
[13]石志廉:《陳喜壺補正》,《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8頁。
[14]容庚、張振林、馬國權:《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第1237頁。
[15]孫剛:《東周齊系題銘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馮勝君,2012年,第435頁。
[16]張俊成:《陳喜壺銘補釋及其年代問題》,《黃河科技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第100頁。
[17]張振謙:《齊月名初探》,《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4年第9期第55頁。
[18]傅修才:《東周山東諸侯國金文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7年,第82頁。
[19]李學勤:《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捌)》,中西書局,2018年。
[20]張振謙:《齊月名初探》,《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4年第9期第54頁。
[21]程鵬萬:《試說齊金文中的“蠶月”》,《紀念于省吾先生誕辰120周年、姚孝遂先生誕辰90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吉林大學,2016年,第90-92頁。
[22]《甲骨文合集》33107有“才(在)才月”之語,“才月”與齊系銘文的“月”“月”應無關。“才(在)才月”,後一個“才”很可能是衍文,也可能本是“十”字,涉其前的“才”字形近而誤。
[23]馬承源:《陳喜壺》,《文物》1961年第2期第46頁。
[24]于省吾:《關於〈陳喜壺〉的討論》,《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5頁。
[25]黃盛璋:《關於陳喜壺的幾個問題》,《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6-37頁。
[26]石志廉:《陈喜壶补正》,《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8頁。
[27]張俊成:《陳喜壺銘補釋及其年代問題》,《黃河科技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第100頁。
[28]張振謙:《齊月名初探》,《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4年第9期第54-55頁。
[29]程鵬萬:《試說齊金文中的“蠶月”》,《紀念于省吾先生誕辰120周年、姚孝遂先生誕辰90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吉林大學,2016年,第90-92頁。
[30]國差罎(《集成》10361)的文例與例(1)-(4)相同,“國差”位於“立事歲”前,亦非作器者,同樣國差罎的定名也是不合適的。
[31]馬承源:《陳喜壺》,《文物》1961年第2期第46頁。
[32]于省吾:《關於〈陳喜壺〉的討論》,《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5頁。
[33]陳邦懷:《對〈陳喜壺〉一文的補充》,《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6頁。陳邦懷:《陳喜壺跋》,《嗣樸齋金文跋》,吳多泰
中國語文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1993年,第73頁。
[34]黃盛璋:《關於陳喜壺的幾個問題》,《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7頁。
[35]張世超等:《金文形義通解》,中文出版社,1996年,第2037頁。
[36]石志廉:《陈喜壶补正》,《文物》1961年第10期第38頁。
[37]裘錫圭:《戰國文字中的“市”》,《考古學報》1980年第3期第290頁。收入同作者:《裘錫圭學術文集》第3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36頁。
[38]張頷:《陳喜壺辨》,《文物》1964年第9期第40頁。
[39]李家浩:《戰國官印考釋(二篇)》,《文物研究》第7輯,黃山書社,1991年,第349、352頁。
[40]湯餘惠:《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954頁。
[41]張振謙:《齊系文字研究》,安徽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黃德寬,2008年,第31頁。張振謙先生後來在正式出版的《齊系文字研究》(科學出版社,2019年,第229-230頁)中認爲孫剛先生隸作“”可從,但仍看作是“阻”的異體,讀爲“酢”,認爲其義爲“報祭”,“酢壺”爲報祭所用祭壺。
[42]參看孫剛:《齊文字編》,吉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馮勝君,2008年,第2頁。孫剛:《東周齊系題銘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馮勝君,2012年,第434、437頁。
[43]傅修才:《東周山東諸侯國金文整理與研究》,復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裘錫圭,2017年,第82頁。
[44]容庚、張振林、馬國權:《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第1186頁。董蓮池:《新金文編》,作家出版社,2011年,附錄二0107號第20頁。
[45]張俊成:《陳喜壺銘補釋及其年代問題》,《黃河科技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第101頁。
[46]林澐:《新版〈金文編〉正文部分釋字商榷》第34條,中國古文字學會第八屆年會論文,1990年。
[47]參看董珊:《山東畫像石榜題所見東漢齊魯方音》,《方言》2010年第2期第191-193頁。
[48]裘錫圭:《甲骨文中所見的商代農業》,《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2年,第178-179頁。又收入同作者:《裘錫圭學術文集》第1卷甲骨文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57-258頁。裘錫圭:《讀逨器銘文札記三則》,《文物》2003年第6期,第75頁。收入同作者:《裘錫圭學術文集》第3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67-172頁。
[49]參看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段玉裁遺書》,大化書局,1977年,第204頁。王念孫:《讀書雜志》,江蘇古籍出
版社,2000年,第359頁。
[50]關於“民獻”“獻臣”“獻民”等語中“獻”的意義,研究者有許多不同的意見,諸家說法參看周鳳五:《“櫱”字新探——兼釋“獻民”“義民”“人鬲”》(《臺大中文學報》2015年第51期第1-39頁),本文暫取訓“賢”一說。
[51]郭沫若:《甲骨文合集》,中華書局,1978-1982年。
[52]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中西書局,2017年。
[53]王挺斌 2017 《〈晉文公入於晉〉的“冕”字小考》,“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網站,2017年4月24日,http://www.ctwx.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7/20170424221641251174134/20170424221641251174134_.html。蒙蘇建洲先生審閱拙文時告知,鄔可晶先生認為上引《晉文公入於晉》之字從“冃”“跪”聲,讀爲“委”(“危”“委”音近可通。如視其聲符爲“坐”,似可讀爲“垂”。“垂”“委”音義皆近)。古書屢見“端委”,乃一種禮服。如鄔說可信,則簡文此例應取消。
[54]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中西書局,2016年,第137、140頁。金文與竹書文字中還有不少“”
字,研究者亦讀作“免”聲系字,參看未刊稿《釋甲骨文中的“”及相關諸字——兼論丏、亥係一形分化》。
[55]李學勤:《讀上博簡〈莊王既成〉兩章筆記》,“孔子2000”網站,2007年7月16日。
[56]蘇建洲:《初讀〈上博(六)〉》,“簡帛”網站,2007年7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36。
[57]沈培:《〈上博(六)〉字詞淺釋(七則)》,“簡帛”網站,2007年7月2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42。
[58]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讀書會:《攻研雜志(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2月1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31。
[59]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60]謝明文:《競之鼎考釋》,《出土文獻》第9輯,中西書局,2016年,第67-68頁。收入同作者:《商周文字論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63頁。
[61]謝明文:《讀〈中國出土青銅器全集〉瑣記》,《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9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63頁注3。
[62]李伯謙:《中国出土青铜器全集》,科學出版社、龍門書局,2018年。
[63]上鄀妻壺(《銘圖續》0834)銘文中舊所謂“(尊)壺”之“”,原作“”,從“”從“爿”。如果銘文不偽的話,比較《銘圖》13539“”(陳漢平先生釋作“祼將”之“將”,見《釋將》,《屠龍絕緒》,黑龍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203頁),它可能是“祼將”之“將”的異體。“壺”之“”與“壺”之“”表示的是同一個詞。
[64]參看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71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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