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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恆:清華簡《四告》“寵之克之”解
在 2026/4/2 11:46:36 发布

清華簡《四告》“寵之克之”解

 

(首發)


張恆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清華簡《四告(四)》簡4649有如下一段:

亡壬(望)鴟或(又)(來)族集於先公之宗厂苗(廟)。厀黽(齊)先(洗)[1]朕心,敢用二丁,先吉玉卲(昭)告北方死(尸)。者魯!大宗,弋(式)陟降上下(上下),古(固)菐菐甘(業)乃家。母(毋)念白矢(斁)哉,公爲不吳(虞)雨于(越)不吉、訞(妖)羕(祥)。尚卑(俾)亡壬(望)氐(鴟)立用止(憯)亟[2]此隻(獲),卑(俾)隻(獲)卑(俾)執,卑(俾)死卑(俾)㝪(執)。曾孫亓(其)(擒)之(馘)之,寵之克之[3]

這段簡文大概是説,召伯虎因爲“望鴟”集於先公之宗廟,向北方尸禱告,希望能夠保佑王家,快速捕獲、殺死“望鴟”,平定不吉、妖祥之亂。

根據王寧、胡敕瑞等先生的論述,“望鴟”很可能是文獻中記載的“茅鴟”、“尨鳥鴟”、“明夷”或“鵩鳥”等一類的不祥之鳥,所見之地大概會出現災禍。[4]因此,召伯虎看到“望鴟”來集,認爲會帶來“不虞、不吉、妖祥”,所以祭禱北方尸,希望能夠快速捕獲、殺死不祥之鳥,從而平息禍亂。

其中“寵之克之”一句難以理解,整理者如字讀,但未加注解,或有學者將“寵”讀爲“撞”或“沖”。[5]既與楚簡用字習慣不合,又不能很好的講通簡文。從通假上考慮,很難能夠想到一個合適的詞讀通簡文。因此,我們很懷疑“寵”字可能是一個訛字。

“寵”字原圖版作寵,《四告》中另一個整理者釋爲“寵”的字見於簡29寵1,與此寫法有異。沈培懷疑簡29之字可能是从“咠”形之訛,張飛則贊同整理者意見,對字形加以補證,並將“寵1(寵)(懿)朕心,毋慆於非常事”之“寵懿”讀爲“恭懿”。[6]另有“今龍”字,見於《四告》簡17“剌(烈)且(祖)武王大今龍(戡)氒(厥)啻(敵)”,其中“今龍”字作龕。對比簡49所謂的“寵”字寵,可知“今龍”與之寫法十分近似,有訛混的可能。“寵”與“今龍”的構形差別主要在於:“寵”从“宀”,而“今龍”从“今”。戰國楚簡中,“今”上部所从的寫法已經完全和“勹”同形。我們知道在古文字尤其是戰國文字中,“宀”形左右兩筆稍微寫地不對稱,便和“勹”形沒有太大差別。因此,“宀”形和“勹”形常常互作無別。以下略舉較爲典型的幾例:

家(上博簡《緇衣》簡11“家”);富(上博簡《緇衣》簡22“富”)

宋(上博簡《緇衣》簡23“宋”);三德簡8(上博簡《三德》簡8“宮”)

上博見大王簡10(上博簡《柬大王泊旱》簡10“宰”);倌(包山簡157“倌”)

包山181(包山簡181“安”);包山255(包山簡255“室”)

以上是“宀”形常常可以寫作“勹”形的例子。

而且,“今”上部所从也可以寫的與“宀”形十分接近,例如念(清華簡《厚父》簡8“念”)、大夫記簡10(清華簡《大夫食禮記》簡10“酓”)、大夫30/大夫31(清華簡《大夫食禮》簡30/31“㱃”);“於”右上所从一般作“勹”形,也可以寫作“宀”形,例不繁舉。總之,“宀”與“勹”互作無別,常常訛混。拋開“今”右下部所从的兩短橫筆不談,單純對比《四告》簡17龕與簡49寵的上部兩筆,也可以看出所謂的“宀”與“勹”差別不大,極易混淆。

雖説“宀”與“勹”互作無別,但是“今龍”字所从的畢竟是“今”,而“今”與“宀”或“勹”的區別還是明顯的,即“今”右下所从的兩短橫筆一般是不會省略的(甚至還會在兩短橫筆左邊加上一短豎筆或一撇筆)。如何解釋這一點,需要從幾個从“今”聲的字談起。

郭店簡《唐虞之道》簡27引《吳(虞)(志)》曰:“大明不出,八丏(萬)勿(物)(皆)訇。”其中“訇”作訇,關於此字的釋讀,聚訟紛紜。[7]其中,黃錫全認爲此字是从“言”、“今”聲的“訡”,其中“言”旁上部所从兩橫筆可以與“今”下部所从兩橫筆共用。這一認識十分具有啟發性,但是他將“訇(訡)”讀爲“陰”則不妥。另外,由於黃文所舉例證不甚貼切,且論述簡略,因此所信者不多。以下試作補充論證。

“大明”,在文獻中或指“日”,或指“月”,或指“日月”。文獻中與“大明不出,萬物皆訇”語義表達正好相反的例句如:

《六韜·發啟》:“大明發而萬物皆照,大義發而萬物皆利,大兵發而萬物皆服。”

《莊子·齊物論》:“昔者十日並出,萬物皆照。”

與之相關的表達又如:

《禮記·經解》:“故德配天地,兼利萬物,與日月並明,明照四海,而不遺微小。”

《禮記·孔子閒居》:“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

所謂“不遺微小”、“無私照”,實際就是“萬物皆照”。要之,“大明發”“十日並出”“日月並明”時,“萬物”是皆“照”的。相反地,大明不發、十日不出、日月不明,則萬物“不照”。簡文“大明不出”則“萬物皆訇”。對比可知,“訇”就是“不照”的意思。《説文·火部》:“照,明也。”《朙(明)部》:“朙(明),照也。”“明”與“照”互訓。可知“不照”,就是不明,即暗。這是最爲直接的。“明”與“暗”或“晦”是相對的概念,而“陰”與“陽”是相對的概念,所以簡文“訇”讀爲“暗”比讀爲“陰”合適。文獻中,“暗”或作“闇”、“黯”等,常常可以和“照”對文或互見。《戰國策·秦策三》“范睢至秦”節:“終身闇惑,無與照奸。”《春秋繁露·奉本》:“夫至明者其照無疆,至晦者其暗無疆。”《楚辭·九辯》:“彼日月之照明兮,尚黯黮而有瑕。”

所謂的“訇”其實就是“訡”字。“訇”從字形上看分明就是从“勹”从“言”的,研究者們爲了讀通簡文,或認爲此字所从“言”是“音”的訛誤,但“勹+音”的字形亦不見於文獻,遂又認爲“勹”是“宀”形的訛變,這樣“𡩘”字便見於晉系文字了。[8]如此則過於巧合和牽強,令人懷疑。實際上,“訇”就是“訡”字,“訡”字較爲完整、規範的寫法見於清華簡《皇門》簡910:“是人斯廼訡(讒)惻(賊)□□”,今本《逸周書·皇門》作“是人斯乃讒賊媢嫉”。[9]其中,“訡”字作訡,對比訇,可知兩者結構相同,字形相近。唯一的差別在於“今”旁右下所从的兩短橫筆劃。這一點與“今龍”和“寵”的情況類似。

其實,不管是“今龍”還是“訡”,其所从“今”中的兩短橫筆均可以由筆劃共用而簡省,同類型的例證如“酓”、“㱃”等字。清華簡《楚居》“酓”字凡24見,其中“今”下所从兩短橫筆皆與“酉”上所从兩橫筆共用,如簡5(簡5)、簡7(簡7)、簡11(簡11)等,另外,清華簡《大夫食禮記》簡10“酓”字作大夫記簡10(簡30),整理者隸定作“IMG_256”,看作是“酓”的訛字。其實如前所論,所謂的“宀”形就是“勹”形,只是寫的接近,而“今”下所从兩短橫筆又與“酉”上所从兩橫筆共用罷了。又如《大夫食禮》的簡3031的“㱃”字大夫30.2大夫簡31.1等。由於“酓”“㱃”的字例很多,我們大致可以推測出其筆劃共用的演變過程。“今”下所从兩短橫筆有時會與“酉”上所从兩橫筆幾乎處於同一行,如簡1123(安大簡《詩經》簡112)、葛陵134(葛陵簡134)、葛陵254(葛陵簡254),若“今”下所从兩短橫筆又與“酉”上所从兩橫筆寫的距離很近時,如弟子問簡8(上博簡《弟子問》簡8)、簡111(安大簡《詩經》簡112),如果不仔細觀察,“今”下所从兩橫筆極有可能會被認爲與“酉”下所从兩橫筆連寫而成。《楚居》、《大夫食禮》等“酓”、“㱃”形寫法可能就是這樣產生的。此外,“酓”字中,也有“今”下所从兩橫筆與“酉”上所从兩橫筆共用一筆的,如包山171(包山簡171)、包山179(包山簡179)、包山190(包山簡190)、包山196(包山簡196);大夫30(清華簡《大夫食禮》簡30)、大夫簡30.2(清華簡《大夫食禮》簡30)、大夫31((清華簡《大夫食禮》簡31)。《楚居》、《大夫食禮》等“酓”、“㱃”字寫法也有可能是由此類寫法簡省而來。總之,不論是哪種情況,“酓”與“訡”“今龍”的情況正可相互對照。“龍”上所从兩橫筆、“言”上所从兩橫筆與“酉”上所从兩橫筆的情況一樣,均可以與“今”下所从兩橫筆共用。

《楚辭·大招》載“清馨凍,不歠役只”,王逸注:“,一作飲。”洪興祖補曰:“《集韻》作㱃。”[10]可知,“”就是“㱃”的訛字。“”所从之“音”實乃“酉”之訛,楚文字中,“酉”可以訛寫作與“音”形近同,如七爺簡3(清華簡《耆夜》簡3)、厚父13(清華簡《厚父》簡13)、攝命簡16(清華簡《攝命》簡16),又如《耆夜》簡1七爺簡1(㱃)字所从。如前所論,“今”下所从兩短橫筆又可與“酉”或“音”上所从兩橫筆共用。因此,由於不認識訛變、簡省的“㱃”,抄寫者“照貓畫虎”,以致出現“”這種奇怪的形體。

另外,左塚漆盤方框第二欄B邊有“民”一語,原圖作截图20231228170504,黃鳳春、劉國勝釋讀爲“民(喻)”,劉信芳根據同欄“民昏”“民惃”皆是負面語,改讀爲“民偷”;高佑仁認爲此字上从“今”下从“肉”,改釋爲“民肣”,蘇建洲在此基礎上讀爲“民唫(噤)”;朱曉雪細審圖版,認爲此字上从“今”下从“IMG_256”,且“今”與“IMG_256”共用筆畫,懷疑讀爲“寵”,理解爲驕縱,黃傑、程少軒等認同釋讀爲“寵”的説法。其中,程氏認爲朱曉雪“今”與“IMG_256”共用筆畫的説法實不必要,可將此字直接看作是“寵”字省形。[11]今按,此字下部从“IMG_256”當無疑義,然上部分明从“勹”,畢竟與“宀”不同,仍有可疑之處。由上文論述可知,此字看作“今龍”字省形的可能亦不能完全排除,具體釋讀有待進一步研究。[12]

總此,《四告》簡49所謂的“寵”字極有可能是“今龍”字的誤認、訛寫。如此,“寵〈今龍〉之克之”應當讀爲“戡之克之”。關於“戡”,張富海論之已詳,引述如下:

“戡”字,《説文》訓“刺”,與“抌”“揕”是同源詞,其讀音《説文》大徐音竹甚、口含二切;《玉篇》訓“小斫”,竹甚切,又苦耽切;《篆隸萬象名義》訓“刺”,只有竹甚切的音,無溪母讀音;《廣韻》張甚切,訓“小斫”,又口含切,訓“勝”和“克”。可知,知母讀音是其本音,溪母讀法實際是同義換讀爲“今戈2”,非其本音。《説文》:“今戈2,殺也。”《廣韻》又訓刺。古書中勝、克、殺義作“戡”(如《西伯戡黎》),是後起寫法。清華簡勝、克、殺義的“戡”均寫作“今戈2”“今龍”“IMG_256”等从“今”聲之字,如《尹至》簡5:“自西IMG_256(戩)西邑,IMG_256(戡)亓(其)又(有)IMG_256(夏)。”《祭公之顧命》簡12:“隹(惟)文武中大命,今戈2(戡)氒(厥)IMG_256(敵)。”《四告》簡5:“至戎於殷,咸今戈2(戡)氒(厥)啻(敵)。”簡17“剌(烈)且(祖)武王大今龍(戡)氒(厥)啻(敵)。”[13]

張文還指出表示“勝、任”義的“堪”是“勝、克”義的“戡”的引申義。這與“克”由“戰勝、克服”義引申出“勝任、能夠”義是平行的。在古文字中“堪”也是用“今龍”“念”等“今”聲之字表示的,如眉壽鐘(《集成》0004000041)“今龍(堪)事朕辟皇王”、梁其鐘(《銘圖》0018800190)“今龍(堪)臣皇王”、史牆盤(《集成》10175)“今龍(堪)事厥辟”,清華簡《保訓》簡3“今朕疾允病,恐弗念(堪)終。”[14]

文獻中有“克”“堪”連用之例,如:《書·多方》:“惟我周王,靈承于旅,克堪用德,惟典神天。”清華簡《祭公之顧命》簡6“克夾卲(詔)成康”,今本《逸周書·祭公》對應作“用克龕紹成康之業”。[15]文本有所變改,其中“龕”即“今龍”之訛,“克龕”即“克堪”,勝任、能夠。時代稍晚的《後漢書》中也多見“克堪”一詞,如“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惟彼數公,懿德大雅,克堪王臣,故宜式序”等等。亦有“克戡”直接連用之例,如《太平御覽》卷三〇五引曰:“湯在鏕宮,夢神謂之曰:‘夏桀無道,汝克戡之。’”上引例證可以作爲我們釋讀“戡之克之”搭配使用的文獻佐證。

“戡之克之”上接“擒之馘之”而言,是“擒之馘之”進一步的結果,表示戰勝、克服、平定“望鴟”之亂。這樣釋讀文從字順。

 

附記:拙文乃2023年研一上學期提交給郭永秉老師“戰國文字研究論著選讀”課程論文《清華簡零劄三則——“諸爾多子、丕謀威儀、寵之克之”解》中的一節,其中主要觀點,筆者亦曾於2023年一次組會上與鄔可晶、陳琦、肖海華討論過。2024313日,蒙陈琦告知,《漢語史學報》第29輯(簡訊)載有孫興金《郭店簡〈唐虞之道〉“訇”字諸解平議及新釋》一文;近日又見《首屆“大美漢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青年學者論壇論文集》所收李美娟《新見楚系文字同形例“龕”與“寵”——清華簡若干“寵”字的釋讀》一文。二文與拙文具體論述容或有不同,部分結論亦不盡相同,因將舊文刊出,聊供諸君一哂。文中具體論述和觀點一仍其舊。

 

 



[1] 參看滕勝霖:《説楚簡裏的“鼅”和“鼄”》,《漢字漢語研究》2023年第1期。

[2] 參看單育辰:《溫縣盟書“憯亟視之”解》,《考古與文物》2022年第4期。

[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上海:中西書局,2020年,123頁。

[4] 王寧:《清華簡拾〈四告〉之四的缺簡問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21531日,http://www.fdgwz.org.cn/Web/Show/4794;胡敕瑞:《清華簡〈四告〉校讀劄記》,《語言學論叢》,第64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154157頁。

[5] 參看朱國雷:《〈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集釋及相關問題研究》,武漢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2年,第90頁。

[6] 張飛:《清華十〈四告〉簡29“寵”字補釋》,《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28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21年,第182186頁。

[7] 較爲集中的引述參看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荊門市博物館編著:《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合集(一)·郭店楚墓竹書》,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69頁;薛培武:《從〈唐虞之道〉“訇”的一種可能的解讀説到甲骨文中的“圍攻”戰》,武漢大學簡帛網,2018830日,http://www.bsm.org.cn/?chujian/7945.html

[8] 廖名春:《郭店楚簡〈成之聞之〉、〈唐虞之道〉篇與〈尚書〉》,《中國史研究》1999年第3期。

[9]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164頁。

[10] 洪興祖撰,白化文點校《楚辭補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220頁。

[11] 以上觀點參看朱曉雪:《左塚漆梮梮文字匯釋》,《中國文字》新36期,臺北:藝文印書館,2011年,第141168頁;程少軒:《左塚漆梮盤第二欄字詞補釋》,《紀念方光燾、黃淬伯先生誕辰1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8122930日,第183185頁。

[12] 今按,若“民”之“”確从“今”聲,或可讀爲“耽”。

[13] 張富海:《“冘”“甚”的諧聲類及相關古文字釋讀》,《管子學刊》2023年第4期。

[14]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143頁。

[15]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174179頁。


本文收稿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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