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北大《荆決》之筮數陰陽
(首發)
張婧雅
(香港浸會大學 饒宗頤國學院)
摘要:《北京大學藏西漢竹簡(五)》整理有《荆決》一篇,內容爲楚地筮占要訣,其起卦原理與周易大衍算法相通。《荆決》開篇即已言明,所得筮數“若陰若陽,若短若長”,説明其筮數必存在陰陽性質。通過計算可發現,筮數一、二、三、四在上、中、下三位出現的頻率一致,筮數“一”“四”在任意卦位出現的概率合計爲1/2,筮數“二”“三”同理,説明筮數的陰陽屬性“一”“四”相同,“二”“三”相同,是經過嚴密計算的。根據卦象可推斷,筮數“一”“四”爲陽,“二”“三”爲陰,不同於傳統易學陽奇陰偶的規律,並有數小爲吉的傾向性。尤其在卦象中位時,筮數“一”最吉,“三”最凶,“二”“四”則有凶有吉。
關鍵詞:北大《荆決》;筮数;阴阳爻;卦象
A Study on the Yin-Yang Properties of Divination Numbers in The Jing Jue from the Peking University Collection of Han Bamboo Manuscripts
Zhang Jingya
(Jao Tsung-I Academy of Sinology,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Abstract: The Jing Jue, included in The Peking University Collection of Han Bamboo Manuscripts, presents essential divination techniques from the Chu region. Its hexagram generation principles correspond to the Dayan algorithm of the Zhou Yi. At the outset, the Jing Jue states that the divination numbers are "either yin or yang, either short or long," indicating their intrinsic yin-yang attributes. Statistical analysis reveals that the frequencies of the divination numbers one, two, three, and four appearing in the upper, middle, and lower positions are identical. The combined probability of "one" and "four" appearing at any position is 1/2; the same applies to "two" and "three." This demonstrates a rigorously calculated equivalence: "one" and "four" share the same attribute, as do "two" and "three." Based on the hexagram configurations, "one" and "four" are classified as yang, while "two" and "three" are yin, which differs from the conventional Yi theory where odd numbers are yang and even numbers are yin. Additionally, there is a general tendency for smaller numbers to be auspicious. In particular, when occupying the middle position, "one" is most auspicious, "three" is most inauspicious, and "two" and "four" may be either auspicious or inauspicious depending on the context.
Keywords: Peking University Jing Jue; divination numbers; yin-yang lines; hexagram configurations
《荆決》自出土便引來學界的不少討論,其算法簡單,卦象分上、中、下三位,筮數分一、二、三、四四種,實際操作時將三十根筭分爲三組,分別以四除之而得筮數,再根據所示筮數判斷吉凶,共計可得卦十六種。然後,由於其筮數簡單但爻象複雜多變,對於《荆決》所示占斷原則的討論並不多,多集中在對其語法、用句以及同《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的對讀之中,目前學界能確定並達成共識的也只有其起卦方式。
不過,《荆決》的十六種卦象只是最終歸納整理的結果,而實際筮算的情況則多達406種。關於《荆決》不同卦象的概率,董珊、周小鈺均已進行過分析[1],並發現《荆決》的卦象之間存在細微的概率區別,其中周小鈺認爲“《荆決》與《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每一卦出現的概率雖然略有差別,但非常接近,分布的規律也相同,占卜的實際操作者是很難察覺到這種差距的”[2]。但兩位學者的討論都是對整體卦象概率的研究,却並未對不同筮數在不同卦位出現的概率進行分析。
而對於《荆決》卦理的分析,蔡飛舟在《北大漢簡〈荆決〉初探》中認爲其算法與大衍筮法相同,卦位三分以狀天地人三位,四四除之以狀四時之遞嬗更迭。同時,蔡飛舟還分析了不同筮數的取象,並以戊、丁、丑、午、未五卦的卦象爲基礎,指出“陽枝”“作陽”等卦象均出現在卦數爲“二”“四”的卦中,並依此認爲《荆決》以“一”“二”爲陽,“三”“四”爲陰,不同於傳統《周易》“一”“三”爲陽,“二”“四”爲陰的觀念[3]。本文認可其中“一”爲陽,“三”爲陰的論斷,但在“二”“四”的陰陽屬性上持不同觀點。
《荆決》開篇即已言明,所得筮數“若陰若陽,若短若長”,説明其筮數必存在陰陽性質。細究這些實際組合情況,並結合卦象分析,似乎可對其中筮數的陰陽屬性做出推論,進而淺窺《荆決》的一些占斷原則。
由於《荆決》僅説明筮問的規則是將卅筭三分,分別四四除之,並未説明先後,因此我們無法判斷這種算法究竟是從哪個卦位開始算起。但觀察四個筮數的出現概率,可以發現他們在不同卦位的出現概率是一致的:無論在上、中、下位,406種情況中,筮數“一”出現112次,筮數“二”出現105次,筮數“三”出現98次,筮數“四”出現91次。四個卦數出現的頻率均勻地依次遞減七,作爲筮法的編寫者以及實際操作者,不太可能察覺不到這種明顯的差距。
再仔細觀察可發現,筮數“一”與“四”出現的頻次之和等同於筮數“二”與“三”出現的頻次之和,均爲203次,各占總體情況的二分之一。這顯然不是一種巧合,説明在《荆決》中,筮數“一”與“四”很可能爲一組陰陽屬性相同的筮數,筮數“二”與“三”則爲另一組。
推斷筮數陰陽屬性最直接的證據就是《荆決》戊卦的卦爻辭:“冥冥之晦,吾獨得其光。雷電大陰,吾獨得陽。”此卦卦象爲“三一二”,可對應《周公卜法·兑卦》:“雲飛上天,投得其陽。仙若卜求覓,得事皆吉。懷孕是男,永無災殃。經求得利,住宅平安,此卦大吉。”[4]《管公明卜法》:“雲雨天陰,吾得其陽。幽幽冥冥,吾得其光。仙人來至,吾免玄黃。憂病除差,福祿吉昌。”子居認爲《荆決》的“冥冥之晦,吾獨得其光”對應《管公明卜法》的“幽幽冥冥,吾得其光”;“雷電大陰,吾獨得陽”則對應《周公卜法》的“雲飛上天,投得其陽”,以及《管公明卜法》的“雲雨天陰,吾得其陽”,可從。[5] 證明三者卦象一致,筮數的陰陽屬性也一致。按照卦爻辭的描述,此處中位加上位的卦象意爲天上的雷電、雲雨使得天象陰沉,而中位則得“陽”,此處可能指從一片昏暗中投射出的一縷陽光,似可説明處於中位的“一”是陽屬性。
“冥冥之晦,吾獨得其光”,整理者讀爲“冥冥之海”,認爲其卦意是“海面昏暗,而我獨得其光”[6]。馬王堆帛書《周易》中的明夷卦有:“尚(上)六,不眀(明)海(晦)”[7],説明此處讀爲“冥冥之晦”更妥,上六爻則從側面證明《荆決》此處位於下位的筮數“二”爲陰爻。“雷電大陰,吾獨得陽”,説明上位的筮數“三”屬性同爲陰,意象爲雷電,在其他兩種卜法的意象中則爲“雲”、爲“雲雨”,屬性同樣爲陰,“三”爲“雲”的意象在《荆決》其他卦象中亦多次出現[8]。同時,結合整體卦象的“獨”意,可以進一步證明位於中位的筮數“一”屬性爲陽,而位於上、下位的筮數“三”和“二”屬性爲陰,才能有所謂“獨得”的卦象。同時,屬性爲陽的筮數“一”處於中位,同時又是筮數中最小的一個,似乎也可以解釋爲何《周公卜法·兑卦》中有“懷孕是男”的占斷。
筮數“一”“四”爲陽,“二”“三”爲陰並不是僅靠《荆決》戊卦得出的簡單論斷,這種陰陽屬性在其他卦例中亦有體現。編寫者尤其重視筮數“四”的陽屬性。
如丁卦的卦爻辭爲:“善哉善哉,百事順成。得天之時,弗有自來。翩翩飛鳥,止陽之枝。美人將來,與我相知。中心愛之,不知其疵。吉。”[9]此卦卦象爲“四二四”,“二”爲鳥象,在其他卦象中已有多次出現[10]。那麼所謂“止陽之枝”便是位於下位的“四”[11],明確説明了筮數“四”的陽屬性。且此卦卦象下處“陽之枝”,上有最大的陽數“四”使其“得天之時”,中位“二”雖爲陰爻但數字較小,身處這樣好的境遇,事主才能“中心愛之,不知其疵”,忽略中位“二”爲陰的不足之處。
再如丑卦的卦爻辭爲:“沛沛羽蓋乎,吾誰與持之?道路矚望,美人不來。既大又小,如羊與牛。所求不得,或爲之患,雖欲行作,有閉於關。祟陽。”[12]此卦卦象爲“一四一”。子居認爲此處的“祟陽”應讀爲“祟殤”[13],但竹簡中的字形明確爲“陽”,貿然改讀爲“殤”未免過於牽強,不從。這裡的“祟陽”有兩種可能性,一則是對應上文“既大又小,如羊與牛”,是一個整體卦象不合的“祟”,由於三位都是陽爻而認爲“祟陽”;二則對應中位的“四”,“四”在中位有“關梁”之象[14],即卦爻辭中的“有閉於關”,由於“四”爲陽爻,故而“祟陽”。不過,十六種卦象中,“四”在中位的卦象有四種,僅丑卦明確指出“祟陽”,因此第一種推測的可能性更高。但無論哪種可能性,“祟”都與中位的“四”相關,進一步證明筮數“四”爲陽。
午卦的卦爻辭爲:“玄鳥朝食,南山之陽。奮羽毛將飛,路毋關梁。前如凶,後乃吉光。有人將至,甚好以良。笑言夷色,美人怿極。吉。”[15]此卦卦象爲“四四二”,可對應《周公卜法·艮卦》:“眾鳥翔翔,樹陽奪光。高飛有路,春至關梁。前須憂愁,後大吉昌。所求稱意,百事勝常,此卦大吉。”《管公明卜法》:“鵝飛翔起,集往木枝。不飲不食,頭低尾垂。往於高嶺,乃有糧資。前需有坎,後見明機。道無關梁,所求得遂。吉。”其中,“玄鳥朝食,南山之陽”對應《周公卜法》的“眾鳥翔翔,樹陽奪光”,與丁卦類似,下位的“二”爲鳥象,那麼其上的筮數“四”則表所謂“南山之陽”“樹陽奪光”的意象,説明其屬性爲陽。同時,三種卜法都説明此卦先凶後吉,結合卦象可知,“四”在中位、由於其數大,有“關梁”“奪光”“坎”等阻礙象,此爲前凶。但上位又有陽爻“四”表“明機”、得天之時,故而後吉。
綜合來看,《荆決》中筮數“一”“四”爲陽,“二”“三”爲陰,不同於傳統易學陽奇陰偶的規律。同時,觀察所有卦象的中位,可發現凡“一”在中位必爲吉卦,“三”在中位必爲凶卦,“二”“四”在中位則有凶有吉,須結合上下位的筮數進一步分辨。或許可以推測,《荆決》中除去陰陽爻,其中位筮數又以小數爲吉,因此其中位卦中,既陽又小的筮數“一”最吉,既陰又大的筮數“三”最凶,筮數“二”雖陰但小、筮數“四”雖大但陽,故筮數“二”“四”吉凶難辨,在卦爻辭中的解釋也更爲隨機。
附《荆決》寬式釋文[16]:
鑽龜告筮,不如荆決。若陰若陽,若短若長。所卜毋方,所占毋良,必察以明。卅筭以卜其事,若吉若凶,唯筭所從。左手持書,右手操筭,必東面。用卅筭分,以爲三分,其上分橫,中分縱,下分橫。四四而除之,不盈者勿除。
甲(四三三):窮奇。欲登於天,浮雲如人。即已行之,乘雲冥冥。行遇大神,其高如城,太息如雷,中道而驚。大父爲祟,欲求犧牲,凶。
乙(四一一):龍處於澤,欲登於天。吉日嘉時,登高矚望,相須以色。今日何日,吉樂無極?津橋既行,願欲中意。吉,外爲祟。
丙(三四三):有鳥將來,文身翠翼。今夕何夕,吉樂獨極。釋怒亡憂,適中我意。有人將來,嘉喜毋極。吉,祟百厲。
丁(四二四):善哉善哉,百事順成。得天之時,弗有自來。翩翩飛鳥,止陽之枝。美人將來,與我相知。中心愛之,不知其疵。吉。
戊(三一二):冥冥之晦,吾獨得其光。雷電大陰,吾獨得陽,有人將至,貴如公王。樹木未產,其葉青青,凶事盡除,吉事順成。吉。
己(三三四):大官甚敬,身獨遇惡。且恐且懼,身毋定處,中心不樂,相追道路。請謁不得,獨留繫舍。先求其祟,後乃毋故。凶。
壬(二三一):鳳鳥不處,洋洋四國。我欲見之,多害不得。疾飛哀鳴,憂心默默。勞身毋功,其事不得。凶,祟外、死不葬。
癸(二二二):玄鳥朝飛,洋洋翠羽。與人偕行,其身獨處。請謁雲若,有欲弗許。今日何日,吉人將來。日夜望之,責來會期。吉,祟王父母,小吉。
子(二一三):善哉首,如登高臺。甫有美人,弗召自來。齊其翠羽,又舉旌旗。非以爲首,如登高丘,安而毋咎。今日何日,遠人將來。吉,祟在司命。
丑(一四一):沛沛羽蓋乎,吾誰與持之?道路矚望,美人不來。既大又小,如羊與牛。所求不得,或爲之患,雖欲行作,有閉於關。祟陽。
寅(一三二):山有玄木,其葉披離。勞心將死,人莫之知。欲與美會,其後必離。有隱者,雲胡懣懣。晨鳴不會,直爲人笑。祟行、竈、百厲,凶。
卯(三二一):靄靄者雲,蔽天白日。美人不來,曰心疾。翩翩飛鳥,閒關浮雲。吾召不來,或爲是恨。以車馳之,壹反壹傾。欲會美人,其事不成。凶,祟行、竈。
辰(一二三):玄龍在淵,雲待在天。嘉賓將來,以我爲親。往來如矢,人莫之止。今日何夕,如得父母。盈意中欲,其後不悔。吉,祟社。
巳(一一四):海有瑯玕,南山有植。時命將合,不期而相得。同心不去,結志不離。有人將來,直其遄盈,今日何日,百事皆成。吉,祟大父母。
午(四四二):玄鳥朝食,南山之陽。奮羽毛將飛,路毋關梁。前如凶,後乃吉光。有人將至,甚好以良。笑言夷色,美人怿極。吉。
未(二四四):釋哉心乎,何憂而不已?雖欲行作,關梁之止。翩翩飛鵠,不飲不食。疾飛哀鳴,所求不得。靄靄者雲,乍陰乍陽。效人祠祀,百鬼莫嘗。凶,祟巫、位、社。
[1] 參見董珊:《讀北大漢簡〈荆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中心網,2021年12月21日,收入《簡帛文獻考釋論叢》第251-25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周小鈺:《試論北大漢簡〈荆決〉與敦煌〈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的關係》,《出土文獻》,2016年,頁250-252。
[2] 周小鈺:《試論北大漢簡〈荆決〉與敦煌〈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的關係》,《出土文獻》,2016年,頁251。
[3] 蔡飛舟:《北大漢簡〈荆決〉初探》,《中國典籍與文化》,2020年第2期。
[4] 本文所引《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均引自周小鈺:《試論北大漢簡〈荆決〉與敦煌〈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的關係》文末所附《荆決》與《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對應表,《出土文獻》,2016年,頁255-259,下不再贅述。
[5] 子居:《北大簡〈荆決〉解析》,中國先秦史網站,2015年12月28日,網址:https://xianqin.html-5.me/2015/12/28/309/。
[6]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12月,頁173。
[7] 湖南省博物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長沙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叁)》,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6月,頁27。
[8] 如甲卦(四三三)有“欲登於天,浮雲如人。即已行之,乘雲冥冥”、卯卦(三二一)有“靄靄者雲,蔽天白日”、辰卦(一二三)有“玄龍在淵,雲待在天”,辰卦中“三”在下位,是雲龍未升起至象,因此卦爻辭解釋爲雲待在天,是待而未在。
[9]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五)》,頁172。
[10] 如壬卦(二三一)有“鳳鳥不處,洋洋四國”、卯卦(三二一)有“翩翩飛鳥,閒關浮雲”、未卦(二四四)有“翩翩飛鵠,不飲不食”、癸卦(二二二)有“玄鳥朝飛,洋洋翠羽”,以及下述午卦中的“玄鳥朝食,南山之陽”,《荆決》是以筭得的筮數之形來解釋卦象,在實際操作中,擺在桌面上的筭籌很可能並不會水平或垂直平行而放,若將兩根筭籌略微傾斜,擺作“八”形,則可以視作鳥類張開的翅膀,類似清華簡《筮法》中“八”的鳥象。
[11] 此處,蔡飛舟認爲“翩翩飛鳥,止陽之枝”一句均爲中位“二”的卦象,參見蔡飛舟:《北大漢簡〈荆決〉初探》,頁64。但根據上中下位的對應關係以及實際操作中筭籌的擺放方式,中位“二”更像是是站立的鳥象,而下位“四”則更像是飛鳥止立的枝頭之象。
[12]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五)》,頁174。
[13] 子居:《北大簡〈荆決〉解析》,中國先秦史網站,2015年12月28日,網址:https://xianqin.html-5.me/2015/12/28/309/。
[14] 《荆決》中所有提到“關梁”意象的卦象都是“四”在中位。如未卦(二四四)有“雖欲行作,關梁之止”,以及下述午卦中的“奮羽毛將飛,路毋關梁”,路中不要有阻礙行進的“關梁”,説明實際路中有阻礙。“四”是四個筮數中最大的一個,放在中位可意爲事主求事過程中所需要經過的大量事物,因此被認爲是阻礙人行進的“關梁”。
[15] 北京大學出土文獻研究所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五)》,頁175。
[16] 釋文從周小鈺:《試論北大漢簡〈荆決〉與敦煌〈周公卜法〉、〈管公明卜法〉的關係》,《出土文獻》,2016年,頁255-259。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5年8月28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
点击下载附件: 2465張婧雅:論北大《荆決》之筮數陰陽.docx
下载次数:6
Copyright 2008-2018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35774号 地址:复旦大学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85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